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
来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作者: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办公室 时间:2022-02-2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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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7900000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沧源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联系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全县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指导学校、医疗卫生、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办理涉台事务,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等工作,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商联党组工作。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1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1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1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1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19.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20.指导乡镇、部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会务、文书处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员工资、车辆管理、国有资产、图书资料、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承担日常文秘任务和综合材料撰写工作;负责全县统战和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研究,收集史料,上报信息,联系并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调研、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老干部工作;负责部门工作事项的督促、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干部党派股。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对民主党派、无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相关工作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以及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等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的光彩事业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侨港澳台联络股。负责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我县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及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安排工作;承担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负责对台工作政策、法规和台湾形势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管理涉台新闻宣传、两岸新闻交流工作,审查对台宣传新闻稿件、图片、音像制品等;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两岸人员往来中发生的突发性问题和涉台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涉台捐赠事项的指导;协调、服务有关部门开展对台经贸、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台商做好投资洽谈、签约、合同审批、证照办理和履约等工作,联系台商,管理、服务台资企业;负责指导我县公民因公因私赴台申报立项等手续的办理工作,指导、管理赴台探亲、涉台婚姻、涉台公证、遗产继承、赴台交流、台胞定居等涉台事务;负责统一战线代表人士的联络联谊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收集、建立我县在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有关社团和重点人物档案资料,研究有关信息,为我县开展同海外及港、澳、台地区的联络联谊提供更多渠道;联系县内侨胞(属)代表人士;联系、指导、协调工商联及其他人民团体与海外统战工作有关的联络工作;联系台湾苗栗县泰安乡,加强勐董镇与泰安乡友好乡镇联络联谊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民族经济发展股。负责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综合分析、研究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探索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做好各种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工作、规划编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工作;负责民族经济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检测体系的有关工作;承担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所有日常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宗教事务股。做好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防治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两个维护”的教育,抓好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拟订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宗教方面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整理编撰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承办宗教界人士参观学习等有关工作;承担宗教方面行政复议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引导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办理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有关宗教事务。指导各种宗教、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三自”方针、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流,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县进行渗透;组织和接待宗教参观、考察团(组)。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宏观管理,指导各宗教协会的工作,负责设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宗教教职人员的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联系宗教界人士的工作。负责南传上座部佛教和基督教及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依法对民间宗教事务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监督检查股。承担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牵头承担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指导督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负责并指导各乡(镇)做好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目标责任制工作;拟订并实施好年度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承担涉及民族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起草民族法规草案,拟订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相关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承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承担相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7.文化教育股。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及文化精品扶持打造等工作;承办大型民族宗教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宗教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教育;牵头组织、协调涉及民族宗教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联系指导文化宣传事业单位相关业务工作;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拟订并实施好年度民族文化、双语培训项目资金计划。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统一战线各项基本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首位,依托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和临时工作会议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工作业务知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注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又注重《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及民族宗教、侨联有关理论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健全完善部机关工作管理和党支部工作制度,坚持部机关和党支部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造就了一支“讲党性、服务型、争一流、守纪律、重团结”的统战干部队伍。二是做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解读,制定深入学习宣传《条例》的实施方案,牵头起草县委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检查。今年,县委高度重视,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学习《条例》1期次。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部(局、联)和工商联全体干部职工、乡(镇、场)主抓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副书记、工作人员、村(社区)统战民宗干事学习《条例》1场次150人次。组织召开《条例》宣讲人培训会议1场次50人次,召开非公经济人士、宗教教职人员《条例》宣讲培训3场次200人次,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正有序开展《条例》宣讲学习工作。