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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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时间:2020-09-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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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8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办发〔2019〕25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县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县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政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人薪酬清算审核工作。 1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14.承担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配合驻沧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联系驻沧金融机构推动政银合作;负责金融保障任务落实、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负责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工作,做好审核申报和协调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金融机构到沧源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配合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推动金融创新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内设机构二十个,分别是:办公室、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法制税政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综合与研究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会计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涉外金融股、资产管理股、财政监督股、政府采购管理股、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股。(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努力培植财源。短期看,要抓培育保住财源,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支持现有重点税源发展和产业培植,增强财政增收后劲,积极培育新增重点税源和新的税收增长点。长期看,要抓涵养培育税源,服务好注入企业,宣传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运用“放水养鱼”的模式,争取留住税源,保住财源。 2.积极向上争取。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及时掌握国家政策扶持重点,抓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拓宽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空间,调整“存量”,挖掘“增量”,多渠道向上级反映我县的困难和实际情况,努力为我县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项目建设资金和财税优惠政策,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财源建设等方面争取上级支持,形成长期稳定的政策效应,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在全力抓好续建项目的同时,继续积极争取交通、水利、城市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积极配合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向上争取资金、跑项目。 3.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三保”原则,继续做好保证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行政机关运转经费,确保行政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以脱贫攻坚工作为核心,加大“三农”及提升人居环境建设投入,支持“五网”建设,以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区为重点,支持“园林城市”、“森林沧源”的创建工作。建立社会保障投入连续增长机制,确保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 4.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债务风险。积极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控制债务规模,多渠道筹集资金,及时消化存量债务,降低债务风险。 5.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实现预算绩效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各个环节,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准确客观地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结果进行评价,并制定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成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着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体系,加大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是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行政聘用人员李德锐1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同比去年17人减少1人,减少5.88%,属于黄立新同志死亡。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行政退休人员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7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49万元,占总收入的0.06%。收入年初预算安排707.11万元,增加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不足。财政拨款收入与去年同比减少127.6万元,减少14.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0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3万元,占总支出的89.64%;项目支出83.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4.25万元,减少11.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24.04万元减少14.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开支。基本支出划分为:一是人员经费为613.5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二是日常公用经费为108.7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4%。按照年末实有人数42人计算,单位年人均日常支出2.59万元(108.78万元÷42人)。单位基本支出按照类款项划分,使用情况分别是:一是列入2010601款的行政运行为356.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28.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45万元,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在职在编人员26人的全年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获得年度公务员嘉奖3人的奖励金;二是列入2010602款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信息维护费;三是列入2010650款的事业运行为133.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23万元,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在职在编人员16人的全年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四是列入2010699款的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为63.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9%,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临时工及大学生志愿者的劳务费;五是列入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8%,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信息维护及软件购置费;六是列入2080501款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3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用于反映单位行政退休人员16人的统筹外退休费;七是列入2080505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4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5%,用于反映在职在编人员42人财政承担的养老保险费;八是列入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6%,用于反映在2019年度在职在编42人财政承担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九是列入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为2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8%,用于反映2019年度行政在职在编26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十是列入2101102款事业医疗为1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用于反映2019年度事业在职在编16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十一是列入2101199款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为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2%,用于反映单位在职在编42人的财政承担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十二是列入2130701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为20万元,占基本支出2.77%,用于反映村级一事一议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费及日常经费;十三是列入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07万元,占基本支出0.56%,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日常经费;十四是列入2170299款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9%,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金融监管业务的日常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49万元。与上年同期60.07万元增加23.42万元,增38.99%,增加原因是2019年度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培训的各项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2%。与上年同期863.23万元对比减少110.49万元,减12.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4%。主要用于:一是开支在2010601行政运行款356.7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28.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45万元,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在职在编人员26人的全年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获得年度公务员嘉奖3人的奖励金;二是开支在201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3%,用于信息维护费,三是开支在2010604款预算改革业务9.91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用于2020年预算业务培训日常公用经费,四是开支在2010605款财政国库业务31.73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9%,用于开支全县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及决算培训的日常公用经费,五是开支在2010607款信息化建设26.8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7%,用于一体化软件维护费,六是开支在2010650款的事业运行为133.6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2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23万元,用于反映单位2019年度在职在编人员16人的全年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七是开支在2010699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用于单位2019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八是开支在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用于单位2019年度信息维护及软件购置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一是开支在2080501款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36.04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6%,用于单位全年行政退休人员16人的统筹外退休费,二是开支在2080505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8.0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03%,用于单位全年在职职工42人的财政承担的养老保险,三是开支在2089901款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用于单位全年42人的财政承担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一是开支在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53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62.3%,用于全年财政承担在职在编行政人员26人的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开支在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7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33.19%,用于全年财政承担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6人的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开支在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4.51%,用于全年在职在编人员42人的财政承担的大病补充保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2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一是开支在2130701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为20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83.09%,用于村级一事一议的项目可研费及日常开支;二是开支在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07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16.91%,用于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日常经费。 5.金融(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开支在2170299款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5万元,用于金融监管业务的日常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的91.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完成预算的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5万元,下降8.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8万元,下降1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10.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2019年度省、市检查验收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3万元,占79.06%;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占20.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年度省、市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压缩各项目常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9年度各种费用,用于开支办公费3.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3.69%,水费0.1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19%,电费1.2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45%,差旅费8.8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0.51%,培训费3.5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4.22%,邮电费3.4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4.16%,印刷费3.6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4.36%,物业管理0.3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45%,维修费6.7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8.03%,会议费0.0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09%,公务接待费2.4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03%,委托业务费5.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6.2%(主要反映一事一议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9%,其他交通费用25.5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30.42%(主要反映在职在编42人的2019年度公务用车补贴),办公设备购置0.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72%,信息维护及软件购置费16.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9.43%。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09.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03万元,固定资产33.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2.3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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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4105038912.xls.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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