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时间:2023-02-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8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区域扶贫规划,专项扶贫规划,结合实际优化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贯彻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计划分配、扶持对象、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方面从严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规定。 4.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5.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能力提升、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审批和管理。 6.负责中央和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7.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按政策引导扶贫贷款;负责落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审批及登记注册、开户、运行。 8.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扶贫信息和统计监测监督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一平台、三机制”,继续执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紧盯“三类人员”,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从干部群众“两支队伍”入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培养管理和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培养一批好干部;按照农民职业化要求,整合培训政策,把农民培养成为“产业工人”。 2.强化边疆地区人才支持。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和交流合作力度,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技能人才的认定培养、服务支持,组织农村群众开展职业化脱产化“证书式”培训,大力培养本土人才。 3.坚决建设好美丽家园。以全域旅游为抓手,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打牢乡村振兴坚实基础。以世界佤乡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以23个边境村(社区)、班洪乡、班老乡和六大片区为重点,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治理体系、边境防控、思想观念六个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3.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6.95万元,增幅32.99%,主要原因是项目个数增加、项目金额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3.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3.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6.95万元,增幅32.99%,主要原因是项目个数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3.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6.95万元,增幅1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各类保险调整;项目支出3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0万元,增幅55%,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经费50万元;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资金额度比去年增加6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事业所需,具体分类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8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内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7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款支出14.5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等。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6.7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等。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金等。 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195.6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 2130550:扶贫事业机构支出73.4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0万元,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及队员生活补助资金。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5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6.0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3.06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具体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363.06万元: (1)301类工资福利支出326.9万元,占总支出的48.5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公积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等支出,具体包括: 30101:基本工资85.58万元。 30102:津贴补贴86.52万元。 30103:奖金30.68万元。 30107:绩效工资40.55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74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25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3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6.05万元。 (2)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25.35万元,占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各类开支,具体包括: 30201:办公费1.33万元。 30202:印刷费1万元。 30207:邮电费1万元。 30211:差旅费1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0.18万元。 30226:劳务费5.33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71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6万元。 (3)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1万元,占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具体为: 30302:退休费10.81万元。 2.项目支出310万元: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310万元,占总支出的46.06%,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等各类开支,具体包括: 30201:办公费141.5万元。 30202:印刷费5万元。 30211:差旅费10万元。 30215:会议费2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2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78.5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9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3.05%,减少原因:厉行精简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83万元,较上年减少0.005万元,下降2.66%,减少原因:厉行精简节约原则,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1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1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76%,减少原因:厉行精简节约原则,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76%,减少原因:厉行精简节约原则,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共申报项目2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1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2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6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6个。一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乡村振兴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措施;二是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动态管理工作;三是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五是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六是抓好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旧房改造工作;七是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0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5.54万元,固定资产15.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新增资产配置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中预算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9-0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9-02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2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中,以上为数据为空。 十、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8〕15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临办字〔2018〕3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二是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三是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五是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六是抓好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旧房改造工作;七是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二是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三是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五是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六是抓好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旧房改造工作;七是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六)资金安排情况 驻村第一书记、队员工作经费136.5万元,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78.5万元,县级驻村工作队员体检费、保险费25万元,驻村队员培训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覆盖全县10个乡镇、93个行政村,派驻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持续深入抓好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确保挂包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实现乡村振兴。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持续推进“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按照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推进机制。我们延续“参谋部、作战部、指挥部”不变,落实“四个不摘”,坚持“五级书记抓”、实行“双组长”,落实“一把手”,压紧压实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责任、行业部门行业责任、乡村守土责任“四个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管理办法,选派干部继续驻村,实现对67个脱贫村和26个一般村的帮扶全覆盖。通过实施“123”模式,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即完善“一套机制”(以村规民约为核心的农村治理机制)、用活“两个阵地”(活动场所和红色站点、综合服务站、村史室)、建强三支队伍(关爱老党员、培养年轻党员、扶持“带头人”),使基层队伍保持活力。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800111 |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3104623809.xlsx】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