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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陆冠兰  时间:2023-10-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62701000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与评价;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和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制定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植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宏观管理;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义务植树70万株,完成任务数的100%。二是深入推进“绿美沧源”活动。做好全县保障性苗圃建设统计和苗圃指导工作,落实经营主体、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草良种选育工作,开展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以满足沧源佤族自治县绿美工程需要的苗木树种和花卉;目前,全县建有苗圃基地400亩,培育苗木161万株。林草系统开展了公益募捐形式的尽责活动,全局共有55人次参加募捐,累计捐款0.305万元。三是扎实开展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完成森林管护面积170.525万亩,聘用护林员512人,生态护林员654人。下拨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1405.3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12.75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550万元。四是认真组织验收退耕还林项目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完成勐董镇、糯良乡、单甲乡和勐省镇2019年新一轮整改复耕外业地块县级第二次检查验收工作、班老乡和勐省镇2019年度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第二次检查验收工作、2018年度0.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第二次县级检查验收工作,项目小班面积核实率100%;五是扎实推进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我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8525个图斑的外业调查核实,正在进行县级自检自查,为我县下一步造林规划提供可行性基础数据。六是稳步推进2022年度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工作。2022年实施1万亩,目前,已完成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现进入招标施工阶段。

2.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全县年采伐量均控制在限额内。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256份,完成采伐林木蓄积4.42万立方米, 出材量2.67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28.07万立方米的 15.7%,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切实保护。二是抓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工作。采取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的方式,积极主动做好瑞孟高速公路沧源段等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工作,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报件21个,共使用林地面积134.3284公顷,其中:永久性使用林地14个,面积110.9407公顷;临时占用3个,面积9.8863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4个,面积13.5014公顷。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确保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2022年,全县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36件,查处36件,查处率为100%,其中:刑事案件1起,林业行政案件35起,共收缴野生动物活体59只,收回被非法占用的林地75.26亩,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20人次,实收罚没款30余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树立了林业草原执法权威。四是认真开展遥感即时监测和国家林草湿全覆盖监测工作。完成第一期省级遥感即时监测判读图斑数494个,面积243.4811公顷,实际核实细斑数720个,面积240.9496公顷,检查出违法细斑271个,面积91.7037公顷,蓄积286.6立方米;完成第一期国家林草湿全覆盖监测图斑378个,面积312.7248公顷,实际核实细斑数876个,面积312.7248公顷,检查出图斑变化原因7种类型,并通过现地核实、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数据比对、影像判读等,检查出违法细斑262个,面积76.0332公顷,蓄积198.2立方米;目前已移交林草大队处理。上级下发第二期省级遥感即时监测判读图斑数265个面积365.0873公顷、第二期省级遥感即时监测判读图斑数265个面积365.0873公顷,现正在开展外业核实工作。

3.生物多样性保护成绩突出。一是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出动人50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20处次,检查重点行业场所、市场12处次,开展普法教育5次,发放宣传、普法材料1500份;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5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59只。积极开展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已理赔 67户4.776万元。认真部署全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出动巡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检测人员556人,巡护里程5369公里,目前,全县暂未发现野生动物疫病疫情情况。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其中:野生植物共110种(一级2种,二级108种),野生动物共113种(一级30种,二级83种)。二是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管理工作。建立了相关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制定自然保护地保障措施,2022年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63.69万亩。三是抓好湿地保护修复。进一步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将湿地保护管理纳入生态护林员、河道管理员工作职责范围,加强湿地保护监测管理。目前全县湿地总面积为1667.8公顷,湿地保护率达42.93%。四是持续开展古茶树(园)保护管理区划现地核实,目前全县涉及 7 个乡(镇)19 个村委会共有栽培型古茶园 10 块 3638 亩、古茶树 412 棵,已立牌保护的古茶园 6 块、挂牌保护的古茶树 412 棵。五是扎实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普查目标任务,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业务培训。六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22年7月至9月,再次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通过充分考虑和研判县域实际,立足长远、精心谋划,我县提交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优化成果(三上成果),通过优化,我县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得到了进一步化解,生态防护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范围将更加契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适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县域发展实际。目前,成果已完成省级审查,正在申报国家级审核。

