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周芬芳 时间:2025-03-2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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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24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认真履行物价执法职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3.负责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室、法规稽查股、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管理股、产品抽检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和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管股。所属单位0个。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乡镇行政区划设置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承担所辖区域市场监管工作。分别为勐董市场监督管理所、勐角市场监督管理所、勐来市场监督管理所、糯良市场监督管理所、单甲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省市场监督管理所、岩帅市场监督管理所、班洪市场监督管理所、班老市场监督管理所、芒卡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突出重点领域,狠抓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加强校园食材供应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和校(园)长及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二是持续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强化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宣传和实施,加大对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改装等违法活动;三是持续强化对加油机计量作弊的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和加油机计量作弊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倡导加油站主动公开诚信承诺。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成品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持续抓好殡葬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会同民政部门加强殡葬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2.全面深化改革,抓实各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帮扶,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不断增强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二是助力医药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创新药发展机制和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3.充分释放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四上”企业培育,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广应用“融信服”平台,持续推进“助企服务员”、亿元企业成长服务行动等服务企业工作,开展企业升规升限排查、走访、挖掘、培育服务,强化工作指导,提升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合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二是促进网约配送行业发展,强化党建引领,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及网约配送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市、县两级尽快成立网约配送行业党委,确保年底前全面覆盖;三是持续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在支撑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有机融合,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四是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度;五是强化惠企政策落实,着力增强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六是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控制专项检查频次。 4.营造消费环境,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持续推进放心消费行动,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重点培育放心商店、市场、网店、餐饮、景区,鼓励经营者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及时预防和解决消费争议,提升无理由退货承诺兑现率,评估验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加强与媒体协调联动,构建共享共治消费环境;二是持续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 5.聚焦两个战略,深化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持续深入实施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强化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监管,积极推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加快标准化建设,聚焦糖茶果菜牛咖药等特色产业,按照省、市部署,配合引导科研院校及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国标、地标、团标的制修订,提升我县优势产业及特色产品的标准化水平,确保完成2025年度市级安排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数量;三是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行政、司法和仲裁保护衔接,用好技术调查官制度,重点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6.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整治损害市场秩序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并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打假护牌”“守护知识产权”及网络市场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强化法治建设,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健全监督机制,开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执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履行生效裁判;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整治。会同文旅部门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旅游市场创优提质;五是聚焦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金店等领域开展电子秤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充电桩、验光仪器等综合治理和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检验检测年度统计和市场监管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六是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政策合规审查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涉企收费监测点建设;七是深入推进米线、散装白酒、肉类产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八是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禁限售商品、无底线营销等网络市场重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网络交易市场环境。 7.守牢安全底线,提升“三品一特”全链条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面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持续推进肉制品整治工作,深化散装白酒、米线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醇基燃料管理,严防误饮误用,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强证后监管力度,确保首次获证企业在年内100%接受复核检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三是联合教体、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管力度,整治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服务,开展“小餐饮”综合治理行动,打造街区示范店标杆,推动小餐饮业改善经营环境,解决“脏乱差”问题;四是强化药品安全全生命周期监管,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云南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22条措施》和《临沧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加速监管体系与能力现代化进程,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六是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两个规定”落实;七是强化产品抽检。聚焦“一老一小”、校园、大宗及节令食品,开展“你点我检”及“进校园、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优化抽检计划,加大对高风险产品和问题多发产品、同一企业多批次不合格和连续多年不合格问题的抽检力度,确保年度均衡性抽检,提高抽检问题发现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78223.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58223.2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0元。 与上年9441382.41元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减少863159.19元,下降9.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三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58223.22元,其中:本年收入8558223.2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58223.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9416382.41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减少858159.19元,下降9.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新录用选调生1人,调入公务员4人,调出公务员7人,调出事业人员2人,退休公务员2人;二是项目经费中的(非税)市场秩序执法项目经费和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78223.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58223.22元,其中:基本支出7924923.22元,与上年8781882.41元对比较少856959.19元,下降9.7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新录用选调生1人,调入公务员4人,调出公务员7人,调出事业人员2人,退休公务员2人;二是离退休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33300.00元,与上年634500.00元对比减少1200.00元,下降0.19%,主要原因分析: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230892.34元。其中:人员经费4653593.38元,公用经费577298.96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支出; 2.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经营主体管理(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许可业务相关证照采购项目支出; 3.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278800.00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项目支出; 4.20138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民生计量检定工作支出; 5.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1851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员补助等专项工作支出; 6.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20489.80元。其中:人员经费310800.52元,公用经费9689.2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支出; 7.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年久失修的房屋屋顶、排水、卫生环境等问题进行不定期维护工作支出;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15659.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9.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95099.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32364.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1.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06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安家费补助和选调生安家补助经费支出; 1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42444.7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8749.2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6700.74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21324.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7924923.22元,项目支出633300.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6044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412.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23325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32548.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7901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59.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1757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788.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5099.04元(其中:基本支出695099.04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194.02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94.0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907.64元(其中:基本支出34907.64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521324.28元(其中:基本支出521324.28元,项目支出0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2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280.0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1”办公费70302.14元(其中:基本支出32772.14元,项目支出37530.00元); 11.