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作者:李晓艳 时间:2025-03-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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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80001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520万元,增幅2.88%,完成年初预算数32900万元的101.88%,其中:税收收入17554万元,非税收入1596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9105万元,减幅9.82%,完成年初预算数260000万元的88.12%。支出未达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下达工作目标完成全年支出及2024年增资政策在2025年1月兑付。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7187万元,上年结余52094万元,调入资金23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1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275万元,收入合计35071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105万元,上解支出50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888万元,调出资金185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205万元,年终结转50968万元,支出合计350716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7508万元,减幅15.06%,完成年初预算数4360万元的172.2%。收入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时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超年初目标。政府性基金支出37562万元,减幅46.94%,完成年初预算数17680万元的212.45%,支出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新增政府性基金财力及新增专项债券导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同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保障消化历年预拨征地和拆迁补偿、“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75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69万元,上年结余500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7200万元,调入资金18500万元,收入合计1037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756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400万元,上解支出185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年终结转7633万元,支出合计103780万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344万元,增幅1.08%,完成年初预算数71335万元的93%。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不再划拨到县级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3916万元,增幅37.13%,完成年初预算数76101万元的123.41%。支出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将委托投资运营转为上解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基金保费收入369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49万元,利息收入318万元,转移收入4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181万元,其他收入408万元,集体收入4万元,收入总计66344万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5125万元,转移支出2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439万元,其他支出53万元,稳岗返还支出76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1万元,支出合计93916万元。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75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54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支出总计3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待市级批复2024年财政决算后,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变化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2024年“三保”执行情况。根据省级统一口径,2024年全县共完成“三保”支出104726万元,完成全年需求数104726万元的100%。其中:保基本民生27852万元,涉及基本民生政策32项;保工资74649万元,涉及全县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03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2275人;保运转2225万元,含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公用经费1644万元,公车运维等其他相关支出581万元。 2.县级预备费使用情况。年初设置预备费2600万元,后期执行时,动用预备费26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 3.直达资金执行情况。2024年收到直达资金共计57879.01万元,年内完成拨付50806.69万元,拨付率87.78%。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8870.46万元,拨付22049.3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1130万元,拨付21104.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878.55万元,拨付7653.31万元。 4.债务情况。债务限额情况: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898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605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3753万元。2024年度,上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债务限额730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2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7200万元。2024年末,预计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6283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188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0953万元。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尚未下达我县2024年债务限额,待市财政局明确下达2024年债务限额后,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余额情况: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89362.36万元。2024年执行中,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增加77492.58万元,2024年归还政府债务本金7171.46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59734.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8924.0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70810万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执行中共计安排使用34140万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消化预拨经费、拨付历年缓拨专款等方面。 6.“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政策,着力保障全县重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15万元的74.11%。 二、落实县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收入,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组织本级收入。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20万元,超年初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目标1.88个百分点,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7508万元,超年初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目标72.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749万元,争取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8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力补助5000万元,外贷资金1335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66340万元。三是加大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从存量中找增量,全年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9703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其中:原用途返还使用存量资金1707万元,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57996万元。四是全面清理盘活资产资源。根据中央、省、市对闲置资产盘活的相关要求,摸清全县资产资源现状,制定全县资产资源盘活方案,通过公开出租、出售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闲置资产资源进行盘活,全县共盘活资产资源12422.55万元,其中土地盘活收入11463.11万元,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盘活收入959.44万元。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力保障民生事业需求。一是坚持把民生保障作为财政优先投向重点,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事业投入,提升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全年共保障民生支出180104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1%。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培训费及“三公”经费,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155362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81%。三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完成教育支出455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3万元。四是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到群众手中。2024年,全县通过“一卡通”系统累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7712.38万元,惠及322312人次。 (三)落实各项政策,全力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实施组合式税费优惠,落实落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纾困解难。二是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积极向上级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30.73万元,助力创业促发展,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当年新增担保业务223笔,新增担保金额5027万元,在保金额13142.19万元。