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魏建英 时间:2023-09-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 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并担负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任务;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依法收取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人民防空资产及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12)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重要经济指标稳步推进。(1)建筑业增加值。2021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4.09亿元,增速25%。第一季度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0.92011亿元,增速97%。2021年二季度预计完成全市注册地总专承包企业总产值1.77344亿元,增速50%。第三季度完成注册地总专承包企业总产值3.42亿元,比去年同期数增速31.31%。第四季度预计完成注册地总专承包企业总产值4.09亿元,预计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00%,比去年同期数增速25%。(2)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2021年下达目标任务数5万平方米,增速18%。2021年1-5月份,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0.7747万平方米,增速196.59%。2021年二季度预计完成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0.9258万平方米,增速227%。第三季度在统计库有销售面积的项目有3个,完成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2.1688万平方米,增速175.23%。第四季度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64万平方米,预计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的48%,增速55%。(3)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目前在统计库的法人单位有8个,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431.2万元。第二季度预计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864.2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速0.32%。第三季度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8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速20%。 2. 巩固提升“美丽县城”创建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市政道路建设收尾工作。二是完善沧源县葫芦湖城市公园提质改造项目后期配套服务设施功能。三是继续加快推进傣族风情园建设项目,尽早建设完工产生社会大效益;四是紧扣“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目标要素,全面加强城镇精细化管理,补齐城镇短板弱项,进一步巩固提升美丽县城创建成果。 3. 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稳步推进。结合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相关文件及措施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和洗手设施全配套”相关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和《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成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和管理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分工协调推进“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和洗手设施全配套”三项专项行动工作。(1)裸露垃圾全消除方面。进一步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实现长效保洁机制、保洁员全覆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巩固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沧源全域旅游发展。(2)公共厕所全达标方面。按照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要求,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确保全县城镇消除旱厕,严格落实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制度,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三无三有”、“四净三无两通明”标准,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切实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为人民群众提供干净、卫生、整洁的如厕环境。(3)洗手设施全覆盖方面。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客运站、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室内公共场所、城市主次干道、乡镇建成区、示范村和公路沿线村庄等洗手设施进行全面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让勤洗手、讲卫生成为健康沧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抓早赶前的工作模式,以坚决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农村房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排查房屋及农村房屋信息采集平台录入37666户,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1969户,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初判存在风险的房屋进行现场核验排查重新鉴定56户,其中14户房屋重新鉴定为基本安全,鉴定为C、D级危房42户,且已全部整治完成。二是扎实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安全有保障,牵头落实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研究确定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计划,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农房抗震改造重大问题。2021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房抗震改造指标5562户,已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并通过验收5443户。其中,勐角乡勐卡村搬迁点新建119户农房抗震正在建设中。三是完成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工作。落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整治改造专项行动,目前,已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我县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工作,并出具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查评估报告。四是切实抓好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全面梳理脱贫攻坚以来各类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摸清扶贫资产底数,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做好扶贫资产确权工作准备。同时强化扶贫资产的后续管理,防范扶贫资产闲置、流失等现象发生,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体系,发挥好资产效益,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前,已完成2016年—2020年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清查梳理工作。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5341户,投资21296.8万元;2017年农村危旧房改造5939户,投资23556.5万元;2018年农村危旧房改造5937户,投资21636万元;2019年农村危旧房改造0户,投资0万元;2020年农村危旧房改造246户,投资984万元。五是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结合沧源实际制定了沧源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月对本县辖区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情况抽查一次,抽查覆盖面在50%以上。加大日常督促指导力度,指导乡(镇)完善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组织机构,进一步提升安全隐患意识。六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扎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落地落实,建设便民服务平台,为困难农村群众提供扶贫救助保障。目前,县级和乡镇级政务微信账号已创建并投入使用,共收到57户农户申请扶贫救助。