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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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李翌宁 时间:2023-10-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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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1601000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办发〔2020〕67号)文件精神设立的,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企事业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经济指标建设发展 2022年,我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为35664元,增幅8.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目标任务增幅1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四季度,我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完成34218元,增速4.1%,增速高于全省增速(3.1%)和全市增速(3.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我单位负责的4家(团县委、县委办、勐董镇人民政府、消防大队)抽样单位的工资收入总额增速为10.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6%,有效控制在4.3%以内。 2.强化就业服务职能,有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1)加大就业优先战略实施力度。加大对城镇新增就业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注力度,深化“大创业”“大就业”格局,加大就业促进力度,进一步创造就业机会。采取更加积极有力措施,进一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全面推进就业工作,2022年全县新增就业3015人,完成任务数2930人的102.9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11人,完成任务数687人的103.49%;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42人,完成任务数630人的101.90%。 (2)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贯彻落实扶持创业优惠政策,营造“全民创业”氛围。积极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成功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2人7368万元,带动就业1145人。 (3)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一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帮扶力度,推进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围绕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二是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积极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实施系列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2022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780人次,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3259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6180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就业扶贫车间帮扶工作,主动协助企业做好就业扶贫车间材料申报收集上报工作,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特色手工业作坊等就业载体作用,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业可创的脱贫人口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全县认定挂牌扶贫车间11家,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99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15人。对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返贫”劳动力,科学合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给予就业安置,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15个。 (4)持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一是线上依托多媒体加大对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帮扶、就业创业指导等政策宣传力度,线下深入企业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2022年,共组织招聘活动15场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860个、发放宣传资料6743份;发布招聘信息11期,累计推送就业岗位数量7400个。二是充分利用救助平台完善培训、就业帮扶功能,提高培训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低收入人口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全覆盖。截至目前,在政府救助平台上受理找工作17件,办结17件,推送就业岗位120个。三是加大技能培训实施力度,根据市场用工需求、产业发展情况等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促进就业创业。年内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2期102班4544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1450人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110人次。涉及乡村电子商务、民族歌舞表演、橡胶田间管理及割胶、蜜蜂养殖、汽车维修工、电工、茶艺师、保育员、美容师、澳洲坚果栽培、家政服务、SYB网络创业培训、服务礼仪、叉车工、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32个工种或专业。 (5)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发挥助企纾困作用。一是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截至2022年,共为15家企业办理缓缴养老保险177.42万元,缓缴工伤保险7.42万元,有2家企业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金额13.37万元。二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防失业保生活”的功能和作用,认真落实政策性降费,减少企业压力,做好失业人员的托底保障工作。2022年,全县失业保险参保7909人,共少收192家企业失业保险费75.91万元,惠及职工2468人。三是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104.08万元,惠及职工2155人。四是为旅游、交通、零售、餐饮等41家困难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307人15.35万元;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49人160万元。五是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22年,在全县新开工的建工程项目中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已有3个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实行了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个项目的施工合同总金额共8116万元,涉及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3.48万元。 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1)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规模。一是围绕增强社保政策宣传和经办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为主线,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暖心的“康乃馨”社保服务,2022年全县共开展“康乃馨”活动10720次,服务38397人次,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31632人次。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9035人,完成任务数108710人的100.30%;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19122人,发放养老金待遇共2235.28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6个单位,参保6853人,其中:在职参保4825人,退休2028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646人,其中:领取待遇2629人,在职参保8017人,完成任务数8000人的100.21%;参加工伤保险644户17627人,完成任务数15670人的112.49%,失业保险参保单位460家,参保人数7909人,完成任务数8100人的97.64%。三是妥善处理好被征地农民参保问题,实现新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2022年已经完成被征地人员身份认定1846人,发放待遇642人,累计核发待遇金额2570.31万元,已兑现政府补助1683人9409.09万元。 (2)社保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机制,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2022年办理养老保险转入128人,转入养老保险费280.73万元;办理转出养老保险88人,转出养老保险费93.62万元。二是加大退伍安置人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清理工作力度,年初需完成退伍安置人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3人,2022年已完成5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完成接续资金合计34万元。三是贯彻落实构建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程网办。四是加大社会保障卡申办使用的宣传力度,力争应办尽办、应用尽用。2022年全县持卡人数177443人(有效卡),完成任务数169500人的104.69%,其中电子社保卡申领人数60185人,完成任务数40100人的150.09%;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37.55%,完成任务25%的140.8%。 (3)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加强对经办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等控制制度的管理与监督,认真开展日常检查,规范经办操作规程,严防经办漏洞,确保经办安全。一是认真开展待遇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截至目前,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628人,暂停发放1人,根据每年做两次资格认证的要求,现共认证5221人次;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36人,根据每季度做一次资格认证的要求,现共认证138人次,认证率100%;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待遇人员应认证2021人,根据每年做两次资格认证的要求,现共认证3536人次;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应认证19344人,根据每年做两次资格认证的要求,截至目前已完成认证37457人次。二是将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贯穿社会保险工作始终。做好疑点数据核查及自查,2022年自查多发社会保险待遇累计342人17.6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业务经办时间差误领追回332人12.3万元,多领冒领社会保险基金10人5.39,以上多发社会保险待遇已全部追回。三是加强基金规范管理。2022年10月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3195.73万元。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规范人事管理 一是完善事业单位按岗聘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成果,完善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全覆盖。2022年度我县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6人,其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128人、招聘特岗教师29人、招聘公费师范生1人、聘用免费医学生5人、安置退役士兵3人。二是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岗位等级变动审核、审批505人;推荐申报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95人,中级职称180人;审批初级职称37人。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人事调配工作,共办结人事调动112人,其中:县外调入4人,县内调动75人,调出县外33人。四是做好工资福利工作。严格把关审核,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乡镇补贴、各类特殊津贴;制定消防救援队伍奖励性津补贴实施方案;规范清理公务员津补贴,完成机关事业调标及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基本工资和机关工作人员2021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及离休干部增发生活补贴审核工作,审定职务职级及岗位变动、追加工龄等工作,有序推进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五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及归档管理。2022年共转入干部人事档案469册(含企业档案),转入档案资料6800份,转出干部档案100册,整理退休人员档案113册。 5.持续推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提高依法维权意识,规范劳动用工。一是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及时化解上访、举报、投诉等案件。2022年在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备案劳动合同共890户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7521人,其中农民工3200人,合同签订率97%。