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落实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合同授予金额10445.32万元,占全县采购合同总额的95.22%。四是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财源建设联动。清除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强化政府采购交易监管,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县政府采购应公开项目数量为32个,采购意向公开率为100%。 (四)持续推进改革,全力提升财政监管职能。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按照支出标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编审体系,按“三保”清单编实“三保”预算。二是继续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对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的督促指导,并对企业项目投资、资金拨付、重大事项决策等企业运营管理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企业运营管理合规有效。制定《县属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企业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沧源佤族自治县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等系列管理规定,规范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举措,逐步完善体制机制,狠抓工作制度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年内共组织开展全县109个预算单位绩效自评项目1091个,评价金额196466.11万元,部门自评及项目自评覆盖率均达100%,聘请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开展重点项目再评价16个,同时,将部门绩效评价与绩效公用经费挂钩,促使绩效管理效果更加扎实有效。全面提升预算信息化水平。四是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财政与109家预算单位全面运行,并将预决算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有效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推动科学化预算管理。 (五)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为目标,以促进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防范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为重点,努力加大民生投入,全年全县保工资支出74649万元,保运转支出2225万元,保民生支出27852万元。二是全力防范债务风险。把守住债务风险底线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筹措资金履行好偿还政府债务主体责任,加强偿债资金预算统筹,严格偿还计划管理,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务本金66340万元,自筹资金偿还一般债券及外贷本金1948万元,支付政府债务利息及相关费用9464万元。落细落实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全力做好政府YX债务、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及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三是加强县属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制定平台企业压降及企业债务化解方案并报上级批准实施,加强对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的督促指导,并对企业项目投资、资金拨付、重大事项决策等企业运营管理的监督,确保企业运营管理合规有效。强化资产负债约束管理,严格落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多渠道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四是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加强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完成恒万霖小贷公司、汇诚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举办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传单、手册等2500余份,宣传群众累计0.35万人次,提升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度。持续推进非法集资及P2P网贷涉稳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六)强化监督检查,全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和围绕九个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2024年发现2类14个问题,涉及资金8177.46万元,已完成整改2个,涉及资金0.769万元。二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痛点问题,全方位梳理巡视巡察及专项检查等问题,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检查发现12个问题,涉及金额0.86亿元,已完成整改5个,涉及资金782.8万元。三是组织开展地方金融规范整治工作和四类机构全面摸排清查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步开展规范整治暨常态化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夯实基础。全县共排查68户,其中七类业态4户,失联2户、正常经营2户;四类机构64户,正常经营28户、失联15户、空壳21户。四是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县人大预算工委提出的意见积极听取采纳,不断改进完善预算编制。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用线上、线下监督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动听取、积极采纳、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使财政工作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 2024年,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县财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稳经济、促增长、扩产业、惠民生、化风险,较好地保障各项支出落实到位,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改革发展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收入增长乏力。受产业结构单一、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薄弱等因素的制约,沧源县财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组织收入存在困难。二是收支矛盾尖锐。各类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兜牢“三保”底线、推进乡村振兴、加大生态保护、保障全县中心工作等刚性支出较多,财政收支呈“紧平衡”状态。三是债务负担沉重。历史负担较重,政府债务风险不断累积,债务化解困难。四是管理机制不健全。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成效不足,消化国库暂付款、拨付欠拨上级专款、安排政府建设配套资金、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支出等资金需求化解压力大,财政可持续运行面临的矛盾多、困难大。 三、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认真按照“123456”工作路径,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新时代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统筹职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沧源建设需求。 基本原则:1.突出保障重点。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担起财政部门在稳定宏观经济中的责任,把保障党委的决策部署摆在首位,对最急需最紧迫的大事要事优先安排,对必保的刚性支出足额安排,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落实落地,全力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坚持厉行节约。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一般性支出,进行压缩、清理、归并、取消,无特殊情况,部门项目经费支出原则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3.坚持资源统筹。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各部门新增任务一律优先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合理分配年度间资金安排等方式解决。同时统筹考虑预算单位结转规模,并适当压缩年初预算项目个数或资金安排额度。4.注重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批复与绩效目标同步下达,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控及绩效评价的依据,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5.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二)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3520万元增加380万元,增长1.13%。收入分部门预算:税务部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8000万元,非税收入1600万元);财政部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00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300元,比2024年执行数229105万元增加11195万元,增长4.89%。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6837万元,上年结转509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00万元,调入上年结余资金2113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183万元,收入合计26801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300万元,上解支出65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681万元,调出资金12538万元,支出合计268019万元。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722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7508万元减少288万元,减幅3.84%,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测算,本年度土地出让价款收入预计比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3018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7562万元减少7381万元,减少19.6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尚未明确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对应支出未编入年初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72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转7633万元,调入资金12538万元,收入合计313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181万元,上解支出1210万元,支出合计31391万元。