经核实,57户均为不满足农村低收入人口扶贫条件。 5. 扎实开展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聚焦三类突出乱象,持续开展行业治乱。聚焦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全面梳理各类工作风险点、薄弱点,进一步完善风险化解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1年,共排查建筑领域风险点42处,其中房房地产市场领域18处,涉及:房地产项目5处、中介机构3处、住房租赁3处、物业管理7处;建筑市场11处;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10处;工程质量领域3处,并及时制定风险研判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持续清理建筑市场,依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转包、违法分包、违法施工等行为;持续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专项整治,促进标准化工地建设,维护建筑工地良好生产秩序;强化依法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整治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围绕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施工、民工工资等方面,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件次,已全部办结完成。 6. 民生工程不断改善。(1)保障性住房。一是强化数据摸底与核实。对我县的佤源福苑小区、佤源新苑小区、民中片区、永和片区入住人员的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录入。为我县及今后人员调查提供了数据核查信息。二是规范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全面核查了2021年我县需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人员的信息,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发放户数380户,发放金额共计91.2万元。三是完成租金收缴工作。2021年共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702.31万元。四是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查处公租房转租行为45起,已经处理42起,其余3起正在督促承租人办理退房手续。协调住户反映各类住房问题10起、处理信访事项1件次。发放粘贴催缴通知单138份,共催缴房租51万左右。五是抓好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工作。共办理并签订新入住合同62套,正常退房手续31户,并对已到期合同的续签并对人员信息再次进行核对。(2)老旧小区改造。沧源县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于2021年4月开工,目前施工单位已全部进场施工,开工率100%,涉及21个小区,房屋栋数363栋、面积5.54万平方米,改造户数619户,目前累计完成投资7485.5万元,占总投资的61.8%,项目正在有序的进行中。3.棚户区改造。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指标任务数400户,目前已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并全面开工建设。 7. 行业监管更加规范。(1)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做到应招尽招,截至目前,共办理招标备案24项,总投资为30214万元(公开招标19个、邀请招标5个),其中建设工程20项,总投资为28675.7万元;道路交通工程3项,总投资为1174.5万元;水利工程1项,总投资为363.8万元;项目规模和数量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2)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工程项目备案工作。2021年以来,共办理安全监督备案11份,督促企业缴纳工伤保险63.16万元。二是树立安全意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了沧源县2021年度建筑系统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会暨业务知识培训会,并与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燃气站、商砼站、物业管理企业等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65份,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65份。深入开展检查,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累计组织派出9次检查组,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8个31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5份,共340条,建立了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要求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工程质量的巡查、抽查力度。截至2021年11月2日全县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0项,总建筑面积133073.6平方米,累计投资44833.24万元,均为房屋建筑类项目,报监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项目,截至2021年11月2日受监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共3项,总建筑面积133073.6平方米,累计投资44833.24万元。二是规范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截至目前,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项目18项,建筑面积累计123392.66平方米,投资累计30715.29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项,建筑面积累计46695.71平方米,投资额14766.9万元。三是加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巡查检查。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共15份,停工通知书共1份,巡查、抽查记录60份。四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地条钢”排查和复查工作,严防“地条钢”在工地出现。五是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六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抵边6个乡镇17个行政村疫情防控管边控边铁丝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共验收了51个铁丝网安装点,验收铁丝网安装工程量33.12公里。做好“云南省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沧源佤族自治县抵边联防所项目”的工程质量指导和巡查、验收工作。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共下发巡查记录16份,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整个项目(6个乡镇40个点)已组织竣工预验收。(4)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工作。共办理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验收备案行政审批事项18件,其中完成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6件,完成特殊消防工程消防验收3件,完成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9件。二是强化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完善相关制度,配备消防设备,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和督查,对建筑、市政等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10余次。(5)商品房预售(现售)许可审批情况。2021年共审批商品房预售(现售)许可项目5个,批准预售面积6.89万平方米。(6)物业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新增备案物业服务企业1家,新增物业管理小区3个,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物业服务公司6家,管理商品房住宅小区14个,管理建筑面积72.3万平方米。一是认真做好队伍管小区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全县6家物业企业和14个物管小区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日常监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引导和促进小区物管服务工作的规范实施。二是开展“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和文明创卫宣传活动,发放倡议书致居民一封信共7000余份。三是认真做好小区矛盾纠纷投诉受理工作,对物业服务与业主的矛盾、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以及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认真调解处理,今年共受理各类物业投诉0余件。(7)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新增备案房屋租赁机构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0家。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房屋租赁机构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3家。