二是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收入分配、工资报酬等情况。2022年对30家企业开展薪酬调查,对9家重点企业进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均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目前均未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和裁员现象。三是对我县11家快递公司、5家外卖平台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展用工风险排查,均未出现拖欠工资和裁员情况。 (2)及时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注重“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力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确保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是以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重点,扎实有效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等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2022年我县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11件,其中:裁决结案4件、不予受理1件、庭内调解4件、正在审理2件。 (3)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2022年共深入各类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67户次,专项检查在建的工程项目28个次,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2份。共接到线上、线下欠薪(隐患)问题线索207条。其中,受理136条、转行业主管部门办理8条、不予受理或告知投诉人以其他法律途径解决诉求69条。目前,已受理的136条欠薪线索中,已办结124条,共为351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28.03万元;正在办理的12条,涉及劳动者38人,被拖欠农民工工资43.82万元。有效消除欠薪隐患,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档案管理股。下设3个参公事业单位和2个事业股室,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社会保险中心(副科级);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劳动监察执法大队;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股所级);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社会保险中心(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事业单位);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如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请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249714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57148.87元,占总收入的97.1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0000元,占总收入的2.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68563.07元,下降3.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2959.73元,下降2.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25603.34元,下降26.0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拨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等项目300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二是2021年拨入了沪滇项目资金80万元,2022年拨入了沪滇项目资金47万元,以上原因致收入合计同比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2421933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202.88元,占总支出的44.23%;项目支出12503730.12元,占总支出的55.7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95335.31元,下降18.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5098.84元,增长18.74%;项目支出减少6660434.15元,下降34.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拨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等项目3000000.00元,2022年无此项目;二是2021年拨入了沪滇项目资金800000.00元,2022年拨入了沪滇项目资金470000.00万元,以上原因致支出合计同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8202.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66490.99元,占基本支出的8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1711.89元,占基本支出的1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03730.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60708.22元。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关心关爱干部专项经费49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一般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及死亡慰问金。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非税)专项资金101212.65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开展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就业再就业方面工作经费。 3.重阳节慰问走访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退休人员2022年度重阳节慰问、走访及座谈会费用等。 4.中央就业补助资金9465900.53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外出务工奖补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5.就业见习补贴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就业见习生生活补贴。 6.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67504.69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办公费。 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4718.31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应届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以及开展我县就业工作的办公费。 8.2021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支出1760708.22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 9.沪滇项目资金4911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及崇明区专场招聘会经费等。 10.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88509.82元,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费、宣传资料复印费、差旅费等。 11.就业再就业(非税)专项资金54205.9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就业工作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57148.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8%。与上年相比减少4684538.55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拨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等项目300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二是上级减少了沪滇项目资金的下达金额。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1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政府购买人员的劳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6396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3%。主要用于开展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080101行政运行4025867.06元,主要为行政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5418.55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邮电费、电费、日常办公用品支出等。 (3)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49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一般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及死亡慰问金。 (4)2080150 事业运行2157697.88元,主要为事业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5)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9274.6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局两网化岗位人员劳务费552133.64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77140.96元等。 (6)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212245.2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468.16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 (8)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70712.50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27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10)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6745900.53元, 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 (11)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见习生生活补贴。 (12)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4718.31元,主要用于支付:一是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外出务工奖补;二是大学生创业补助、贷款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等。 (1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863.8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以及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514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18850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费、宣传资料复印费、差旅费188509.82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62005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63.00元,支出决算为1573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65.8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7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63.00元,支出决算为1573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65.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各项事宜。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965.28元,下降6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415.28元,下降8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50元,增长168.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及时支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即省、市级人社部门来我县调研、指导人社工作和行业扶贫等相关公务保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402.45元,增加131427.29元,增长14.36%,增幅的主要原因:1.本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相应的公务交通补贴增加;2.政府购买性人员工资列入劳务费支出;3.本年度购置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4026214.67元,其中,流动资产7166056.57元,固定资产6858082.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7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311.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897.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316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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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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