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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  时间:2023-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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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机构人员转隶方案》的通知》(沧深改办发〔2019〕3号)、《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沧办发〔2019〕56号)文件精神,2019年3月15日组建成立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保留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21 号)相关规定,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参考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基础上,重新修订报批了三定方案,其主要职能为:⑴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⑵负责拟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⑶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处级异地交流领导干部周转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异地交流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建设、筹集、调配、管理、维护等工作。⑷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事项、使用、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 有关工作。⑸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⑹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⑺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⑻负责县委报告厅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委报告厅举行的重大活动和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及来宾的公务接待工作。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定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负责对我县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直党政机关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进行监督检查。⑽负责来沧指导工作、调研考察、开展工作、考察学习的副厅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负责重要客商接待工作。⑾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理想信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理论素养。一年来班子不断强化意识形态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八月重要回信”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各种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每周五定期开展1次集中学习会,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切实增强班子的团结统一。开展交心谈心,增强团结,加强交流,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2.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

始终把班子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升放在首位。一是提升把握全局的能力。把机关事务中心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思考、谋划,服从县委、县政府大局安排,做到自觉为县委、县政府分忧建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具备坚定和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在对待机关事务大局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不随波逐流,以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为己任,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重新修订申报三定方案,切实做好工作移交相关事宜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21 号)相关规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参考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基础上,重新修订报批了三定方案,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归机关事务中心承担。并于11月1日与县政府完成了公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移交手续。

4.认真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政办字〔2021〕63号)要求,结合实际,以集中办公区为重点,推进全县50%的县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先后两次下发工作提醒,督促创建单位进一步加强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办公室及公共机构节能股工作人员先后两次深入创建单位开展督查工作,查看痕迹材料是否健全,确保创建单位顺利通过上级验收。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和检查情况看,全县申报的24家创建单位全部符合创建要求和规范,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标准,待下步上级主管部门终验后予以确认。

5.统一思想,持续抓实抓牢疫情防控工作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持续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疫苗接种,目前,33名干部职工已全部完成疫苗接种工作;二是持续定期对办公区域及县委小食堂进行防疫消毒,截至目前,共开展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防疫132次;三是每天对干部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四是对干部职工外出情况进行如实登记,经排查,目前没有到疫区以及与疑似人员接触的情况;五是根据县应对疫情强边固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7月8日至9日,由1名班子成员带队,2名党员及3名工作人员参与,到勐董社区组织勐董社区35号网格有序开展重点区域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了网格点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工作;六是为干部职工配发口罩345个,在办公区域洗手池预留消毒洗手液,进行洗手消毒;七是根据县应对疫情指挥部要求,带头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并及时对干部职工进行心理疏导;八是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卫生防病常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防病的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

6.履职担当,全面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环境卫生大整治,通过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众参与”等行动,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对网格内的厕所、洗漱台、裸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不留卫生死角;二是对网格内的住户进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确保群众知晓率全面提升; 三是对网格责任区域实行轮流值班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洗手台、厕所是否正常来水、是否干净整洁,环境卫生脏、乱、差是否完成清理整治等情况,发现清理漏洞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四是严格按照“三有三无”要求,改进县委片区公厕设备,通风、照明、冲水箱等,科学设置两个洗手台,确保会议期间“勤洗手”目标实现;五是严格按照“净餐馆”达标标准,严格管理机关食堂并加大分餐、公筷使用和宣传力度;六是全员参与,坚持将爱国卫生运动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打下基础,确保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推进有力有效。

