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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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16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办发〔2019〕67号)文件精神设立的,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企事业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如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经济指标工作 做好入户排查摸底,加强与县级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掌握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等由抽样单位支撑的各项数据,及时分析研判。2023年度,我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339元,增幅3.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增幅2.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296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6%,有效控制在4.3%以内。 2.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围绕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更高质量充分就业。2023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72期75班3689人次。全县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700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11个。实施积极的就业帮扶政策。乡村公益性岗位存量224个,发放岗位补贴178.08万元;发放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7979人695万元,发放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122人18.12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9万元,享受补贴人数29人;发放创业贷款4383万元,带动就业700人;发放务工返乡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6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930人的101.3%。 3.推进社会保障统筹 我们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提高社会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并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提质增效。2023年共服务群众29308人次,2023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17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8800人的101.97%。执行企业制度在职职工人数944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9380人的100.68%;工伤保险参保1814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1.51%;失业参保827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13%。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5043人28977.62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92人496.64万元;支付失业保险待遇249人次172.48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317人次18.33万元。积极落实企业纾困政策,少收229家企业失业保险费81.11万元,惠及职工2641人。 4.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共为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208人,其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131人,面向优秀村(社区)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通过“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聘用3人,聘用特岗教师40人,聘用公费师范生2人,聘用免费医学生3人,安置退役士官3人。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2023年共推荐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731人,其中:事业单位334人(高级职称227人,中级职称107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397人;考核认定、审批初级职称216人(考核认定156人、评审审批60人);完成688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更聘用审批。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奖励性绩效工资由867元提高到895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共涉及3875人,月人均增资94元,共补发593万元。完成2023年度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3348人,共补发正常晋升增资162.19万元,完成30名人员技师等级聘任资格审批和181名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审批,发放124名机关工人年终一次性奖金40.35万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筑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及时化解上访、举报、投诉等案件,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在云南省人社一体化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劳动合同共计1113户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人数9687人,其中:农民工3963人。2023年共深入30家企业开展薪酬调查工作,对10家重点企业进行劳动关系用工风险监测,其中包括1家新就业形态企业,监测的10家企业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目前均未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和裁员现象;注重“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力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我县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13件,其中:裁决结案6件、庭内调解6件,经调解撤销仲裁申请1件;共接到举报、投诉拖欠工资案件267件,受理182件,办结169件,正在办理13件,为454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14.75万元,及时消除了欠薪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持续推进行风建设 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效能建设转化为“说了就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实际行动,促进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完善并公开发布行政许可等事项。开展“春风行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的学习宣传。开展人社政策法规“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提升业务能力素质,优化服务质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规划信息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劳动关系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档案管理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社会保险局(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3.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股所级),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股所级),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6.人才振兴服务中心,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2023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7.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77.97万元,增长52.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1.97万元,增长56.36%;其他收入减少54.00万元,下降84.3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拨入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834.00万元,贫困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资金50.00万元;二是本年度全县职业年金作为基本支出项目拨入600.00万元,2022年均无此类项目的拨入。2022年临沧市就业局拨入沪滇劳务协作资金47.0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10.00万元、现场招聘会经费9.00万元,2023年无此类项目的拨入,故2023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1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03万元,占总支出的35.01%;项目支出2221.91万元,占总支出的64.99%;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6.74万元,增长52.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21万元,增长20.69%;项目支出增加971.54万元,增长77.7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出增大,二是职业年金支出增大。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197.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支出增加205.21万元,同比增长20.69%,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县职业年金作为基本支出项目拨入200.00万元,故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8.81万元,占基本支出90.12%;与上年相比增加192.16万元,增长2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和人员职务(岗位)晋升,人员经费增加;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与上年相比增加13.05万元,增长1.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新录用2人,调动2人,相应的交通补贴增加,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8.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2.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1.9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项目支出增加971.54万元,同比增长77.7%。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拨入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834.00万元,贫困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资金50.00万元,2022年均无此类项目的拨入,故项目支出增加。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非税)专项资金17.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开展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和就业再就业方面的工作经费。 2.关心关爱干部专项经费4.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一般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及死亡慰问金。 3.沪滇项目资金32.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等。 4.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费。 5.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奖励资金2.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奖励。 6.春节慰问经费6.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春节慰问经费。 7.就业再就业(非税)专项资金6.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部门就业工作办公费、差旅费等。 8.重阳节慰问走访经费9.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退休人员2023年度重阳节慰问、走访及座谈会费用等。 9.就业补助资金1241.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外出务工奖补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893.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跨省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及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费等。 11.普惠金融发展资金7.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方面的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增加1231.97万元,增长56.3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拨入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834.00万元,贫困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资金50.00万元;二是本年度全县职业年金作为基本支出项目拨入200.00万元,2022年均无此类项目的拨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政府购买人员的劳务费,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4%。主要用于开展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1.43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全县职业年金作为基本支出项目拨入200.00万元,二是因人员增加和人员职务(岗位)晋升,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1)2080101行政运行371.21万元,主要为行政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8.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邮电费、电费、日常办公用品支出等。 (3)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费。 (4)2080150事业运行经费234.25万元,主要为事业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5)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局两网化岗位人员劳务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等。 (6)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0.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7)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9.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退休人员重阳节活动经费。 (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费。 (9)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职业年金缴费。 (10)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8.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1)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3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12)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865.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 (13)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就业工作经费。 (14)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59万元,下降19.03%,主要原因:因科目调整,故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0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81.95万元,增长4778.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84万元,下降7.81%,主要原因:因人员调出2人,退休5人,故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万元,决算为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万元,决算为5.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23%,完成年初预算的446.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历年未支付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万元,决算为1.7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90%,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万元,决算为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万元,决算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3%。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历年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因本年度省、市级调研督导工作的增加,故公务接待相比上年度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92万元,增长377.0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故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16万元,增长93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6万元,增长73.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历年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因本年度省、市级调研督导工作的增加,故公务接待相比上年度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2023年度本部门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即省、市级人社部门来我县调研、指导人社工作和行业扶贫等相关公务保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等“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2万元,比上年增加13.57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1.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新招录用2人和调入2人行政人员、调入事业人员3人,相应的公务交通补贴增加;2.政府购买性人员工资列入劳务费支出;3.本年度购置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83.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3.66万元,固定资产659.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6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3.59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和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1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6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6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部分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以制度规范建设为抓手,突出以业务、服务工作为推动。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我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配合制定考评指标,做好中心、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人才工作、劳动监察等各类业务领域的监督指导,督促按规范化标准做好人社事业。2023年,年初县级下达预算项目资金为50.4万元,用于开展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人才工作、劳动监察等工作及人社发展事业的运转。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完成预算项目资金支出39.37万元,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3) 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部门履职所需。二是项目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三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人社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二)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1601111 |
附件【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样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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