三是组织好全县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中央统战部、省、市委统战部的部署,突出政治引领,以“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统一战线优良传统教育为重点内容,统筹策划拍摄了《沧源佤山统战颂歌献给党》视频,全面展现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携手同心、共创伟业的良好风貌,引导全县统一战线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沧源“十四五”规划目标献计出力。四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成立了部(局、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和工作会议,将《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作为重点读物,进行原文通读。坚持按照《学习教育计划表》每周2次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面向部(局、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志愿服务3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4件,召开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大团结大联合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抓实基层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以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村(社区)基层统战干部,全县10个乡(镇)和勐省农场明确由副书记(专职维稳)主抓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并配备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人员,95个村(社区)由党组织副书记担任统战民宗干事。五是开展统战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之规定,全面了解掌握全县统战工作对象情况,组织全县各乡(镇、场)、统一战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对全县统一战线工作范围12类人群进行动态管理,分门别类建立了数据库。六是统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1场次,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乡、村统战干部队伍业务培训会1场次,组织统战干部和统战对象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活动2场次,召开《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传人培训、非公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会、全县统一战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座谈会各1场次,统战干部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政治素质不断增强。七是做好统战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统战对象宣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知识,积极向全县统战成员发出全力抗击疫情倡议,深入企业指导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双暂停”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下海外侨胞“双稳”工作,配合实施“暖侨行动”,尽力帮助在缅侨胞解决防疫抗疫困难。 2.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一是积极为党外干部成长创造环境,根据县委人事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了党外副科级以上和党外后备干部以及党外年轻干部档案,实行滚动式跟踪管理。实行党外人士动态管理,加大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力度,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配备使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都按要求占到一定比例。二是积极探索推动勐角村、永和社区、勐来村、上龙乃自然村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5个“统战助力社会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三是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沧源自治县党外知识分子实践活动基地建设方案》,与糯良乡党委、政府在贺岭村共同挂牌建设“沧源佤族自治县党外知识分子实践活动基地”,作为全县党外知识分子集中实践活动的基地,同时,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别择优推荐1-3名有关农业、林业、水务、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作为县党外知识分子实践活动基地的带头人。四是充分发挥无党派代表人士源头作用,依托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注重从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中发现无党派代表人士。年初,将无党派代表人士培训工作纳入全县统战培训规划。推荐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县委、县政府开展的重大调研和考察等活动。邀请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县上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等。做好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登记工作,今年上报市委统战部认定登记10人,完成认定登记1人。五是完成政协换届工作。牵头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政协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协商推荐县第十四届政协委员157名,党外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妇女比例等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在县乡人大换届工作中党外代表人士也占到了一定比例。 3.民族工作方面。一是制定出台《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维护好民族团结”示范县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4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3个;二是通过申报,班洪抗英遗址被列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协助市佤族文化研究会成功举办新时代佤族族训发布会,全力配合做好全省边境小康示范村现场总结会暨“十四五”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启动会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临沧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沧源现场点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暨互关互检;三是实施13个“十百千万”示范创建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300万元,完成全县23个沿边行政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方案初稿编制工作。 4.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方面。一是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抓好民营企业调查点和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参加县政协常务委员会专题议政性会议,在会上作协商交流发言,分析纾困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努力提升公信力,鼓励企业坚定发展信心、不断增强企业对政府的信任,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抓实经济服务,助推创业就业。扎实开展“贷免扶补”、小额担保扶持及小微企业经济服务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完成131户,发放金额2253万元,完成率为101%。三是开展企业走访活动,为企业办实事。开展民营经济领域“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将此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年内,共走访民营企业及商(协)会共52家,收到反馈问题20个,解决和答复6个,全年问题办结率为25%。四是开展“千企兴千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成果,全面启动“千企兴千村”行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民营企业社会服务事业纵深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序推进,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实现转型升级发展。五是发扬光彩精神,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大力弘扬光彩精神,组织县教育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在工商联、商(协)会、企业召开爱心企业捐赠帮扶教育工作座谈会,为11家爱心企业颁发荣誉牌匾,引导爱心企业助力沧源教育事业。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共捐资捐物155万元。六是搭建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家外派挂职培养。根据职责及企业培训需求,与省内外企业沟通联系,帮助协调学习培训地区,积极推荐13名民营企业家到国内一线城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脱产学习培训。七是抓实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年内,完成47名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在人事酝酿、推荐、考察、选举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扬民主,为县委、人大、政协及工商联换届工作打牢基础。 5.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网络人士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探索推动民族区域境内境外产业联动发展的思路,以永和园区为纽带,依托园区办公室挂牌创建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将园区境内外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放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重要位置,团结引领他们秉持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执着奋进,为促进沧源沿边境内外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献出统战智慧和力量。