今年共开展4次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进项专项检查,发现1家房屋租赁机构违规发布、转租保障性住房,并及时进行约谈法人和负责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整改完成。 8. 打造佤文化特色品牌。充分发挥佤文化优势,确保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分街道突出特色,整个工程建筑房屋屋顶建筑元素以黄色为主色调,红色、蓝色为辅;墙体以暖色为主,采用外墙漆涂料;柱子及框架以黑色为基调。2021年共审查新建建筑风貌提升效果图(领导已审批)70项,共24.34万平方米。验收新建建筑风貌提升28项,共79128.96平方米。 9. 人防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快推进人防指挥工程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快全市人防指挥工程建设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10号)要求,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时间预计从2021年7月开始至2023年12月。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等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取得县发展改革局批复。同时,完成项目地勘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审批,计划于2021年12月动工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严格按照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和易地建设费收支管理,推动全县新审批建设人防工程面积和易地建设费征收入库数实现较大增加,切实做到“应建必建,应收必收”。2021年全县应收取的费用项目应为47项,截至目前已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有47个,已经缴纳141.1646万元。三是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整改成效。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县人防相关工作的监察建议》(沧监〔2020〕4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问题专项治理,应收取的费用项目应为128项,减税降费后应缴纳金额2004.3458万元,完成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有128个,已经缴纳2004.3458万元。 10. 全面清理整治烂尾楼遗留问题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共有烂尾楼项目7个,其中:房地产项目4个(阿佤风情第一栈建设项目、摸你黑文化狂欢城一期、和谐园住宅小区、沧源县勐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酒店项目3个(云南沧源星河湾大酒店、至尊佤王大酒店、沧源嘉豪观光酒店)。一是按照项目现状,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烂尾楼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一楼一策”处理办法,性制定处置方案,分类整治,推进加快扫尾和及早盘活资源。二是持续跟踪项目后期推进情况,总结分析、查摆问题、汲取教训、形成长效工作教训机制。截至目前,沧源县共有7个“烂尾楼”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已实现复工6个,复工率为85.7%,已复工的项目正在有序的进行各项建设内容和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未复工的项目,目前由沧源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收购价格。 11. 城市抗震防灾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启动我县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5月15日《临沧市沧源县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0—2035)》经县级部门及专家联席评审原则通过,并已通过省级审查。目前,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待批复后即可实施。 12. 扎实做好住建部门系统录入工作。一是在工建审批管理系统上全县在线受理项目总数(40)个,办件总数54件,其中,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注册12件,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2件、竣工联合验收7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5件,人防施工图设计审核确认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2件,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2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5件,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易地)15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件。二是在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录入140多条行政许可等事项。三是在政务网(统一门户)成功录入30余条办结量。 13. 扎实做好责任网格各项工作。我局作为勐董社区31号网格责任单位,积极做好网格片区各项工作。一是实施精准管理,提高工作水平。通过科学划分,合理分配工作小组成员,打造高素质网格管理队伍。通过摸底,组建责任网格群,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担当作为,全力服务群众。积极开展网格走访、登记、排查等工作,协助办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宜。三是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对网格管理工作的知晓率、支持度和参与率。 14. 积极开展翁丁老寨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一是迅速开展重建前期工作调研。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全面核查房屋损毁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调配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牵头单位编制重建规划方案、消防提升改造规划及做好相关图纸、消防审查工作。三是配合市局拟定翁丁老寨原址重建规划实施方案及翁丁老寨“2·14”火灾原址重建消防工程规划初步设计方案,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及专家召开关于沧源翁丁老寨原址重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讨会。四是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做好翁丁老寨消防规划审查工作。 15. 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我县共有4个燃气企业和6个销售门店,其中勐董县城有3个燃气企业和4个销售门店,勐省有2个燃气企业和2个销售门店,其他乡镇均没专设销售门店。截至目前,共开展了2次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排查发现,虽然有改善的地方,但仍存在部分不达标的情况。针对检查中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工作人员已与企业负责人对接协调并要求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进行整改落实,确保燃气生产工作得到安全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1.办公费;2.建筑市场监管股;3.房地产管理股;4.村镇建设股;5.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6.住房保障股;7.城市建设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8.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9.人民防空办公室;10.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11.工程定额站;12.园林绿化管理站;13.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00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94.47万元,占总收入的92.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11.51万元,占总收入的7.37%。与上年19281.21万元对比减少8275.23万元,减少42.92%,主要原因:一是老旧小区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财政追减部分项目资金指标。二是财力困难,财政追减部分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76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73万元,占总支出的3.36%;项目支出16,203.26万元,占总支出的96.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6287.55万元对比减少19521.56万元,减少53.8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二是财力困难,财政追减部分人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2.73万元。与上年685.44万元对比减少122.71万元,减少17.90%,主要原因:财力困难,财政追减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03.26万元。