收支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629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66344万元增加9951万元,增长15%,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将2025年预计的被征地缴费补贴纳入个人缴费核算,而2024年度未发生该项业务,导致缴费收入增长率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953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93916万元减少14382万元,减少15.3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委托投资运营由“暂付款”调整至“上解支出”核算,2025年无该项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基金保费收入4169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68万元,利息收入451万元,转移收入3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407万元,其他收入356万元,收入总计76295万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8947万元,转移支出2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215万元,其他支出59万元,稳岗返还支出83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4万元,支出合计79534万元。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23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301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县属国有企业未达到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标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暂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支出总计3万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5年,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积极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及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在建重大项目建设。 (四)“三保”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测算2025年“三保”财力,严格按照省级“三保”政策清单,将全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按标准足额纳入预算编制。全县共编制“三保”预算10861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7896万元;保工资78277万元;保运转2438万元。 四、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县财政部门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打造“五个财政建设”为主线的总体思路,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统筹财政资源,推进财政平稳运行,集中财力保障全县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抓收入稳增量,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一是抓收入稳增长。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准确把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权,建立和完善抓收入协调机制,压实税务部门、非税执收部门的征收主体责任,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征收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快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尽量补齐非税收入短板,确保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3%的目标。二是抓机遇育财源。紧盯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专项债券等政策导向,加大项目谋划申报力度,大力培植优势产业,推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税收贡献率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地,实现税收收入。三是节约过保重点。在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外,优先安排债务还本付息、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反馈欠拨缓拨资金和全县重大战略部署、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政府不必要开支,严格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 (二)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一是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按照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障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性投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支持校舍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硬件条件,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二是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补助资金。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全力落实落细支农惠农政策。统筹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好耕地力保护耕地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政策,用好用活衔接资金和沪滇资金,全力支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四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三)聚焦服务经济发展,全力保障重点需求。一是紧紧围绕“3815”战略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安排产业发展资金约0.37亿元,支持做大做强甘蔗、茶叶、肉牛、橡胶、蜂蜜等特色产业规模。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力支持“三大经济”建设。支持旅游资源转换为产业发展力、市场竞争力、技术核心力和增收源动力,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对勐甘新材料绿色创新产业园的建设支持,推进产业聚集发展;支持推进口岸发展三年行动,支持发展落地加工、仓储物流、国际贸易等产业,促进“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变。三是聚力服务营商环境,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用足惠企“连环招”,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四)坚持防风险化债务,提高风控管理水平。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口径做实“三保”预算编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不断强化财力保障,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全面落实还本付息责任,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94亿元,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注重缓释流动性风险,通过制定计划、降低成本等多种方式,延长存量债务期限,降低债务成本等方式,逐步化解存量债务。三是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券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做好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与还本付息。抢抓化债政策“窗口期”,密切关注2025年财政部一揽子、综合性、靶向性隐性债务化解政策,对标“军令状”,持续推进隐性债务化解,进一步细化各项债务的化解目标、路径、方法、期限,穷尽一切办法抓实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五)坚持推改革促发展,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规范管理水平,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围绕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深化零基三级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稳妥承接消费税征收环节下划地方改革,落实好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各项工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和精准性。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持续推进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同向推进,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更好发挥监督协同效应。加强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规范收支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六)坚持强队伍聚合力,打造新时代财政队伍。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二是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和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财政良好政治生态。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健全和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推进财政系统文化建设,通过事业凝聚、文化凝聚建设一支团结干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新时代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和系列三年行动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奋勇向前,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沧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名 词 解 释 1.“五个财政”建设: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 2.“三保”支出:是指保障基本民生的支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核心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60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地方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保工资支出,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支出,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3.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政府在某财政年度末,所欠债务的累计余额,即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4.一般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5.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6.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7.预备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2025年,全县安排预备费26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00010111 |
附件【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预算公开表20250307061042756.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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