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陈滋元 时间:2025-03-2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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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7)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 (11)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机构设置情况: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定额站、园林绿化管理站,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夯实党建根基,锻造坚强堡垒。一是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高质量推进202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抓好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考察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二是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加强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建设和系列平台一体化运用,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效。三是推进组织生活规范提升。实施组织生活提质行动,持续优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实施,召开党员大会12场次,支委会11场次,领导干部上党课6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场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场次。四是严格执行规定。 2.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二是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理论武装头脑,用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加强廉洁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自觉,练好思想上的“内功”,从根本上构建起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守住廉洁自律,做到廉洁自律,做到公私分明、大公无私,正确处理好个人的情感,划清公私界线。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扎实开展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局领导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五是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沧源佤族自治县深化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暨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次,对照《违规吃喝问题表现清单》及《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负面清单》开展违规吃喝问题和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2次。 3.全力抓好指标提升,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加强住建行业重点经济指标跟踪调度,推动经济指标稳定增长。一是建筑业增加值。2024年市级下达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完成13.39亿元,增速25%。二是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2024年市级下达商品房销售任务指标2.67万平方米,增速5%。三是房地产业工资总额。2024年市级下达房地产业工资总额801.47万元、增速5%,1—10月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476.7万元、增速0.76%。四是房地产投资。2024年市级下达房地产投资目标任务数1.82亿元、增速6%。1-10月完成房地产投资3.26亿元、增速184.29%。 4.聚焦民生福祉,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住房保障托底作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改造任务数300户,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61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8个小区,2284户,总建筑面积18.92万平方米,计划完成投资17130万元,已开工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三是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获取农发行贷款1.65亿元,岩帅片区已竣工,交付使用;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获得农发行贷款授信额度37000万元,已有4个片区完成主体建设,计划年底交付使用128套,其他项目点建设正在有序推进,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主要以修缮改造为主,计划年底完成所有修缮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32000万元。四是稳步推进农房抗震改造。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要求,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开展动态监测,建立长效的保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动态清零,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2024年省市预下达我县农房抗震改造指标833户,截至2024年11月20日已竣工833户,正在组织验收。 5.加快城乡更新步伐,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一是深入推进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共新建完成雨污管道5.8公里,改造破损漏损雨污管道8.6公里,管道内清淤54公里,完成错接混接整改138个,收集零散污水排放点57个;完成污水井树脂修复118处,井室新建及修复92座。二是加快推进县城排水防涝项目。项目于2022年10月启动实施,计划总投资9811万元。共获上级资金6172万元,现已新建完成雨水管道6.4公里,改造雨污混流管道8.5公里,管道清淤55公里,河道清淤5.3公里,改造错接混接点215个,新建及修复井室237座,新建雨水箅子372个等建设内容。三是有序推进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已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四是加强城乡垃圾污水治理行动指导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提高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护管理水平,确保设施有效运行。五是推进传统村落活化保护利用。积极组织翁丁大寨、永点自然村、永让自然村、永根冉自然村、湖广小寨、嘎多大寨6个传统村落参加《2024年云南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申报,并于2024年3月12日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并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项目正在有序开工建设。六是加快推进绿美建设工作。2024年启动建设16个绿美社区(小区4个、机关单位12个),完成14个绿美社区建设,正在建设2个;完成1个绿美街区建设;完成6条绿美街道建设;完成2个口袋公园建设,正在建设2个;正在加快推进建设1个绿道网络建设项目。2024年累计完成投资959万元。七是全力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城市排水防涝隐患排查。 6.狠抓清理整治,城市环境展新貌。一是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24年1月11日全县7个烂尾楼项目已全部完成销号。二是抓好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整治。全部完成82个住宅小区排查任务,涉及户数10297户104.34万平方米,排查率100%。三是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抓好2023年百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存在拖欠房租、拒不整改的86户住户,现已有36户住户到我局办理退房手续并收取房租及违约金20万元。四是持续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567栋、非经营性房屋建筑38106栋,排查率100%,并已全部录入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有安全隐患需要整治销号的房屋共11栋(红牌0栋,黄牌3栋,蓝牌8栋),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治销号。 7.狠抓安全生产检查,消除隐患防患未然。一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初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暨业务知识培训会,大会上与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燃气站、商砼站、物业管理公司等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75份。二是狠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截至目前全县建筑领域建筑工地在建工地25个项目,并将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列入建筑工地项目治理清单,对各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管。三是严格燃气行业安全管理。2024年以来继续抓实城镇燃气“百日行动”攻坚安全整治工作,不定期深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门市部、商业及居民用户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共排查燃气充装企业、经营企业、燃气使用场所2039户,排查出问题隐患922个,现场立行立改650个,无法现场整改的,对企业下发隐患整改告知书272份,限定整改时限,实行燃气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 8.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一是加强建筑业规范监管。2024年以来办理塔吊提升机登记备案18项,施工许可证18项,《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22项,督促施工企业缴纳工伤保险1353.96万元。二是消防安全监管持续强化。有序开展审验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全县既有建筑、在建工程项目,依法开展31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三是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受监的房屋建筑项目共24个单项工程,59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累计11.3873万平方米,累计投资30582万元。四是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我县开展检测服务的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测机构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五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6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规范提高招投标服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做到应招尽招。二是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整理各部门的服务事项清单,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10.抓牢意识形态管理,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周例会等使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新闻信息工作成效明显。调整充实加强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信息报送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信息撰写、报送的积极性,构建工作与宣传并行的良好机制。