与上年35602.11万元对比减少19398.85万元,减少54.4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406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费用20.00万元。 2.2100401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10.80万元,主要用于抵边联防所项目810.80万元。 3.2100499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20.00万元,主要用于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120.万元。 4.2111103款减排专项支出663.2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垃圾收运系统30.00万元,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633.26万元。 5.212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拆迁征收工作1.00万元。 6.2120199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6.19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工作经费16.19万元。 7.2121301款城市公共设施200.0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县1、2、3、4、6市政道路项目200.00万元。 8.2121401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80.0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专项经费。 9.2121699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737.8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737.85万元。 10.2129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894.5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3874.50万元,城市设施更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 11.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00.00万元,主要用于3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00万元。 12.2210103款棚户区改造1181.5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517.50万元,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664.00万元。 13.2210105款农村危房改造450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4506.00万元。 14.2210107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4.16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4.16万元。 15.2210108款老旧小区改造1048.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60.00万元,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38.00万元。 16.2299999款其他支出145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70.00万元,抵边联防所项目资金138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1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01%。与上年20032.38万元对比减少6115.04万元,减少30.5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二是财力困难,财政追减部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费用2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0.7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7.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120.0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8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8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6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减排专项支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663.26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8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90.95万元,2021年拆迁征收工作经费1.00万元,各项业务工作经费16.19万元,“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3874.5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3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4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8%。主要用于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517.50万元,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664.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4506.00万元,2021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4.16万元,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60.00万元,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38.00万元,住房公积金34.40万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1,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2%。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70.00万元,抵边联防所项目138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95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的3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预算的3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接待人次批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72万元比2020年10.10万元减少3.38万元,下降3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41万元比2020年3.68万元增加2.73万元,增长7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比2020年6.42万元减少6.11万元,下降95.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接待人次批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1万元,占95.35%;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4.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检查及督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47万元,与上年110.09万元对比增加23.38万元,增加21.24%,主要原因:2021年临时工、聘用制人员缴的各项保险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3221.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57.73万元,固定资产277.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30万元,其他资产12368.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8316.9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94.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00万元,与上年348.00万元减少68.00万元,减少19.54%,主要原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收入比上年减少。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7.85万元,与上年10970.73万元对比减少8952.88万元,减少81.61%,主要原因: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111 |
|||||||||||||||||||||||||||||||||||||||||||||||||||||||||||||||||||||||||||||||||||||||||||||||||||||||||||||||||||||||||||||||||||||||||||||||||||||||||||||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21123108966.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