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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  作者:张元凤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2.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统计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公报》,编印《领导干部手册》等。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建立并管理县域经济、园区经济统计监测考核数据库。

12.协助乡(镇、农场)管理统计员。组织统计员进行统计专业方面的学习,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3.指导统计干部开展统计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统计资料研究和开发交流。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明确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动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双促进双提升。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专题部署党建工作2次,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2次,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0次。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严格落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1次,提醒谈话7次。四是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学习读物,认真抓好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组织支部党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纪录片、参加集中宣讲,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五是加强意识形态(网络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压实全员全岗抓意识形态(网络形态)工作责任。及时开展意识形态(网络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断强化意识形态(网络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微信群、QQ群、局内外网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2.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地区生产总值(GDP):2023年沧源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7584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1544万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84713万元,下降0.2%;第三产业增加值279583万元,增长3.2%。三次产业结构为31.3:27.3:41.4。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418574万元,增长2.8%,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1.9%。农业: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46704万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农业产值240267万元,增长4.3%;林业产值35114万元,增长2.3 %;牧业产值50419万元,增长7.7%;渔业产值9922万元,下降3.0%;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0982万元,增长5.1%。工业: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69667万元,比上年下降6.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9.0%。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比上年增长28.2%;制造业下降16.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5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448万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45万元,增长11.3%。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2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30.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7.0%,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5.9%,三次产业投资结构呈6.4:7.6:86.0。分领域看,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1.2%,产业投资增长28.4%,基础设施投资下降30.9%。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51元,比上年增长6.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39元,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08元,增长9.4%。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1,比上年缩小0.13。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678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694元,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41元,增长15.7%。

3.强化统计服务,助力经济发展。一是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全县重要培训内容,做到逢会必讲统计法律法规,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氛围,打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今年以来,共组织乡镇、行业部门和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11次。二是严管厚爱,坚定依法统计。利用好数据查询、数据核查、双随机等常规核查,严把上报数据质量,确保应统尽统,数出有据。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充分落实和运用好《县委巡察机构与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与县委巡察办的深度协作,形成联动监督、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计工作已纳入县委巡察的重点内容,并抽调县统计局专业人员参与巡察。四是积极撰写信息分析,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

4.强化责任意识,努力谱写五经普新篇章。经济普查是对二产、三产进行系统全面的普查,是对过去5年经济数据的全面检验,并为未来五年的规划和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依据。为确保我县“五经普”顺利开展,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沧源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并从成员单位抽调4名工作人员充实办公室。全县共划分95个普查区,128个普查小区,共选聘43名普查指导员和170名普查员。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已完成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建筑物标绘和单位清查数据上报工作,为正式普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二、三产业统计股、普查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即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地方统计调查队。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单位1个,但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2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17万元,占总收入的96.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51万元,占总收入的3.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51万元,增长4.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4万元,增长2.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9.38万元,增长227.12%。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经济普查年份较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2.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度内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拨入经济普查工作经费以及调查队拨入经费相比上年有所增加,因此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2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95万元,占总支出的76.40%;项目支出99.76万元,占总支出的23.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9万元,增长2.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32万元,下降10.85%;项目支出增加48.20万元,增长93.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2名,致使基本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度内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2.95万元。与上年同期362.27万元相比减少39.32万元,同比下降10.8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1%;与上年同期335.12万元比减少25.69万元,同比下降7.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2名,致使基本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9%。与上年同期27.14万元比减少13.62万元,同比下降50.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7.1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7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日常统计业务专项经费支出99.76万元,用于日常国民经济核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统计执法、文化产业统计等日常统计工作运行经费;编印资料性刊物《统计月度资料》《2022年沧源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公报》;建立数据处理所需的网络线费用及日常维护经费,采购电脑设备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支出34.65万元。用于普查“两员”选聘培训及普查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召开普查相关会议;在普查过程中,做好相应宣传工作;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为2024年1月1日正式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与上年相比增加8.14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项目支出大幅增加,致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和专项统计业务的工作经费,以及用于加强统计局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及其他统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47.4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补助缴费支出19.4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业务经费支出2.9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1.6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5%。其中:公出国(境)费因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情况,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控制陪餐人数、防止出现一函多餐现象,有效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100%。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5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三公”经费产生接待费用挂账未兑付故相比上年增长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统计局领导到我局进行调研及工作指导。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2万元,比上年减少13.62万元,下降50.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工作经费预算,相关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84.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25万元,固定资产18.7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42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95万元,占总支出的76.40%;项目支出99.76万元,占总支出的23.6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99.76万元,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依照计划管理使用资金,整体支出对保障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单位内控,提高单位资金管理水平。2023年度部门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10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102407443907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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