4.林草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以坚果、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全县累计完成临沧坚果种植面积11.85万亩,投产面积4.5万亩,截至目前,临沧坚果产量为0.1755万吨,产值达1.08万元。全县的核桃面积56.0691万亩,已挂果20万亩,盛果期面积5万亩,核桃产量0.5400万吨,产值达8310万元。二是加快竹产业发展。全县建有竹片加工点有3家6个竹片加工点正在运营业,据统计,截至目前,完成原竹初加工0.1950万吨,产值达487.5万元。在勐董镇刀董村、芒回村完成甜龙竹新种植总面积500亩。完成《沧源自治县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起草,并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意见,同时编制宣传手册。三是积极争取省级高校、专家落地沧源开展“科技和产业结合、科技为产业服务”活动,2022年5月11日西南林业大学团队到沧源佤族自治县开展班洪乡巨龙竹培育和利用技术培训。在班洪乡南板村,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魏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贵祥等领导出席示范基地揭牌及捐赠仪式,共同为“西南林业大学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基地”、“西南林业大学竹藤科学研究院专家工作站”、“国家林业草原丛生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推广基地”揭牌,赠送竹类科技资料。西南林业大学的专家教授对村组干部75人进行了竹子基础知识及开发利用、巨龙竹高效培育和管护技术培训。

5.灾害防控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2022年,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发了一系列森林草原防灭火文件,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到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抓早、抓细、抓严。加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实行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召集到位,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突出宣传效应,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和密度。自进入防火期来,全县发放了户主通知书4.5万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万册、五色彩旗600套、标语1200条、森林防火围裙1万条、宣传布标70条、《云南省森林防火命令》500份;发放了《清明节期间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材料》共2000份;设置森林防火临时卡点42个、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语35块、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牌10块。今年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效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三是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7.34万亩,防治面积7.34万亩,共投入防治资金8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占全县林地发生面积的2.81%,发生率同比下降0.19%。完成国内材产地检疫1.2万立方米、边贸材产地检疫1.5万立方米;完成木材调运检疫0.55万立方米、花卉91株、苗木2.05万株;苗木产地检疫面积600亩;复检其他辖区调入的苗木14.51万株、木材0.19万立方米、花卉33.31万株、种子30公斤;发放检疫票证382份,检疫率达100%。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打击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涉林企业28家、种苗花卉20601株、竹木材等2.7万立方米,投入经费0.24万元。

6.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健全机构,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全县10个乡(镇)均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93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村级林长,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已落实县林长制办公室2名事业编制人员,将有力地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强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和《沧源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对临沧市林长制工作批示精神任务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区域、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印发实施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由县人大、县政协牵头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明确督察责任区域和督察内容,有序开展林长制督察工作。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为下一步林长制工作各项指标明确了方向。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严格实行“一对一”包保责任清单制,将压力传导致最基层,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共设有县级林长15个(含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县城规划区)、乡(镇)级林长107个、村级林长95个,共划分林长责任区106个(其中县级3个、乡镇级10个、村级95个),专管员责任区98个,护林员责任区1068个;在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矢量图上明确了各级林长、专管员、护林员责任区范围。全县“一长两员”责任区划分实现全覆盖,制作完成县、乡(镇)级林长公示牌26块,并在林长责任区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1场次、开展县级林长巡林42次、乡(镇)级林长巡林781次、村级林长巡林1224次。四是强化分析研判,建立工作清单。建立了县级“森林草原资源、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四张清单并报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共梳理出森林草原资源清单5条、重点任务清单7条、突出问题清单6条、重大风险清单5条,切实夯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基础。五是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县级总林长签发了第1号、第2号总林长令,并在全县范围发布实施。县公安部门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林长责任区挂片区的责任警长。六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能。全面推广运用“云南林长通APP”系统,充分发挥林长制智慧平台的有效应用。加强森林草原保护资源发展源头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一长两员+警长”全覆盖的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责任区,落实“一村一林长、一村一专管员”、“一专管员管多个护林员”、“警长配合管治”的林草网格化管理制度。

7.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是立足生态资源优势,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提升,夯实脱贫质量。积极探索“生态修复造林脱贫一批、生态补偿护林脱贫一批、护林员兜底脱贫一批、产业建设增收脱贫一批、服务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培训增才强技脱贫一批”的林业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林业政策、资源、项目、技术等优势,全力开展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绿色扶贫,构建良好的生态格局,逐步形成了“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道路。二是扩大消费扶贫。在东西部扶贫、沪滇挂钩单位的努力下,积极推动以核桃、临沧坚果、竹类、蜂蜜为主的林产品扩大消费渠道,确保林产品消费扶贫规模进一步扩大,林业产业带贫益贫实效进一步巩固。积极组织干部购买贫困村的苦荞、核桃、蜂蜜等林产品。三是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深入分析林草生态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的路径与内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依托现有木本油料林,不断优化经济林产业布局,打造种植、加工、产品销售产业链,制定符合沧源佤族自治县核桃、竹子和临沧坚果育苗、种植、管护、加工等标准化技术规程,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发挥自身竹资源优势,打造“中国特色竹乡”名片,树立佤山竹文化品牌,推广沧源甜龙竹,打造巨龙竹品牌,推动林草产业取得新成效。

