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作者:李树泰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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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7901000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爱国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沧源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联系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全县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指导学校、医疗卫生、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办理涉台事务,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等工作,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商联党组工作。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1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1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1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1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19.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20.指导乡镇、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引导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省、市实施意见、县实施方案,不断提高全县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深刻认识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法宝作用,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正确把握和处理统战工作中的重大关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切实转化成沧源行动、沧源举措。2023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会28次。召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会议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工作。召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1次、统一战线及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2场次。举办全县统战系统“四强”活动启动仪式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会,邀请市委党校李若芳教授作《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题辅导。举办临沧市统一战线“四强”活动“能说会唱”擂台大比武沧源分会场活动。 2.干部党派和民主政治工作展现新高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党协商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发展。支持民营经济人士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协商水平。坚持服务保障各级民主党派组织到我县开展调研和医疗义诊活动。开展统一战线对象调研工作,做深做实统战基础工作,对统一战线工作12类范围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完善统战人士数据库。规范“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的使用以及发现、培养、举荐工作,做好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登记工作,今年报送认定无党派人士1名。推荐临沧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代表15名,召开党外知识分子“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工作会和党外知识分子交心谈话会各1次,成立沧源佤族自治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党外知识分子构建交流平台,增添反映心声的渠道。 3.扎实做好台务、海外侨务等统战工作。 一是成功举办临沧•百国华侨华人联谊会—秘境沧源佤山行活动,进一步推进沧源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二是组织召开侨务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县侨务工作进行专题总结和安排,鼓励侨界人士积极参政议政,依托人大、政协这两个平台,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人。三是成功举办“亲情中华•欢聚沧源”文艺演出活动,以情交心、以文会友,突出民间交往、文化交流,深受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欢迎和喜爱,已成为弘扬中华文化、传播中国好声音的靓丽名片。四是做好“情牵两岸·滇台同行”两岸新媒体一行31人到我县开展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沿边开放、口岸经济、对外贸易、民族团结和乡村振等兴采访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五是完成我县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各领域基础数据、结构分布和变化特点等指标数据统计工作,为下一步县委科学、精准施策提供参考。六是启动班老乡下班老村“班老回归”侨乡文化、永和园区为侨服务站、边境贸易商会和勐角乡翁丁村“侨胞之家”建设。完成班洪乡班洪村、班老乡下班老永桑自然村、班老乡班搞村那海自然村、芒卡镇白岩村马落自然村、勐董镇芒回村和单甲乡嘎多村的“侨胞之家”建设验收移交工作。 4.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相关学习教育,着力提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强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引领。二是组织动员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网络人士,坚持守正创新,澎湃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以寻“美食、美景、美乐、美品”为主题,开展好“寻美·沧源”主题活动。三是召开沧源佤族自治县“寻美·幸福沧源阿佤山”抖音本地生活服务官方服务商助力沧源旅游协调会,积极发挥新阶网络人士在舆论引导方面的优势作用,积极引导新阶人士主动正面发声,弘扬正能量,充分展示好沧源少数民族文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成果。四是对在所从事工作领域中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选荐28人进入省级代表人士库。五是组织我县新阶代表人士到临沧市参加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经验交流会暨临沧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发言。六是协助市委统战部,开展省新阶联“云岭新阶·公益活动”爱心助学前期调研工作,以及调研后省新阶联到沧源开展云岭新阶·爱心助学——圆梦翅膀公益活动,实施教育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5.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效显著。 一是配合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云南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培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列入培训计划。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不断引导各族群众增进“五个认同”。二是全力实施民族文化惠民工程。配合做好全省党的二十大报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11种民族文字对照版图书首发式和“石榴籽书屋”揭牌仪式。三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明确2025年前,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创建1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00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完成申报云南省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5个。四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中央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35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35万元、民族宗教专项资金81万元,计划实施项目24个(项)。五是扎实推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紧紧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6大目标任务和省级19项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市级“1+3”考核指标体系,全县23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有效,167个自然村通道路硬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电网供电可靠率、5G网络覆盖率已全部达标,3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已通过市级“一村一品”认定,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万元,其中,7个沿边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0万元。 6.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精神、新修订《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等学习会议7场375人次。二是开展2023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21家企业消费采购农产品328.4余万元。三是持续做实“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组织我县多家民营企业开展多项公益助学捐赠、大型活动赞助、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活动,今年共捐赠物资84.2万元。四是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25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5户,共发放贷款总额2443万元,援企稳岗扶持就业429人,带动就业20人。五是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小微企业向当地金融部门融资9次,融资资金460万元。组织11家企业通过注册“云南融信服”平台获得贷款460万元。六是组织 45家民营经济代表评议29个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政企日常沟通联系,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七是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县检察院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帮助民营企业办理维权案件1件,解决纠纷1起。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1场50人次,“警企座谈会”1场40人次。八是重点遴选24家沧源本土“糖、茶、果、菜、牛、咖啡、中药材”等高原特色产品参加6期9场“临品出滇”背包市场业务洽谈订货会活动。九是持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外出招商6次,已落地注册4户企业,计划投资468.2亿元。十是用好管理好爱德基金项目,申请追加小额信贷项目本金100万元,向7个中心组累计发放贷款414万元,613 户农户受益。组织实施11个行政村《公益达人项目》,完成 投资17.6568万元。在莲花塘村、丁来村推进健康养老项目,投入资金22万元。 7.开展“四强”活动,持续推进全县统战系统“两个革命”。 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在统战系统开展“四强”活动、推行“三法三化”、“月计划周安排日落实”等精细化管理,加大学习宣传、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全面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高干部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三种本领”和宣讲政策、宣传沧源、工作表达“三种能力”,推动统战工作思路清、底子明、问题准、措施实,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争创一流业绩,切实转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 8.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 制定《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支部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计划》,从8个方面14项工作内容,对主题教育工作作了责任细化分工。围绕学习要求,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日等学习方式,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三本书目组织了学习,同时对《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论党的自我革命》等学习材料进行选读。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共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日等学习活动7场次。组织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深入网格辖区内开展环境卫生、河道清理、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共开展4期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人民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让党员干部感受到信仰的忠诚和责任的担当,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爱岗敬业、担当奉献的精神力量。党员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从政治觉悟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查找自身存在差距和不足,共查摆3个方面共性问题,结合问题表现,罗列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含财务室)、干部党派股、侨港澳台联络股、民族经济发展股、宗教事务股、监督检查股、文化教育股。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58万元,下降1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58万元,下降14.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人员变动,实有人员减少;二是当年项目建设尚未完成,故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0万元,占总支出的87.30%;项目支出21.31万元,占总支出的12.70%;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58万元,下降14.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42万元,下降11.70%;项目支出减少9.16万元,下降30.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人员变动,实有人员减少,故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当年项目建设尚未全部完成,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42万元,同比下降11.70%。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实有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1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6万元,同比下降90.06%。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58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实有人员减少,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2.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日常下基层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上升,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老化故障率上升,致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3万元,增长6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3万元,增长9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日常下基层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上升,致使油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老化故障率上升,致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积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万元,比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实有人员减少,故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资产总额为3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4万元,固定资产20.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5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较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7901111 |
附件【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50208055644513.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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