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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李杰  时间:2022-10-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发〔2015〕233号)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1)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4)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市、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6)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7)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8)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9)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沧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1)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12)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4)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5)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全县公安工作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集中精力攻坚重点任务,认真抓好“三划”(超前谋划、科学规划、重点计划),严格把好“三关”(谋划关、规划关、计划关),紧盯“六个不发生、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形成“三点”(重点、难点、节点)突破,一是聚焦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共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5起;二是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积极打造道路交通治理新局面。2021年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96起,同比下降14.48%;三是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办理各类森林案件18起,破获18起18人,破案率达100%;四是持续开展“三查三清四告知”集中统一行动,出动警力3799余人次,清查检查行业场所7042家次,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可控;五是持续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机制;六是稳步推进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工作;七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办理妨害国境管理行政案件7523起7965人,破获妨害国境管理刑事案件332起942人,查破跨境字花赌博刑事案件35起35人;查处“三非”案件83起221人;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2起22人;破获走私案件150起155人,案值731.56万元;协助外省市公安机关抓获逃犯33人;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16起126人,缴获毒品367.06788公斤,收缴易制毒化学品17.352吨。实现了命案零发案,疫情零输入、零感染、零确诊,群体性事件、重大涉警舆情、涉爆涉恐案(事)件、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全局民警零违纪零违法,打跨工作取得新成绩,偷渡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打击电诈实现了两降两升,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得到极大推进,三防建设进一步融合,双边警务合作有新成绩,边境一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可控,圆满完成了建党100周年、国庆、COP15第一阶段线上活动等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扎实推动了沧源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内设13个执法勤务机构、4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监管场所、4个基层派出所,共24个内设机构,其中:13个执法勤务机构为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巡特警大队、反恐怖大队、科技信息化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4个综合管理机构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3个监管场所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4个基层派出所为岩帅派出所、勐省派出所、勐来派出所、勐角派出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8人。其中:行政编制1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3辆、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35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5.49万元,占总收入的94.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68.1万元,占总收入的5.79%。与上年同比,减少2028万元,下降24.20%。主要原因是2021年县财政按实际支出拨款,安排公安机关办案业务费减少和疫情防控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0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6.17万元,占总支出的74.46%;项目支出1967.44万元,占总支出的25.54%。比较上年同期减少877.54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安机关基础设施项目减少,边境立体化建技防建设项目未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36.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5.58万元,上升16.5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月新招录50名禁毒专干辅警,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标经费增加,2021年森林公安划转经费并入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0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6.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7.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3.12万元,下降46.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安机关基础设施项目减少,边境立体化建技防建设项目未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8.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4%。与上年对比减少1010.9万元,下降12.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安机关基础设施项目减少,边境立体化建技防建设项目未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7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942.21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302.39万元,办案业务费支出747.15万元,业务装备费支出200.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82.35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费用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3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26万元,支出决算为73.93万元,完成预算的9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48万元,完成预算的9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预算的97.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到勤俭节约,控制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7.76万元,下降39.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57万元,下降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1万元,增长6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公务用车不断老化,车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报废更新了4辆公务用车,2021年度公务用车未报废更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49万元,占89.92%;公务接待费支出7.45万元,占1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及公安办案业务工作接洽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8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2021年森林公安局机构改革划并县公安局,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585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8.81万元,固定资产11167.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91.92万元,无形资产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16386.36,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5.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9.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98.30平方米,账面原值98.0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0项,账面原值184.5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51.34

2078.81

11167.61

6882.15

413.94


3871.52


2591.92

1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823.96万元,共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823.96万元,支出823.96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1111

 沧源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20230222112744207.xls

  
附件【沧源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202302221127442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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