7.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抓实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县直机关机工委的指导下,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聚焦党史学习教育,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自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通过制定2021年党支部工作目标及计划,结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每月发布的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活动台账记录。完成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二是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及反对“四风”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异地交流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沧办发〔2021〕124号),进一步加强了异地交流处级领导周转房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下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驾驶员请销假、报销、修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中心平台驾驶员日常监管,促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三是扎实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新调整充实驻社区工作队员,下派1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驻村工作,对挂钩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基础;根据工作需要,对挂钩社区的所有贫困户及一般户进行挂钩,切实做到户不漏人。其中,除1名干部挂34户外,其余4名干部每人都挂35户;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进行疫苗接种及信息精准摸底排查。同时,结合“七一”、强边固防等工作,认真对贫困党员、执勤卡点工作人员等开展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面条、矿泉水、猪肉等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0.91万元;四是完成各项接待任务以及做好在沧源召开各类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接待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赴沧源调研指导各类工作组99批次2545人,做好平台车辆保障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年内共派出车辆3690批次,安全行驶201606公里。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按时维护、维保等全过程综合性车辆管理机制,确保公车安全行驶。顺利完成了接待了缅甸驻华大使吴苗丹佩阁下一行、全国政协调研组、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贸促会、东航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一行赴沧调研、省民族宗教、省教育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在沧源开展各类调研指导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参与了“临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六次学习”、“全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情况总结会暨现代化边境小康建设启动现场会”、“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期间后勤保障工作;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得到全面落实。严守纪律、坚持原则,不干预、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理违规借贷行为。狠抓各股(室)教育监督管理,一年来,共集中学习48次,其中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议16次以上。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5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及廉政提醒谈话5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良好工作格局;六是其他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我县涉及数据统计的有11个乡(镇、场),54家县直单位,对报送的数据多次进行核对比较,及时报送数据,确保了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另外,对县委集中办公片区,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绿化、卫生巡查,每月进行虫害消杀、增加肥料、修剪等作业,确保县委片区卫生管理落实到位。安排专人负责县委报告厅会议保障工作,今年为全县及各单位各类会议提供保障共计100次;七是年内组织维修、修缮县委报告厅、领导周转房、小食堂以及县委办公楼卫生间,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八是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在接待工作中,倡导更多餐馆推出“小份菜”、“半份菜”,在满足接待工作中对菜品多样化同时又避免过多的餐饮浪费;九是支持“创文、创卫”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把“创文、创卫”建设融入到工作与生活中,自觉抵制损害城市形象行为,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的规范,为建设“创文、创卫”贡献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8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4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28万元,占总收入的93.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万元(具体为县人民政府拨付70000.00元服务保障工作经费、勐角民族乡拨付95000.00元服务保障工作经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拨付50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其他资金收入),占总收入的6.85%。与上年决算收入372.68万元对比减少124.40元万元,减幅为33.38%。减少的主要原因: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减少,故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4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29万元,占总支出的88.72%;项目支出28.02万元,占总支出的11.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395.71万元对比减少147.40万元,减幅37.25%。减少的主要原因: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减少,故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20.29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28.72万元对比减少8.43万元,减幅3.69%。减少的主要原因: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减少,故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2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66.99万元对比减少138.97万元,减幅83.22%。减少的主要原因: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减少,故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4%。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9万元对比减少85.41万元,减幅26.97%。减少的主要原因: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减少,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3%。主要用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支出、项目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21万元,支出决算为35.95万元,完成预算的5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64万元,完成预算的9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4.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故“三公”经费开支较预算数小。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60.64万元减少24.69万元,下降4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增长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52万元,下降85.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故“三公”经费开支较预算数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4万元,占87.99%;公务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占12.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为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沧源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出差、下乡、调研、监督、检查和协调等工作中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友邻州市、重要商务团体到我县交流、合作、大型活动来宾食宿、乡镇领导及工作队到县上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393.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41万元,固定资产1118.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1393.91万元比上年资产总额1280.85万元增加113.06万元,增幅为8.8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9.48万元;报废报损及划拨、捐赠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98.33平方米,账面原值59.3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93.91

275.41

1118.49

390.98

681.44

0

46.0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6.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0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8.02万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0.99万元,支出10.99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中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报告.DOC20221022070723801.doc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501111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220707250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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