三是严守网络舆论阵地。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崇廉尚洁,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工作,传播正能量。四是加强新媒体监督管理。不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佤山住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5辆。实有车辆超编原因:实有车辆超编5辆,主要是特殊专用车5辆,分别是环卫垃圾清运车辆3辆,高空作业车辆1辆,绿化洒水车辆1辆。特殊专用车不占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76135.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76135.80元,政府性基金8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5年总收入11076135.80元,与上年10856274.24元,增加219861.56元,增加2%,其中:本年收入财政拨款收入11076135.80元,与上年10856274.24元,增加219861.56元,增加2%;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000.00元,与上年3828816.32元相比,减少3028816.32元,减少79.11%;本年收入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0元,保持不变。主要原因:上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大部分费用申报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内。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76135.80元,其中:本年收入11076135.8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76135.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76135.80元,与上年10856274.24元对比增加219861.56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三公”经费上级预算,二是人员正常晋升,人员工资提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76135.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76135.80元,其中:基本支出6298319.48元,与上年6968457.92元对比,减少670138.74元,减少9.6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调出人员共计5人;项目支出3977816.32元,与上年3887816.32元对比,减少90000.00元,减少2.31%,主要原因是住建各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8987.4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93672.2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离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84651.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6297.5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23583.9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1430.15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7.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4606207.7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 8.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征收拆迁办业务工作经费; 9.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各项业务工作经费; 10.211110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支出3757816.32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63488.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6298319.48元,项目支出3977816.32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2313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308.00元); 2.“30102”津贴补贴831192元(其中:基本支出831192元);3.“30103”奖金254786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86元); 4.“30107”绩效工资11223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360.0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4651.68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51.68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9881.5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81.54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459.62元(其中:基本支出34459.62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363488.76元(其中:基本支出363488.76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458.6元(基本支出220458.6元); 10.“30201”办公费1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130,000.00元); 11.“30205”水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 12.“30206”电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13.“30207”邮电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14.“30101”差旅费2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0.00元); 15.“30101”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16.“30228”工会经费24603.6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3.6元); 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 18.“30239”其他交通费用97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7800.00元); 19.“30302”退休费622659.60元(其中:基本支出622659.60元); 20.“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670.08元(其中:基本支出720670.08元); 21.“31005”基础设施建设3757816.32元(其中:项目支出3757816.32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合计165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000元,较上年191223.2元减少76223.2元,下降39.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元,较上年的114202.78元减少84202.78元,下降73.7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精神,我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厉行节约,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000元,较上年77020.47元增加7979.53元,增长10.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0元,较上年77020.47元增加7979.53元,增长10.3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随着单位车辆使用年限增加,导致车辆维修频率和维修成本上升,二是为应对燃油价格波动。 (二)上级资金。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50000.00元。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上级资金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新增上级资金预算。 (三)自有资金。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3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977816.32元,编制绩效目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757,816.32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2013年3月29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9期,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工作的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沧源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帕良村勐董河西岸,总占地面积约20亩。于2010年9月8日开工建设,规划服务面积4.7平方公里,近期服务人口5.2万人,污水处理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0.8万吨/日,远期处理规模为1.6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AAO+MBR生物处理工艺,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GB18918-2002),污水处理后排入勐懂河。 5.项目实施内容:沧源县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50、生化需氧量(bod5)10、悬浮物(ss)10、动植物油1、石油类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总氮(以n 计)15、氨氮(以n 计)5、总磷0.5、色度(稀释倍数)30、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PH6-9。 6.资金安排情况:目前沧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按365/天×8000m³/日×1.560896/元=4,557,816.32元。2025年县级安排资金3,757,816.32元。 7.项目实施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8.项目实施成效:促进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了有利的生产经营环境,吸引外资,使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创造一个便利、齐全和舒适的服务系统,有效地控制城市污水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有效地减轻了河流流域水体污染;改善了污水污染所占用的土地,使沧源佤族自治县形成一个完整、系统、优化的自然生态格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2403.6元,与上年228826.16元对比,减少16422.56元,主要原因:单位实有人数减少,运行经费降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34477976.91元,其中,流动资产260792493.6元,固定资产15043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9806000元,无形资产45750.45元,其他资产(市政基础设施)123683295.7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84566.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568.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0111 |
附件【附件2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2005052786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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