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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单甲乡人民政府  作者:陈萍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559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甲乡人民政府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同时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级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开局之年,当有开局之势;关键之年,当有关键之为。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和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乡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到具体实践中,锚定省委“3815”战略目标,按照县委“123456”工作路径,团结带领全乡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苦干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乡经济稳中向好、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态环境治理有效、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预计达17855.27万元,增长6.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6924元,增长10.62%;粮食总产量406.5万公斤;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74万元,增长69.22%,招商引资资金6120万元。完成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统计录入单位147户,个体户297户,个体户上报率达100%。

  项目建设动能充沛。年内建成单甲乡“三大经济”“十四五”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等项目库6个,谋划项目71个。全年续建项目19个,新开工项目6个,完成投资1924.27万元。其中,佤山茗品创建建设项目、嘎多村2023年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建设项目、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速推进,嘎多村肉牛养殖项目、嘎多村农田提质改造项目、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等7个项目竣工验收。

  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守牢返贫致贫底线,落实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制定“一户一方案”,标注风险消除30户111人,动态消除人均收入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户)42户147人,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指标得到持续巩固。发放小额信贷78户330万元,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两险”参保率达100%。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成立“务工协会”等方式,实现本地就近就业2320人次,进一步巩固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全乡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185.59万元,6个村均达10万元以上,其中安也村连续3年达百万元以上,是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百万元以上的8个村之一。全乡3名驻村工作队员分别荣获省市两级2021—2023年优秀驻村第一书记称号、优秀驻村工作队员称号。

   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围绕“茶、蔬、药、蜜、鸡、羊、牛”等重点,持续推进多元产业融合发展。粮食安全有效巩固,种植面积较上年增936亩、总产量增10.1万公斤,2023年试验种植的22种稻谷最高亩产达800公斤,实现产量产值翻番。挖掘冬闲田扩面潜力,种植油菜635亩;嘎多村肉牛养殖项目竣工并投产运营,全乡肉牛存栏达2288头。蜜蜂产业功能日渐完善,养殖蜜蜂3273群,扩繁蜂群1289群,对外销售200群;怕结村林下养鸡产业带动群众领养突破18000羽,组织化现代化种植蔬菜238亩,联农带农机制效果明显。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2340.93万元,较去年增长21%。全年累计培育个体工商户61户,新注册企业54户。

  文旅融合创新出彩。围绕全域旅游发展,依托自然生态与民族文化优势,打造边境旅游环线,通过“项目+旅游”的方式,不断优化旅游业态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月亮古寨”、月亮湖、岛里田园综合体三个片区以及嘎多月亮古寨至碧丽源茶园至国门新村最美边境环游路线,年内共扶持客栈经营户5户、餐饮服务1户,组建文艺队1支,开展旅游培训47人次,打造小公园7个、旅游环线路11.5公里、观景栈台25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287.08平方米,成功举办“摸你黑”“新米节”“拉木桥”等系列节庆活动,接待游客累计15000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累计10余万元。嘎多月亮古寨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A级景区创建上实现零的突破,为乡村旅游发展迈出新步伐。

  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1幢3461.16平方米,养护乡村道路165.218公里。清理垃圾堆319个,种花6824盆,种树16041棵。建成小菜园2250户,绿美家庭221户,实施人畜分离75户,改灶15户,户厕160户,安装路灯89盏,实施人畜饮水工程1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56%,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域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旧房原址拆除51户,1个省级卫生乡、5个省级卫生村和1个县级文明村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建成省级绿美村庄1个、市级绿美村庄7个、县级绿美村庄4个、绿美庭院400个、绿美联防所1个,2个家庭荣获市级“绿色家庭”称号,乡域宜居宜业水平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持续巩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抓好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山林、重点湖泊管理,全年开展巡湖、巡河、巡山(林)工作108次,发现问题2个,整改率100%。建成新能源充电桩2座,完成638宗耕地图斑、191宗森林图斑、182宗撂荒地图斑和17宗卫片图斑摸排分类。拆除“两违”建筑2宗,面积4733.4平方米,整治秸秆乱烧30起,开展汛前和汛期排查整治,推动农村饮水水源地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肥药双减”不断取得新成效。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累计发放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低保、边民补贴等惠民资金1314.69万元。新建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山海携手博爱驿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7.02%、98.84%。开展技能培训18期628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91人,发放省外务工一次性补贴138.45万元。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8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2023年本科累计上线16人,较上年增加6人。心脑血管救治站、老年人慢性病救助站等医疗卫生项目建成投用,安也村中医阁项目稳步推进,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率达73.5%,逐年上升。

  社会大局更加稳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全年开展集中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11次,签订责任书34份,开展各类应急演练40场次1658人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8处。加大治安管理力度,查处刑事案件25起、行政案件310起、跨境违法案件16起24人,查获走私毒品案1起,缴获毒品26.2157千克;对11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善治水平,探索“党员+N”五带模式、“五美”评比、红黑榜等制度,全面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持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嘎多村、安也村成功创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全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及命案发生。

