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李红瑛  时间:2022-10-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机关,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有效压实。找准履行纪委监委政治监督首责的切入点,统筹发挥“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能,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坠底落实。协助县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等指导性文件,突出工作、责任“双捆绑”。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和领导干部进行追责。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相关人员。

2.政治监督服务保障沧源发展。对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部署、“三个示范区”“三好”示范县建设、“双创”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约谈提醒合案例通报等工作。紧盯边境疫情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开展监督检查226场次,建立并运用“四项”机制推动整改问题324个,查处7人。抓实换届纪律风气监督,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深化对烂尾楼清理整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两违”整治等工作的监督,推动整改问题87个。督促抓好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涉及沧源整改事项,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临沧市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巡视、市纪委市监委专项纪律检查反馈事项的整改落实。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并取得实效。完成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回头看”、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及第二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共巡察17个县直部门、1个乡镇、9个行政村和1个国有粮食企业。

3.在监督贯通融合中提升治理效能。印发《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联动协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联动。在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融合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力量,开展立案审查调查,实现工作联动互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资金监管监督的通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防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深化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机制,推动解决信访事项5件。

4.“三不”一体推进,腐败治理持续见效。2021年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开展立案查处、党纪政务处分、留置、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工作。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查处4件7人。查处扶贫民生领域违规违纪问题35个。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6件1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20人。深化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发挥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综合效能,共通报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件15起16人,向12个单位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督促整改问题29个,建章立制、规范措施12条。认真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常态化开展对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工作。注重以反面典型促警醒严自律,组织观看《警钟长鸣》《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组织拍摄廉政微电影、微视频,其中《木鼓声深》网络播放量突破200万。以机关、企业、学校、村居、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为抓手,助力“清廉沧源”建设全域推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5.队伍建设进一步过硬。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带动整体队伍建设,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扎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采取举办专题读书会、拍摄主题视频、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主题专栏、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挂牌开讲“佤山清风”讲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形式载体。抓实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办成民生实事58件。共组织系统内业务培训、经验交流17期,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11次;抽派外出培训学习9批次15人次、参加省市审查调查专项工作150余人次;2021年,县纪委监委被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纳入“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公示,2名干部分别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县级首届劳动模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勐省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14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决算公开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支出数据,因此在公开时该表数据为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21.64万元,下降1.5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年末财政将部分人员经费(214.64万元)调整为预拨经费,尚未形成收入;二是因本年度无上级或同级部门拨入的其他收入;三是因年终有部分项目资金被财政作为存量资金收回。上述原因导致收入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42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0.22万元,占总支出的89.1%;项目支出155.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110.88万元,下降7.22%,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35.75万元,下降2.74%;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75.13万元,下降32.5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年末财政将部分人员经费(214.64万元)调为预拨经费,尚未形成支出;二是由于本年度部分开支用财政预拨经费支付,尚未形成支出;三是部分留置案件未结案,造成专案经费不能及时完成支出。上述原因导致支出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0.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35.75万元,下降2.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末财政将部分人员经费(214.64万元)调为预拨经费,尚未形成支出,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5%。按年末实有人数83人计算,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2.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69.51万元×83人,不包含2名聘用制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75.13万元,下降32.5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度部分开支用财政预拨经费支付,尚未形成支出;二是部分留置案件未结案,造成专案经费不能及时完成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列入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1.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5.21%,具体项目为:1.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2.巡察专项资金支出11.41万元;3.留置场所建设及工作经费支出49.98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巡察工作、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及购买办公设备等方面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1.74万元,具体为:办公费12.33万元、印刷费4.27万元、水电费0.98万元、邮电费2.29万元、物业管理费0.49万元、差旅费35.83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0.71万元、公务接待费5.03万元、劳务费4.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9万元;资本性支出19.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是列入20111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9.30%,分别是:1.2020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支出10万元,2.2021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支出20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5.18、8.17”专案审查调查工作支出,其中:办公费21.76万元、差旅费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4万元。

三是列入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2.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61%,具体项目为:1.办公区改造经费支出7.79万元;2.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支出14.49万元;3.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设备配置资金(其他资金)支出0.43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开展5.18专案审查调查、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办公楼防水维修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36万元,具体为:办公费11.31万元、差旅费3.19万元、维修(维护)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6万元。

四是列入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1.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7%,具体项目为2019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纪律审查调查支出,其中:办公费1.23万元,差旅费0.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对比减100.7万元,下降6.6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年末财政将部分人员经费(214.64万元)调整为预拨经费,尚未形成支出;二是年初支出的部分经费用财政预拨经费支付,尚未形成支出。上述原因导致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4%,与上年同期相比减123.5万元,下降10.02%。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聘用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二是日常开支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具体为: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955.53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4%;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1.39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2.28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纪律审查调查发生的办公费及差旅费;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4%。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死亡抚恤等支出。具体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支出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及在职、退休、聘用制人员大病保险支出,具体为:210110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9.2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6.8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92.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预算的7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2.65%;今年我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财政预拨经费支付了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尚未形成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97万元,下降3.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6万元,下降2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9万元,增长56.05%;今年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本年度用财政预拨经费支付了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尚未形成支出,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二是因工作需要,上级纪委监委加大了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的监督指导,接待次数增多,增加了接待费支出,因此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综上所述,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4万元,占63.06%;公务接待费支出9.16万元,占36.94%;今年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县委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7.6万元,增长14.57%,增长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2021年分别从班洪乡调入2人、单甲乡调入2人,勐省镇、勐董镇、勐来乡各调入1人,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各调入1人,人员较上年净增10人,增大了工资福利支出,因此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职工差旅费、劳务费(含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996.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5.81万元,固定资产480.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0.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96.47

445.81

480.18

130.31

92.43


257.32



70.4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55.46万元,包括9个项目,其中本年度预算项目5个,上年度结转项目4个。2021年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5.88万元,支出155.02万元(含上年项目结转资金支出19.58万元)。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11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1024601917.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