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作者:田秀仙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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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渔业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与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小型水利工程和跨乡(镇)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小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8.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生产和建设开发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检查。 10.拟订农村水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1.指导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2.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在建项目共12件,其中:水库类6件,其中:东丁水库工程、芒回水库工程、永懂水库扩建工程、勐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供水类3件,其中: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河道类2件,其中:南乌河治理工程、拉勐河干流治理工程。其他类1件,属于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新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南乌河治理工程已全面完工,其余工程正有序推进。 2.水生态文明取得成效。一是严格执行水行政事项审批制度。2023年依法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件、取水许可1件,办理延续取水许可12件。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28.56万元,依法征收水资源费142.91万元。二是严格管控河道采砂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和砂场作业规范管理,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三是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023年全县完成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26平方公里,目前完成治理任务26.77平方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2%,正在进行资源核查。四是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执行用水计划,督促取用水户安装用水计量设备。全县共办理取水许可证68件,其中:河道外用水52件,河道内供水16件。非农业灌溉用水户41件,农业灌溉用水户27件。五是依法监管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定水电站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手册,指导水电站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逐步规范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印发在建水库和已建水库相关文件39份,排查出145个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六是依法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划定14个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乡镇级以下水源地保护区,编制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报送省生态环境厅进行技术审查。 3.河(湖)长制全面落实。一是扛牢压实办公室责任,2023年以来,印发各类文件31份,起草、报送各项汇报材料98份,开展督察18次,印发交办、督办、工作提醒等文件6份,督促整改销号问题23个。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履职能力培训、联系部门培训、村级河湖长培训等3次培训,参训人数348人。三是抓实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目前已完成35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正在完善文本的编制工作。四是抓实“清四乱”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四乱问题6个,均逐一完成整改销号。五是抓实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复核。2023年按照省、市关于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县共有83个遥感图斑点位,均已完成遥感图斑核查认定及系统上报工作,已通过省级审核81个,存在问题2个(芒蚌桥、南海桥旁建房),正在积极对接推进整改。六是抓实山区河道管理系统复核及四个责任人填报。根据系统推送,完成勐省小河、控角河、贺勐河、南令河、南北小河、糯掌河、勐来河、民良小河8条河流的山区河道管理认定复核及四个责任人填报。七是抓实“美丽河湖”建设。持续巩固好已创建的省、市级“美丽河湖”,截至目前畜牧场小河、团结水库已被评定为市级“美丽河湖”,正在积极申报省级“美丽河湖”,持续推进2023年勐董水库、东丁水库、宋来水库、南撒水库等绿美河湖建设工作。八是深入乡镇开展检查。配合省、市、县各级各部门深入乡镇开展河湖长制督察、检查、调研等17次。九是抓实“清河行动”。2023年,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人居环境提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活动,开展“清河行动”8次,清理各类垃圾、漂浮物、杂草33.4吨。 4.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推进。一是抓实抗旱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抗旱资金3批共140万元,用于解决群众饮水困难。累计投入抗旱人数7063人,机动运水车辆1763辆,其中:消防车120辆、拖拉机515辆、摩托车1128辆,累计解决23309人、16988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二是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强化防汛救灾宣传,建立健全防汛减灾指挥体系和修订完善各项预案。迅速组织人员,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今年自入汛以来已组建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工作队伍58人。发出山洪预警5期,共收到气象、地质、雷电等各类预警234期,下沉一线工作人员525人次,叫应乡镇和水管单位2052人次。三是积极开展防汛安全检查排查,对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开展汛前和汛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出风险隐患65个,已完成整改59个,正在整改6个。其中:库塘3个,河道2个,电站1个,目前,排查工作还在持续。四是严格落实防汛安全“三个责任人”,全力抓好水库调度。目前已对全县33座已建水库、4座在建水库、6个重点城镇村庄、4条重点河道、16座水电站、11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行文进行公示,确保有人、有制度、有方案、有预案。全县67座库塘进入汛期后,病险的水库执行空库运行,其他水库严格按照2023年批复的汛限水位及度汛方案做好调度。五是从严落实24小时汛期防汛值班制度,全面强化物资储备。共储备了15种应急救援物资。其中防洪编织袋4.9万只,救生艇2艘、抽水机4台、挖掘机5台、转载机4台、运输车辆20辆。至目前已对各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发放防洪编织袋3.2万只。六是蓄水任务完成情况。全县67座库塘累计完成蓄水3549.298万立方米,占全年蓄水任务3515.0万立方米的10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资产财务股、建设运行管理股、水土保持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水咨询服务站、河(湖)长制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5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本部门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人员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3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1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2.9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7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49.03万元,下降43.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44.21万元,下降38.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4.82万元,下降99.55%。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勐董水库除险加固、永懂水库扩建工程、界河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等部分水利工程已移交到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核算,致使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50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71万元,占总支出的19.68%;项目支出2818.69万元,占总支出的80.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合计支出减少618.91万元,下降14.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9.84万元,下降40.48%;项目支出减少149.07万元,下降5.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0.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7.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0%。2023年本部门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5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18.69万元。即:界河治理工程695万元,中小河治理工程89万元,南撒水库除险加固12万元,新华水库除险加固43.1万元,公曼水库除险加固60.13万元,安也水库除险加固1.74万元,英永水库工程11万元,永懂水库扩建工程108万元,达董水库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12万元,班奈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3.54万元,勐省芒阳村山区小水网5.54万元,2022年公益性水利工程16万元,2022年小型农田水利228万元,2020年农村安全人饮巩固提升项目96万元,勐董镇龙乃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8万元,2023年美丽河湖省级奖补资金70万元,山洪灾害项目资金24万元,2021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备资金19万元,勐董水库除险加固资金264万元等其他水利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2%。与上年相比减少603.25万元,下降15.78%,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移交到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核算,致使本年度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人员差旅费0.94万元,会议费1.85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永懂水库扩建工程前期水利工作经费7.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7.4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4.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8.35万元,死亡抚恤(生活补助)10.1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0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7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7%。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费249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3万元(办公费6.58万元,印刷费7.1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3.18万元,差旅费6.83万元,培训费1.84万元,公务接待费3.72万元,工会经费4.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其他交通费6.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4万元(基本工资167.13万元,津贴补贴78.79万元,奖金14.77万元,绩效工资201.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44.7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6万元,决算为1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5.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49%,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1万元,决算为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51%,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1万元,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公务用车老化,致使车辆维护费不断增加,故“三公”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开展的水利前期工作比往年增多,如:开展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河湖长制、挡怕河治理工程等项目业务活动增多,使发生的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2万元,增长142.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8万元,增长4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4万元,增长986.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公务用车老化,致使车辆维护费不断增加,故“三公”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开展的水利前期工作比往年增多,如:开展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河湖长制、挡怕河治理工程等项目业务活动增多,使发生的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河湖长制、挡怕河治理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1万元,比上年增加3.59万元,增长18.0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公务用车老化,致使车辆维护费不断增加,故“三公”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开展的水利前期工作比往年增多,如:开展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河湖长制、挡怕河治理工程等项目业务活动增多,使发生的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4.37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工会经费4.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其他交通费6.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20362.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57.51万元,固定资产251.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4.0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3089.1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32702.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21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4785.61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减少8613.36万元。在建工程和公共基础设施减少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水利工程和公共基础设施移交到新成立的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核算。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818.69万元共包括20个项目,其中上级预算项目16个,县级预算项目4个。2023年财政拨付项目资金2818.69万元,支出2818.69万元。自评等级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 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 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 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 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3201111 |
附件【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320111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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