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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李朝玉  时间:2025-03-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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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群众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产业发展,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继续保持大抓产业势头不减,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强化链式思维壮大主导产业,着力完善产业链条,有效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推进烤烟、茶叶、水稻、玉米种植往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订单农业”发展模式,聚焦种植加工、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关键核心环节,着力发展壮大具有勐角特色的羊肚菌、姬松茸、荷兰豆、香椿等特色富民产业。创新发展文旅产业。用好、用活、用足“翁丁”旅游资源,全面融入全县全域旅游大局,立足勐角独有的傣、彝、拉祜多民族和谐共居特点,全力打造集古寨观光、风情度假、民俗体验、乡野休闲为一体的勐角旅游品牌,全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把田园风光、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等转化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吸引更多的人游在勐角、吃在勐角、住在勐角、记住勐角,让旅游经济成为勐角经济新的增长极。

2.聚焦有效投资,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着力在项目投资上破难推进,更好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性作用。用心谋项目。牢固树立“不谋项目就不足以谋发展”的理念,全面提高从上级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中找项目、制项目、报项目、干项目的本领,切实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支撑。聚焦交通、水利、社会民生、公共文化服务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努力补齐“水电路网”短板,提高人民满意度。

3.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树牢“环境是金”理念,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第一标准,以群众获得感为最高准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抓手,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优化办事指南、服务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做到流程最简、效率最高,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当好企业发展“服务员”,真心实意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做到“无事不插手、有事伸援手、好事不伸手”,不断提高企业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4.聚焦绿色转型,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成色。继续保持大抓生态势头不减,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着力在生态环保上提速奋进,全面推进绿美勐角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对我乡4个水库、6条河流的水源保护,深入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一体推进补水、治污、防洪工作。持续抓好农村黑臭水体和固废专项排查整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抓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排放物治理。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全力以赴育林草、修生态、筑屏障,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荒、毁林种茶、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狩猎等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筑牢民族乡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步伐。坚持绿美发展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让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让良好生态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5.聚焦乡村振兴,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动摇,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构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确保耕地和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狠抓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耕地流出情况发生,抓实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帮扶,落实常态化排查、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做到“对象准、信息准、措施准”。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在促农增收上发力。通过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劳动力信息库,强化务工信息宣传、政策咨询、就业推荐等措施,组织劳动力有序转移,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渠道。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全面做好农村卫生户厕、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不断强化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提升环境保护观念,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化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

6.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共享高质量发展新成果。继续坚持增进民生福祉不动摇,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普惠化发展,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巩固“双减”成效,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全力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提升乡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补短板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爱国卫生新的“7个专项行动”,推动全社会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更加充分就业创业。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残疾人、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完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推动全民参保精准扩面,扎实推进城乡医疗、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聚焦“一老一小”,抓好居家和社区养老康复、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普惠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民生物资保供稳价。管好用好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统筹做好电力、供销、邮政、通信、工会、消防救援、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7.聚焦社会和谐稳定,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勐角”。树牢红线意识守住安全底线。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预防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举措,全力以赴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持续强化禁毒、电信诈骗等源头治理,统筹抓好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严防、严查、严治道路交通、燃气等九大安全领域风险隐患,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坚决堵塞安全漏洞、遏制问题反弹,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信访积案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见实效,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强化社会治安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救援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92162.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92162.5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92237.35元,增长4.15%,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职人员调入、新增,提高乡镇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92162.56元,其中:本年收入17092162.5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92162.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92237.35元,增长5.1%,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职人员调入、新增,提高乡镇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92162.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92162.56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8762.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3037.35元,增长6.41%,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职人员调入、新增,乡镇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2103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00元,下降0.5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本部门无定额人员补助。单位自有资金支出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元,下降4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乡镇财政账户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故单位自有资金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召开材料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支出;

2.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464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外出考察活动支出;

3.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778831.75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4.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800938.2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等;

5.2010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25390.64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等;

6.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33484.0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等;

7.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妇联办公经费支出;

8.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97645.44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等支出;

9.2013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92662.9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等支出;

10.2039999“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支出1000元。主要用于征兵以及宣传支出;

11.20801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31340.0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等;

1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49221.8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76710.16元。主要用于事业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47080.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95616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61161.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28228.5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33498.5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19.213010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091332.25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

20.213050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立新翁丁生态旅游和科技惠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款;

21.213070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3561310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及村党支部运转、村干部补助等专项支出;

22.213079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775000元,主要用于村民小组运转,村民小组长补助等支出;

2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10310.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14988762.56元,项目支出21034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2334660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66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2137032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03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517201元(其中:基本支出517201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2112744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744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7080.16元(其中:基本支出947080.16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9390.35元(其中:基本支出:389390.35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832.73元(其中:基本支出56832.73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710310.12元(其中:基本支出710310.12元,项目支出0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5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6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1”办公费541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8000元,项目支出53400元);

11.“30206”电费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11”差旅费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15”会议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4.“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28”工会经费46494.24元(其中:基本支出46494.24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4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302”退休费725931.96元(其中:基本支出725931.96元,项目支出0元);

19.“30304”抚恤金95616元(其中:基本支出95616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05”生活补助3661042元(其中:基本支出3942310元,项目支出0元);

21.“31005”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00元,较上年减少67241.9元,下降45.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加的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减少46609.43元,下降69.97%,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90次,共预计接待84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压缩,故较上年相比该项预算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632.47元,下降25.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632.47元下降25.5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压缩,故较上年相比该项预算下降。

(二)上级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7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2103400元,编制绩效目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6400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具体如下:

(一)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1.项目名称: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2.立项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沧人办发〔2021〕2 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沧人办发〔2021〕2 号),乡级人大代表按法定名额核定,每人每年800 元,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安排乡人大代表考察调研、联系群众及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材料制作、住宿及就餐费用。

5.项目实施内容: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材料制作费用,住宿及就餐费用,乡人大代表学习开支;通过会议学习及参观学习,加强人大代表综合素质,以便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群众谋福利。

6.资金安排情况:乡级人大代表按法定名额核定,每人每年800 元,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7.项目实施计划:每年召开两次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乡党政办统筹,参观学习由乡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前做好方案,联系参观学习地点,确定参观人数,联系车辆,参观学习过程中要确保人大代表安全。

8.项目实施成效:将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提供考察学习机会,有助于提高乡人大代表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从而更好地代表选民利益;经费中包含了乡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费用,这有助于代表更紧密地与选民沟通,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同时经费的保障使乡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进行监督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3094.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159.68元,增加12.74%,主要原因分析:乡镇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为16133400元,其中,流动资产14686600元,固定资产144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无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56100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32112373638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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