二是紧紧围绕“数字云南”建设相关要求,以沧源县电子商务中心为纽带,依托吉米文化传媒挂牌创建“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突出新媒体行业特点着力打造特色基地,将“快手”“抖音”等传媒平台从业人员、网络主播、视频红人及与公司密切相关的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纳入了统战工作范畴,并有重点地联系走访他们中的代表人物,密切相互关系。 6.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一是依托地缘、亲缘以及沿边优势,积极发挥好沧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文化先行”为抓手,持续推动对缅华文教育工作,今年,按要求组织2名教师开展远程网课。二是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功创新举办华文教师线上培训2期100人次。为缅甸佤邦华校配送国侨办编印的汉语教材6万册、争取课桌椅100套、教学器材一批、台式电脑50台、电子教学白板一体机3套。三是依托党建带侨建,建设了上龙乃村侨胞之家、马洛自然村侨胞之家和国门新村为侨服务联络站,启动下班老村永桑自然村侨胞之家和侨乡文化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设备,为广大归侨侨眷提供一个相对固定的学习、交流、宣传、教育的平台和阵地,逐步提升广大侨胞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县医院专家医技人员,深入糯良乡贺岭村、芒卡镇马洛自然村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2场次,共配送医疗器具20余件。五是走访调研侨资企业,收集侨资企业反映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13件,及时帮助解决存在困难与问题,六是年内共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77户7万余元,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6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行政工勤人员去世1人、行政人员退休1人,故员经费相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6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行政工勤人员去世1人、行政人员退休1人,故员经费相对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行政工勤人员去世1人、行政人员退休1人,故员经费相对减少;项目支出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入以下类款项: 1.2013450款22.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经费21.54万元,事业单位共用经费0.62万元; 2.2010399款5.328万元,主要用于驾驶员工资支付(即:政府购买性岗位); 3.2013401款102.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常规工作的日常开支,如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4.2013402款1万元,用于支付宗教工作经费; 5.2013405款1万元,用于支付侨联侨办工作经费; 6.2080501款12.76万元, 属退休老干部统筹外工资; 7.2080505款13.69万元,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0801款1.07万元,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9.2089999款1.24万元,属其他社会保险费和就业支出; 10.2101101款6.69万元,属行政单位医疗; 11.2101102款1.86万元,属事业单位医疗; 12.2101199款0.49万元,属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2210201款10.26万元,属于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6.19万元,下降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较上年减少0.417万元,下降5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疫情原因人员流动减少和三公经费控制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5.77万元,下降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5.77万元,下降7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期间下乡出差次数减少和三公经费控制减少。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共申报项目2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一是侨联侨办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扎实做好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引资引智,文化交流,不断强化侨联侨办组织建设,全县侨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了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宗教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活动,营造了顾全大局、边疆民族稳定团结、齐心协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下一步,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3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办公费1.25万元、安排用于邮电费0.18万元、安排用于公务接待费0.3万元、安排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安排用于工会经费0.76万元、安排用于公务交通补贴6.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行政工勤人员去世1人、行政人员退休1人,故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资产总额45.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0万元,固定资产31.83万元,无形资产0.05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3万元,减少18%。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本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单位2022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本单位2022年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九)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本单位2022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十)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2022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宗教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宗教工作经费的批复(沧政复〔2012〕286号) 3.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4.项目基本概况 广泛开展宗教工作情况调研,健全完善了宗教相关台账资料;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活动,营造了顾全大局、边疆民族稳定团结、齐心协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5.项目实施内容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12次,培训宗教人员300人2次。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活动,营造了顾全大局、边疆民族稳定团结、齐心协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6.资金安排情况 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12次,培训宗教人员300人2次。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活动,营造了顾全大局、边疆民族稳定团结、齐心协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8.项目实施成效 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营造顾全大局,边疆民族稳定团结,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二)项目名称 侨联侨办专项资金 1.立项依据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沧发〔2014〕4号) 2.项目实施单位 县委统战部、县侨联侨办 3.项目基本概况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侨联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做好新形势海内外侨胞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需要,是发挥侨联独特优势服务沧源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沧源的需要。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扎实做好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引资引智,文化交流,不断强化侨联侨办组织建设,全县侨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了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项目实施内容 2022年计划深入全县乡镇12次、车辆燃油费、出差费、培训费、材料费等。加大海外联谊联络、凝聚侨心、维护侨益、发挥侨力, 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扎实做好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引资引智,文化交流,不断强化侨联侨办组织建设,全县侨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5.资金安排情况 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计划深入全县乡镇12次、车辆燃油费、出差费、培训费、材料费等。加大海外联谊联络、凝聚侨心、维护侨益、发挥侨力,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扎实做好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引资引智,文化交流,不断强化侨联侨办组织建设,全县侨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7.项目实施成效 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扎实做好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引资引智,文化交流,不断强化侨联侨办组织建设,全县侨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了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2022年2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7900111 |
附件【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0209035057383.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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