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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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作者:李红英 时间:2022-10-1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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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32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县水务局是主管水行政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属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是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全市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联系全县水文工作;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渔业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与乡(镇)间的水事纠纷;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小型水利工程和跨乡(镇)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沧源水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和县委、县政府防疫工作要求,带领和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心、科学防治,自觉遵照执行各项管控措施,组织做好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好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配合挂钩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结合水利系统开展的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逐村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历年来存在季节性缺水的村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有效地措施,巩固农村饮水安全;二是完成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上报;完成边境立体化项目41个点建设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龙乃、永供水工程项目建设任务。采取政企股权合作模式实施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着力解决因旱应急拉水送水和水源工程不稳定的问题,启动实施岩帅镇供水工程和班老乡新寨及上下班老村供水工程;三是抓好挂包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好“四个不摘”的要求,积极安排部署,深入挂钩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春走访慰问”活动。调整挂钩村后,增派4名干部分别到永武村、永改村开展驻村工作。 3.抓实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一是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二是科学调度,确保用水。至5月6日,累计完成抗旱应急供水2248万立方米,投入抗旱人力1.8385万人,群众自身投入抗旱机动抗旱设备210台套,投入抗旱资金112万元,缓解了农村2.1445万人、0.2486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三是抓实防汛工作。分片区组织对全县库塘工程、河道堤防、水电站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防汛安全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9份,按要求完成整改49份。开展各项演练8场次。对我县已建的34个自动雨量监测站、5个自动水位监测站进行更新维护。完成蓄水3729.7万立方米,同时,开展好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和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4.抓实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业务培训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充实调整河(湖)长,完成更新县级公示牌37块。二是持续推进“清四乱”专项整治。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14个,并于7月底全面整改完成。三是强化“美丽河湖”创建,2021年南滚河、东丁水库、宋来水库、控角水库被市级评定为市级美丽河湖,目前南滚河正在进一步申报省级美丽河湖。四是强化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5月初我县已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对我县县级37个一河(湖)一策方案进行修编,12月份已编制完成滚动修编的初稿。 5.抓实水生态文明工作。一是砂石整治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河道采砂、采石点进行重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同时,加大砂石资源税费征收力度,截至2021年12月15日,沧源砂石行业入库税费1959.23万元。二是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021年市水务局下达我县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指标28平方公里,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8.1077平方公里,完成下达计划的100.38%,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48万元。三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配合省水利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临沧,重点用水户(金江水泥厂、勐省糖厂)的选定及考核;开展取水口整改提升,筛查整改提升的取水口35个,收取水资源费318.96万元。四是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涉水问题清零行动整改销号工作”和“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确保按期按质通过省级验收、国家复核。”五是加强河道水环境保护。全县16座水电站中11座水电站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备14套,对河道生态用水进行实时监控,不按生态流量泄放的电站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6.抓实重点项目推进。一是积极配合市重大水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南汀河灌区、小黑江灌区项目踏勘及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二是继续推进芒回水库工程、东丁水库工程、永懂水库扩建工程、勐董河坝尾桥至岩画桥段治理工程建设;三是完成上班老水库、糯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闸蓄水验收工作。四是2021年开展17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2021年安全鉴定任务。五是完成南撒水库、安也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已送审。 7.抓实安全生产、质量监管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采取各种方式,持续宣传水利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安全发展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好水利行业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三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类水利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加强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等其它工作检查力度,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对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质量监督其它工作开展质量检查工作。 8.推进党建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依托“双服务双报道双报告”工作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为抓手促进、融合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抓实抓细总书记“八月回信”精神。持续推进“智慧党建”,以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为载体,通过双服务双报道双报告工作,网格管理、疫情防控、挂包帮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抓实周五学习例会契机,把党员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通过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年度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26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9.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3万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778.29万元增加17.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河道治理工程和永懂水库扩建工程资金拨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94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24万元,占总支出的12.28%;项目支出6093.01万元,占总支出的87.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556.73万元增加104.93%,主要原因是当年支付河道治理工程和永懂水库扩建工程款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3.2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有4人退休,人员经费就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3.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河道治理工程和永懂水库扩建工程的资金支出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49%。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进度款用政府基金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48.29万元、抚恤支出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0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57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83.85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516.1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952.31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0.045万元、水土保持支出 11.62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0万元、防汛支出49.24万元、抗旱支出32.18万元、农田水利支出 134.14万元、国际河流与治理支出319万元农村人畜饮水12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14.9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8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6.7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的14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6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年限较长修理费用有所增加;二是燃料价格上涨。致使“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73万元,增长1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万元,增长4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3.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年限较长修理费用有所增加;二是燃料价格上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6万元,占70.76%;公务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占29.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员增加,致使其他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水电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接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6549.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39.99万元,固定资产393.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675.6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1340.3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0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发生政府性基金收入4000万元,对比上年基金收入增加3167万元增加380.19%。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3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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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决算公开报表202210170555326402022102411174596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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