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2022部门年预算公开目录 |
||||||||||||||||||||||||||||||||||||||||||||||||||||||||||||||||||||||||||||||||||||||||||
来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红瑛 时间:2022-02-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机关,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定信仰信念。聚焦纪检监察工作在“两个维护”中担负的使命任务,常态落实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系统全员培训制度,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精神。深入开展“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2.持续精准履职定位。统筹“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开展谈话和约谈工作规则、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任务清单,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3场次。贯通运用检查考核、问责等方式,助推责任落实一贯到底,完成对69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30人次,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3.突出抓实监督治理。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围绕“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深入开展“清廉沧源”建设“7+1”专项行动。紧盯“三个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湖泊革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粮食购销领域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整改,保障改革发展有力稳定。 4.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先后派出14个巡察组,完成3轮对19个单位部门、12个行政村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务实整改省市巡察指导督导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有效推动问题整改。 5.保持惩治腐败的力量常在。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努力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围绕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建立“3+1+1”监督检查包保机制,灵活监督方式,激发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全力查找纠正贯彻落实中的政治偏差。紧盯各级“一把手”和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环节,纪法双施双守抓深做细案件查办,一体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6.保持纠“四风”树新风不停步。深刻把握“四风”与腐败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特征,以“小”见严推动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紧盯关键节点,用好“五个常态化动作”,将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酒、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办公用房超标以及执行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脱离实际“一刀切”等“四风”问题纳入整治重点。全力开展干部队伍作风专项提升行动,巩固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成果。 7.保持拓展清廉建设新成效。扎实推进“清廉沧源”建设,让监督在民生保障、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领域多点发力。在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班坝自然村等打造“清廉单元”示范点11个。做深纪检监察宣传工作,推出10位老支书的清廉小故事等形式多样的宣传稿件,全面展现反腐与发展互促共进的“沧源实践”;拍摄系列廉政微电影微视频,其中《木鼓声深》入选党员教育省级资源库,并荣获第九届亚微节“好作品”奖、第五届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微电影大赛“廉政单元”最佳影片奖。 8.凝聚基层监督合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盯住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农村集体“三资”、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关键部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永和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示范点。上线推广运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示信息1494条,访问量达11.72万人次,收到并办结有效投诉6件,群众满意度100%。 9.严惩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将监督执纪执法贯穿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过程各环节,以“小切口”铲除影响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绊脚石”,深入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0.狠抓队伍能力提升。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核心业务能力,系统推进强班子、壮队伍、提素质。灵活线上线下等方式抓好全员学习培训,组织系统内能力提升培训班28期、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26次,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培训13批31人次。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聘请“阳光监督员”6名,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所属单位0个。 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向63个单位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勐省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14个。 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县委工作部门,纳入县委工作机构限额管理,设在县纪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7997364.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97364.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3955893.2元,增长28.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55893.2元,增长28.17%。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部分人员经费(214.64万元)调为预拨经费,尚未形成收入;二是因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规范津贴补贴并将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加大了收入,因此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7997364.92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2966.99元,占总支出的88.92%;项目支出1994397.93元,占总支出的11.0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3740595.44元,增长26.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00817.1元,增长25.99%;项目支出增加439778.34元,增长28.2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部分人员经费(214.64万元)调为预拨经费,尚未形成支出;二是因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规范津贴补贴并将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加大了基本支出,三是因本年度开展审查调查专项工作较多,增大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02966.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25410.59元,占基本支出的88.89%;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1777556.4元,占基本支出的11.11%。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1390.48元,平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4397.9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9778.34元,同比增长28.2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度部分项目支出用财政预拨经费支付,尚未形成支出;二是因本年度开展审查调查专项工作较多,增大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列入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75661.58元,占项目支出的89.03%,具体项目为:1.留置场所建设及工作经费支出(上年结转)500150.48元;2.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支出295340元;2.巡察专项资金支出416491.14元;3.县级办案经费100000元;4.市级办案经费463679.96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开展“1.25、705、811”专案审查调查,巡察、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及购买办公设备等方面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978.58元,具体为:办公费385244.8元、印刷费37793元、水电费25403.76元、邮电费32037.48元、物业管理费5076元、差旅费587753.65元、维修(护)费143953元、租赁费10080元、培训费720元、公务接待费4075元、劳务费14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839.89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6493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3元;资本性支出220683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列入20111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63690元,占项目支出的8.21%,具体为2022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主要用于开展“705、811”专案审查调查工作支出,其中:办公费104697元、印刷费52283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6710元。 3.列入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5046.35元,占项目支出的2.76%,具体项目为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开展“1.25”专案审查调查差旅费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046.35元,具体为:办公费12985.79元、差旅费18786.35元、水电费2687.94元、邮电费4201.27元、公务接待费102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5元;办公设备购置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736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64477.44元,增长26.4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部分人员经费(214.64万元)调为预拨经费,尚未形成支出;二是因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规范津贴补贴并将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加大了基本支出,三是因本年度开展审查调查专项工作较多,增大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8071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5%。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聘用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二是日常开支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比上年同期增加3188641.46元,同比增长28.7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部分人员经费(214.64万元)调为预拨经费,尚未形成支出;二是因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规范津贴补贴,加大了基本支出;三是因本年度开展审查调查专项工作较多,增大了项目支出。具体支出为: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2286313.4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7%;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75661.58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63690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5046.35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697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死亡抚恤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83714.01元,同比增长11.9%,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规范津贴补贴并将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申报,故加大了此类支出。具体支出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19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95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9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支出9828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 3.卫生健康(类)支出76258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及在职、退休、聘用制人员大病保险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6862.97元,同比增长6.55%,增长的主要原因:因2022年度医疗保险费基数高于上年度的基数,故卫生健康(类)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具体支出为:210110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31583.27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27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58739元,同比增长41.31%,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及规范津贴补贴并将基础性绩效奖纳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同时补缴2022年1-6月公积金,故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954.5元,支出决算为205991.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5%。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8090.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90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954.5元,支出决算为205991.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809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7%;今年我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2022年部分燃油款及接待费用财政预拨经费支付,尚未形成支出;二是年末部分接待费未能及时支付,以上原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48045.46元减少42053.65元,下降16.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8090.81元,比上年同期156400.52元增加11690.29元,增长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01元,比上年同期91644.94元减少53743.94元,下降58.64%;因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次数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同时因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频率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大;二是因用财政预拨经费支付部分接待费,尚未形成支出及年末部分接待费未能及时支付等原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幅较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国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县委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因此,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755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3706.4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分析:因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中不包含聘用制人员工资及工会经费,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则包含了以上两项,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含聘用制人员工资、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1602085.06元,其中,流动资产5864138.19元,固定资产5033186.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476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7387.22元,增长16.4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1393元,增长4.8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资金1994397.93元,共包括7个项目,其中本年度预算项目5个,上年度结专项目2个。2022年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994397.93元,支出1994397.93元(含上年项目结转资金支出555196.83元)。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22201111 |
||||||||||||||||||||||||||||||||||||||||||||||||||||||||||||||||||||||||||||||||||||||||||
附件【沧源县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5051910878 (1).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