  政府效能不断强化。以抓落实、强执行为重点,扎实推进巡视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人大代表建议23件全部办复。实现重要时间点“三零”工作目标,及时受理、按期办结群众信访事项3件,化解率达100%,政务服务累计登记上报办件210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分析研判会议4次,提醒谈话2次,通报批评3人;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和审计监督,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与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47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1辆为消防车不包含在车辆编制内。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450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1.88万元,占总收入的96.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0.69万元,占总收入的3.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77万元,增长7.93%。增长原因为项目资金收入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3.22万元,增长41.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942.44万元,下降87.01%;减少原因为以往多种其他收入经费均以零余额财政拨款形式拨付,故其他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488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89万元,占总支出的21.54%;项目支出3836.03万元,占总支出的78.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4.81万元,增长12.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1.19万元,增长9.48%;项目支出增加433.62万元,增长12.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本单位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拨付项目工程款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19万元,同比增长9.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0%;比上年同期增加51.22万元,同比增长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0%。比上年同期增加39.96万元,同比增长40.34%。2023年本部门年人均工资为13.8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36.0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乡镇(村级)纪检组织工作经费0.5086万元,用于购买纪检办公用品、设备以及报刊征订;2.2023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26万元,用于支付人大代表外出参观活动租车费用;3.2023年人大会议经费6.0180万元,用于保障2023年两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期间产生的资料费、生活费等费用;4.强边固防工作补贴及党组织工作经费35.8万元,用于两个抵边行政村工作经费40000元,抵边行政村工作经费及村两委成员、小组长补助资金31.8万元;5.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一线激励担当作为补助资金1.823万元,用于支付用于发放村两委成员、小组长补助资金1.823万元;6.联防员执勤补助资金106.802172万元,用于保障联防员的伙食费以及误工执勤补助;7.2021年缉私经费0.584794万元,保障打击走私工作有序开展;8.单甲乡人防经费31.82万元,用于保障民兵误工执勤补助;9.(联防员补助)2022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2.784124万元,用于保障联防员误工执勤补助;10.2022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9.8万元,用于保障联防员误工执勤补助;11.2023年边境立体化防控物防运维经费2.09万元用于联防所建筑损坏维护、购买联防员执勤所需各类防爆工具;12.2022年边防基础设施养护补助资金32.566343万元,保障联防员正常的巡逻工作能够开展;13.2022年边防基础设施养护补助资金3.577657万元,保障联防员正常的巡逻工作能够开展;14.中缅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9.42886万元;15.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1万元,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16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0.9926万元;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17.2023年单甲乡基层专干生活补助资金0.5万元,用于支付基层专干生活补助,18.2023年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0.4万元,用于支付农村劳动力转移资金;19.2022年边民补助资金,用于兑付抵边村民边民补助;20.(2022年第四批)临时救助资金6万元,用于兑付群众临时救助资金;21.2022年单甲乡安也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5万元,用于拨付安也农村环境整治产业支出;22.2023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6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组开展工作经费支出;23.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嘎多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150万元,用于支付建宣传栏、活动室等建设支出;24.2023年单甲乡佤山茗品创建建设项目950万元,用于厂房、晒场等建设支出;25.2023年单甲乡嘎多村农田提质改造项目、2023年单甲乡安也村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480万元,用于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单甲乡安也村永梅自然村饮水工程、单甲乡嘎多村上寨自然村安全防护栏20万元,用于支付永梅饮水取水坝建设支出,27.单甲乡嘎多村肉牛养殖、单甲乡嘎多村岛里自然村农副产品加工厂355.266476万元,用于支付农副产品加工厂厂房建设支出,28.单甲乡安也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单甲乡嘎多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单甲乡安也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黑山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80万元,用于建设蔬菜基地建设支出,29.单甲乡永武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10.974006万元,用于支付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户支出;30.单甲乡安也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支付在项目实施时限内安装完成水质净化设备2套支出;31.公共文化活动补助资金3.3533万元,用于支付文化道具支出;32.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元,用于扶持项目村甜糯玉米特色产业,33.2023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开展天然林核查和培训支出;34.2023年绿美工作经费4万元,用于购买一批花卉用于乡村绿美建设工作支出;35.2022年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6.6万元,用于支付地质灾害检测员补助;36.2023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费0.8999万元,用于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支出;37.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5.33万元,用于完善户厕后期管护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9%。与上年相比增加1310.75万元,增长42.44%,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运行4.62万元;人大事务人大会议6.02万元;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26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1.67万元,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1万元;财政事务支出39.27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6.78万元,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56.9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7.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民兵支出31.82万元,边海防支出36.14万元,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39.39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109.43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9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科普活动5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7.44万元,旅游宣传3.3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7%。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32.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3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6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3万元,就业见习补贴0.25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39万元;死亡抚恤支出3.27万元,临时救助支出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4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 支出15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3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91.47万元,农村社会事业5.33万元,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3.1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3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0.8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97万元,生产发展1785.28万元,其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8.67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9万元,其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28.0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9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7.8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2万元,决算为1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9万元,决算为5.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3万元,决算为5.2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37%,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9万元,决算为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3万元,决算为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精简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1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8万元,增长51.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对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调研力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河道治理、森林防火巡视和参加各类会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部门检查各站所工作落实情况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38万元,比上年减少0.7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精简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的电费、网费及购买各类办公用品产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资产总额954.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4.51万元,固定资产171.8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0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3.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一、项目预算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2023年部门正常工作开展。二、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对账务支出严格把关,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自查,通过自查掌握资金执行情况,及时找准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55901111

 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20241026111744801.xlsx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202410261117448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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