8.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有力推进。2022年入库项目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南撒国有林场生产管护用房建设项目1个,总投资506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7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

9.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意识形态方面。把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周密学习规划,明确学习方式、内容、时间和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会议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为了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全年学习计划、在全局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活动。二是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3次,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加强同志们之间的友谊。通过坚持上专题党课学习教育活动,全局党员与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得到了提高。三是坚持党建工作与林业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2022年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扎实推进新一轮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森林抚育、森林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林草重点工作,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聚集务实高效、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全力构筑林草生态屏障。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加强,为民服务意识得到提高。五是健全制度方面。落实各项制度,签订各项责任状,增强执行力。班子成员带头坚持考勤制度,班子成员多下基层指导工作,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建立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流于形式,有效转变了工作作风。

10.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认真开展入户宣传和排查登记工作。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实施网格化管理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局机关在职党员干部深入挂钩村、网格对区域内经营店铺、居民区先后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和排查登记工作,坚持突出网格化管理,筑牢“疫情防控网”。同时,安排干部职工对网格区域内进行每天走巡以及重点小区门口人员值班制度,对来往车辆、行人探测体温,劝导居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和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行政审批股、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森林分类经营办公室、农村能源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山林特产股、芒卡木材检查站、南撒国有林场、竹子技术推广所、林业有害防治检疫局、中心苗圃、林草稽查股。

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用车1辆,消防水车1辆,消防车2辆。(注:消防水车及防火技术专用车辆属特种专用车,特种专用车辆不占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1,269,728.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02,914.12元,占总收入的70.6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966,813.9元,占总收入的29.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607,891.19元,增长348.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222,677.29元,增长231.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7,385,213.9元,增长2,989.2%。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增加,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次是项目补助资金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2,307,620.87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3,848.33元,占总支出的19.06%;项目支出50,433,772.54元,占总支出的80.9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336,280.76元,增长88.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80,451.5元,增长39.8%;项目支出增加25,955,829.26元,增长106.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增加原因是增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增加,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次是部分项目验收完工,项目补助资金兑付率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73,848.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51,652.28元,占基本支出的9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2,196.05元,占基本支出的2.71%,人均开支237,476.97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433,772.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预算项目支出50,433,772.54元。其中:天然林资源管护补助(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支出280,00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9,289,098.60元、陡坡生态治理补助支出542,000.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支出75,281.00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支出6,793,500.00元、天然林停伐补助支出5,771,754.77元、生态效益林补偿支出14,162,687.70元、森林抚育支出1,618,800.00元、造林补助支出4,207,692.96元、森林防火支出2,006,355.91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出400,000.00元、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支出1,702,189.00元、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支出1,097,350.00元、行政机构运行支出(人员工资)2,487,062.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02,91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5%。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3,358.01元,增长35.88%,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增加、人员调入、调整工资标准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2,51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757,088.64元、死亡抚恤452,536.00元、遗嘱补助支出2,232.00元、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助451,804.80元 、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78,853.1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5,00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453,309.50元、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缴费的支出21,7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308,2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80,000.00元、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9,372,300.00元、退耕还林补助支出587,280.00元、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支出68,649.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0,139,93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作开展的一些正常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差旅费等)6,440,294.29元、生态公益林补偿、检查、验收等支出13,016,003.7元、造林补助2,320,231.26元、森林防火补助支出1,648,152.06元、天然林停伐补助支出5,185,085.77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支出400,000.00元、国有贫困林场补助支出1,130,16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7,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926.40元,支出决算为94,226.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189.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3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926.4元,支出决算为94,226.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47,985.90元,支出决算为82,189.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8%;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2,340.50元,支出决算为12,0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下乡次数多,其次油价上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867.76元,增长9.11%。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也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因上年度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所以没有与上年度对比数。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上年度也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也无与上年度对比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234.76元,增长86.99%,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下乡次数多,其次油价上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367.00元,下降71.61%,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努力降低单位行政成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国有林场改革和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建立健全常态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等林业工作的督促、监管和指导各乡镇林草项目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建设稳步推进,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有关单位到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项目督查、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196.05元,增加7,746.05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品购置、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53,131,284.33元,其中,流动资产44,377,968.68元,固定资产7,409,315.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元,其他资产(防火储备物资)1,343,99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7,770.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7,770.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6,357.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6,357.8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0,657.8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62701111

  
附件【沧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2023100810311187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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