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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  作者:杨丽芳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55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一、二级单位都公开)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一级预算单位公开)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预算单位公开)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进行自评表(一、二级单位都公开,二级单位修改序号为十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沧源佤族自治县相关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结合地震活动、地震分布、地震灾害等特点,制定中、短、临地震预报方案,积极开展地震预测预防科学研究。依法对全县各类已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管理,对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和确定抗震设防管理要求。负责全县震害预测和破坏性地震的震情、灾情速报。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及快速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计划、规划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范围内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从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把握关键环节和基本要求,切实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切实将规定动作做到位,真正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四是依托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等线上载体,推动警示教育、自我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有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截至目前,我局共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意识形态研判2次,组织集中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读书会4次,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活动7次,科级以上领导上党课1次,科级领导组织上廉政教育课6次,组织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4次。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填报6份,签订《沧源佤族自治县拒绝酒驾醉驾及“黄赌毒”承诺书》6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份。

2.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建设情况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守住返贫底线。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落实好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二是聚焦“四个不摘”。按照摘帽不摘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帮扶单位主体责任,县地震局6名领导干部挂包帮扶46户、189人;三是开展系统监测工作。开展了4个季度收入核算和国办、省办监测系统录入工作;四是协助焦山村做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迎检工作。

(2)谋划产业发展及技术培训。一是组织农户参加茶叶、烤烟培训15次;二是发展养殖业。全村共有38户种植养殖大户,主要养殖生猪和黄牛。

(3)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带领群众种植樱桃树、三角梅、白花树等2200株,开展人居环境整治60余次。

3.防震减灾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强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

一是加强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管理,地震局严格落实地震监测台站运维主体责任,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台站运行管理规定》,积极配合临沧中心站,2023年共开展各类台站巡检维护工作12批次,建立台站巡查工作台账。二是加强震情跟踪工作,参加全市震情分析会商会议三次,两次作了会商报告;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每月定期开展全县震情会商并产出震情月报10期;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五一“摸你黑”狂欢节期间地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高考期间防震应急处置方案》等。三是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2023年重新调整充实全县“三网一员”队伍建设,我县各乡镇、村(社区)共有“三网一员”人员311名。四是全县地震监测手段日趋完善。2023年6月在勐董镇及芒卡镇新安装两台智能地磁场检测终端,2023年9月完成全县中小学51套地震预警发布终端安装工作,11月23日在地震局安装地震预警发布终端1台,并已投入使用。向上级部门传输各类可靠、连续的监测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记录断层气二氧化碳观测数据171组、南汀河流域温泉台阵观测数据191组,气象三要素数据289440组、地下水位和水温数据423360组。

(2)加强震害防御管理

一是提升抗震设防能力,分类实施好全县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学校、医院、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2023年共作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23份,出具选址踏勘意见书15份,参加联合竣工验收4次。二是抓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已收到第三方交付的普查报告及相关图件成果。三是配合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实施,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完成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截至2023年12月底,沧源佤族自治县共完成新建工程信息录入1211条,加固工程信息录入283条。

(3)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一是修订并报县人民政府印发《沧源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各乡(镇、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已完成修订。二是开展全县地震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活动。沧源佤族自治县于2023年3月3日开展地震应急处置综合演练,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勐董镇人民政府承办,19个部门共计200余人参加。三是组建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教官培训团队,分别由地震局3人、应急管理局2人、消防救援大队2人、红十字会1人组成。全县“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四是2023年8月,组织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乡(镇、场)开展应急数据采集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项数据采集任务,为全市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10月全市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我县已安装并接入系统。五是加强联通系统运维管理。每周二定期与市地震局通过短波无线电台联系,不定期与市地震局、其他县区地震局进行应急指挥中心双流系统联通测试,保证联通顺畅。

(4)强化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强化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以“六进”活动为抓手,依托“5·12”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分别到中小学校、县直部门、企业、乡镇等各类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及地震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共30场次,累计发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读本4600余本,展出知识展板50余块,受众8000余人。二是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设备配备,沧源地震局2023年购入了一批包括雨衣、工兵铲、帐篷、应急照明灯、急救包等在内的应急救援设备,时刻做好“防大震、救大灾”的应急准备。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及应急处置演练。2023年9月16日、11月9日两次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业务培训及地震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水平及防震减灾意识,切实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5)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处置了5次有感地震,并发布了5期震情速报,处置最大震情为5月2日23时27分23秒发生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境内(北纬25.35°,东经99.28°)的5.2级地震,地震震中距离我县勐董镇街心花园约245公里,震源深度10公里,我县境内部分群众有轻微震感,经核实地震未对我县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6)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值班人员交接班、AB角制度,畅通震时联络和信息报送渠道,做到预警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有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与减灾管理股两个股室。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本单位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并发放养老金的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本单位2023年无其他人员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27万元,占总收入的94.3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总收入的5.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57万元,增长36.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7万元,增长28.7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他收入增加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及各种保险标准,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增加,今年上级补助资金增加,所以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9万元,占总支出的77.26%;项目支出30.22万元,占总支出的22.74%;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20万元,增长29.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4万元,增长3.26%;项目支出减少26.96万元,下降826.99%;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及各种保险标准,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增加;项目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9%。(2023年本部门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6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相比增加29.57万元,增长28.79%,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及各种保险标准,人员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劳务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比上年同期减少17760.00元,同比减少0.3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包括事业单位医疗费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比上年同期减少17760.00元,同比减少0.33%,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9%。比上年同期减少17760.00元,同比减少0.33%,主要用于支付22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2240507:地震应急救援。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对“三公经费”列支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审批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属于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62.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22万元,固定资产98.21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无形资产0.04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2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5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为2万元,共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00%。其中: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万元,支出2万元,支出率为100.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新闻宣传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数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照“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55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地震局(表格定稿))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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