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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19-09-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沧源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发〔2015〕233号)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1、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4、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市、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6、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7、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8、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9、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沧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1、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12、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4、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5、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跨越发展主线,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筑牢边疆安全屏障,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一是把握形势任务,全力维护边境社会政治安全稳定。二是严密防范风险,全力提高边境社会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常态严打整治,全力确保边境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四是突出民意引领,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五是紧扣跨越发展,全力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六是坚持政治建警,全力打造云岭边境过硬沧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内设12个执法勤务机构、4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监管场所、4个基层派出所,共23个内设机构。包含:1.政治工作办公室2.纪委监察室3.警务保障室4.科技信息化办公室5.指挥中心6. 法制大队7.国内安全保卫大队8.反恐怖大队9.刑事侦查大队10.治安管理大队11.出入境管理大队12.禁毒大队1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4.网络安全保卫大队15.巡特警大队16.交通警察大队17.看守所18.拘留所19.戒毒所20.岩帅公安派出所21.勐省公安派出所22.勐来公安派出所23.勐角公安派出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1人,实有民警169人、协警110人共279人,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副局长杨绍荣分管财务工作、财务室下设会计、出纳各一名。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1辆、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80945756.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90196.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比上年同期增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他收入855560元,占总收入的1%,比上年同期减2%。收入增加主要是2018年招录了570人边境专职辅警工资支付到11月未支付635.68万元、边境专职辅警装备款373.07万元未完成采购未列支出、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款620万元未完成采购未列支出、2018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965万元,已开工建设并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6965264.45元。其中:基本支出40641677.31元,占总支出的72%,比上年同期增6%;项目支出16323587.14元,占总支出的28%,比上年同期减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支出增加主要是支付2018年招录了570人边境专职辅警工资结余547.07万元、边境专职辅警装备款373.07万元、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款620万元、2018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965万元、上级公安机关办案装备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41677.31元,与上年38,134,672.55元对比增加5507004.76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所以支出就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人均使用公用经费16611.93元(备注:我部门实际在用人数为279人,包含协警110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沧源县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23587.14元。与上年度19922585.90元对比减少3598998.76元,减少率18%,减少原因主要是平安城市监控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完成并在2017年竣工验收支付,具体支出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90,196.09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与上年57,476,616.37元对比增加22613579.72元,增加40%,增加主要原因是支付2018年招录了570人边境专职辅警工资结余547.07万元、边境专职辅警装备款373.07万元、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款620万元、2018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965万元、上级公安机关办案装备款。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69,553.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56,486,471.65元对比减少416918.42元,减少1%,主要原因平安城市监控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完成并在2017年竣工验收支付,具体支出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8,973,40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5,09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是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64,69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2,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是各类重大安全保卫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43,6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206.65元,支出决算为713,092.47元,完成预算的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1,290.47元,完成预算的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802.00元,完成预算的1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但,2018年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检查增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行政经费支出增加; 二是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用车及公务用车虽有所减少。但,现有车辆未能及时更新、报废,随着公安机关车辆不断老化,修理费、油费等相关费用不断上涨,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公车使用的频率较高,所以费用支出上还是很难控制到最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535,083.97元增加178008.50元,增加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7,424.50元,增加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84.00元,增加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但,2018年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检查增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行政经费支出增加; 二是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用车及公务用车虽有所减少。但,现有车辆未能及时更新、报废,随着公安机关车辆不断老化,修理费、油费等相关费用不断上涨,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公车使用的频率较高,所以费用支出上还是很难控制到最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3865.97元,占92.30%;公务接待费支出41218元,占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1,290.47元,比上年同期增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1,290.47元,比上年同期增37%。主要用于公安局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802.00元,比上年同期增26%。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1,8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26%,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3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狂欢节、新米节、航空旅游推介会等日常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

  因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0元,未开展相关事项工作。

  (二)项目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未开展相关事项工作。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0元,未开展相关事项工作。

  (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未开展相关事项工作。因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5,619.94元,与上年2554912.21元对比增加260707.73元,增加11%。主要原因本年度工资制度调整,公车补贴列支在公用经费;协警人数增加,致使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区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44246117.82元,其中,流动资产38103095.54元,固定资产104987636.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557590.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55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4,246,117.82

38,103,095.54

104,987,636.27

64,871,374.30

4,123,211.00


26,357,850.35


965,040.00

190,346.0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3,1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4,74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8,39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沧源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十六字”总要求,立足边境实际,强化政治担当,重拳打击整治影响边境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坚决落实控边稳边安边责任,全力以赴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明显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升,有效维护了沧源边境社会秩序稳定,确保了边境治安大局平稳可控。 

  本部门2018年项目拨款总收入403442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344230元,其他收入0元;2018年项目总支出16323587.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3587.14元,其他收入项目支出0元,项目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68,000.00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20402”科目下的“2040202”“2040204”、“2040205”、“2040206”、“2040207”、“2040211”、“2040213”、“2040214”、“2040217”、“2040219”共10个项级科目涉及内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或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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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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