“30202”印刷费53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3240.00元); 12.“30205”水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06”电费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07”邮电费658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55880.00元); 15.“30211”差旅费4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元); 16.“30215”会议费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16”培训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8.“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24”被装购置费1490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9050.00元); 20.“30226”劳务费152827.86元(其中:基本支出21227.86元,项目支出131600.00元); 21.“30227”委托业务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22.“30228”工会经费32088.24元(其中:基本支出32088.24元,项目支出0元); 2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4.“30239”其他交通费用33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5.“30302”退休费8146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4659.00元,项目支出0元); 26.“30304”抚恤金323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364.00元,项目支出0元); 27.“30305”生活补助22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28.“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29.“31002”办公设备购置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30.“31006”大型修缮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94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3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合计130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000.00元,较上年113937.18元增加16062.82元,增长14.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长的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22787.43元减少12787.43元,下降56.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沧源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规范单位公务接待制度,提倡厉行勤俭节约;二是上级开展市场执法、食品药品调研等活动减少,故单位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00元,较上年91149.75元增加28850.25元,增长31.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较上年91149.75元增加28850.25元,增长31.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长变化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政策执行,车辆预算标准由12000.00元/辆提高为15000.00元/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二)上级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12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6333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432300.00 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具体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 1.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 2.立项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规和政策,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食品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发〔2015〕199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项目基本概况: 食品安全工作实现责任落实、监测体系健全、应急处置能力、宣传教育深入、基本产品安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推动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县财政每年安排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不少于人均1元以上。 5.项目实施内容: 监管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等多个环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开展各环节应急预案演练和食品安全工作培训。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基本品种抽检。广泛深入宣传,加强线上、线下食物中毒防控宣传,“线下”结合各类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在醒目位置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音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制作发布形象生动的视频、音频宣传材料等,在媒体上发布。 6.资金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沧财行〔2025〕8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535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坚持以“小切口”推动惠民实事,联合教育体育部门,全力打造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持续优化校园食堂基础设施,强化食材追溯体系与食堂管理标准,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面完成“三防”设施补齐补漏和修缮更换,做到“能用、尽用、用好”。加强校园食材供应安全监管,采用快速检测和专业检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食材供应各环节安全,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评价退出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和校(园)长及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完善市场监管、教体、农业农村、公安、检验检测所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对学校食堂、供应商和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二是深入推进米线、散装白酒、肉类产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三是全面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落实,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包保责任与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实施“食安康”专项行动,并常态化开展制止餐饮浪费、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散装白酒、野生菌等关键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及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四是持续推进肉制品整治工作,深化散装白酒、米线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醇基燃料管理,严防误饮误用,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强证后监管力度,确保首次获证企业在年内100%接受复核检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五是联合教体、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管力度,整治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服务,开展“小餐饮”综合治理行动,打造街区示范店标杆,推动小餐饮业改善经营环境,解决“脏乱差”问题。 8.项目实施成效: 食品安全工作实现监管责任落实、监测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有力、宣传教育深入、基本品种安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非税——市场秩序执法项目经费 1.项目名称: 非税——市场秩序执法项目经费 2.立项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不断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因此设立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各项专项整治及相关工作要求。 3.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项目基本概况: 一是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二是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经费;三是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抽验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餐饮消费环节进行监督抽验,加大监督抽验力度,保障食品安全。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四是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法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执法稽查案件查办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欺诈消费、混淆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禁毒、反走私工作。通过规范市场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秩序,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5.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民生领域重点监管、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排查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治理,价格监督检查,广泛开展315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发布消费警示,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消费宣传引导,营造绿色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6.资金安排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沧财行〔2025〕8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2788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持续推动综合治理、合理引导、创新引领、齐抓共管,全方位提高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性。强化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宣传和实施,督促经销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处理“旧标车”库存问题。加强与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改装等违法活动;二是持续强化加油机计量作弊的综合治理。开展加油站计量监督抽查,强化计量管理,重点检查国道、省道等区域的加油站,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和加油机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倡导加油站主动公开诚信承诺。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成品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应急、环保、商务、税务等部门排查涉油企业安全、环保风险和推进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持续抓好殡葬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会同民政部门加强殡葬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据部门职能,严厉打击殡葬领域价格违规、非法收费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创新监管机制,强化信用和协同监管,增强行业规范和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罚措施;四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打假护牌”“守护知识产权”及网络市场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会同文旅部门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旅游市场创优提质。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力度,确保合同签订的公平性。持续改善校园周边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区域。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利剑护蕾”等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六是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禁限售商品、无底线营销等网络市场重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网络交易市场环境。加大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的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同,曝光典型案件,依法严厉查处损害国家尊严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违法广告,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8.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通过开展市场秩序执法工作,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能够夯实市场监管基础;三是通过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6988.24元,与上年616527.12元对比减少29538.88元,下降4.7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录用选调生1人,调入公务员4人,调出公务员7人,调出事业人员2人,退休公务员2人,较上年48人减少6人,故本年度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337842.21元,其中,流动资产2486412.94元,固定资产6097084.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2817.70元,无形资产401526.7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9981960.9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4118.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6609.62元,流动资产减少39212.53元,无形资产减少8296.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2400111 |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20104746700.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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