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布《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
来源: 作者:沧源自治县政府 时间:2020-12-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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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布《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已报经临沧市烟草专卖局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细则》的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83-7122211。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2月15日 为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管理,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烟草制品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12月14日在沧源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了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充分调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沧源县烟草专卖局草拟了《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初稿)》,经临沧市烟草专卖局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审查后,我局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确定听证事项后,沧源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分别于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3日在沧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1、2号听证公告,并于2020年12月14 日举行召开《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地点: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听证会由县烟草专卖局局长(经理)沈修卿担任听证主持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鲁俊博、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李宏文担任听证监察人;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副局长段君玺、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杨亚涛担任决策发言人;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付俊、代金金担任发言记录人。听证代表采取报名和邀请两种方式产生,名单如下: (一)从事卷烟零售业务持证户代表 10人 匡灵姣 勐董镇城网一片区卷烟零售户 肖 旋 勐董镇城网一片区卷烟零售户 锁华东 勐董镇城网一片区卷烟零售户 王元顺 勐董镇城网一片区卷烟零售户 黄伟红 勐董镇城网二片区卷烟零售户 周敬兴 勐董镇城网二片区卷烟零售户 李胜姣 勐董镇城网二片区卷烟零售户 董兆权 勐角乡农网五片区卷烟零售户 陈建华 勐角乡农网五片区卷烟零售户 李德瑞 勐来乡农网五片区卷烟零售户 (二)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代表3人 魏四清 沧源县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个体工商户 曾 鹏 沧源县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个体工商户 李细美 沧源县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个体工商户 (三)消费者代表 3人 沈修东 沧源县勐董镇白塔社区居民 李 聪 沧源县勐董镇白塔社区居民 肖振华 沧源县芒卡镇南腊村居民 (四)其他听证代表 4人 赵学新 县总工会四级调研员(人大代表) 王敬莹 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政协委员) 杨章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稽查股四级主任科员 李枚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此次听证会应出席的代表20人,实际出席代表20人,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超过听证代表人数的1/3,出席人数超过出席人数的2/3,符合《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 沧源县烟草专卖局还邀请城区、乡镇零售户代表及县烟草专卖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听证会的旁听,同时邀请沧源县电视台进行新闻报道。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材料。20位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内容进行了审阅,其中有7位代表就不清楚的内容提出了质询。质询情况如下: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方面。卷烟零售户锁华东代表提出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是否可以申请地址变更。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方面。卷烟零售户黄伟红代表提出颁布新的合理化布局后,原先持有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客户进行延续时,是否需要按新的合理化布局的限制条件进行审核。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方面。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代表曾鹏提出符合本规定(草案)条件的能不能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烟草制品销售方面。消费者李聪代表提出在网络平台上能不能买到真烟。 (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及新办方面。人大代表赵学新提出新的合理化布局规定颁布实施后,对现持证户延续会不会产生影响;以及农村较为偏远和分散的区域,距离较远、人口较少,是否可以办理卷烟专卖零售许可证。 (六)卷烟市场监管方面。王敬莹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市场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及销售、运输假冒卷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方面。李枚珊代表提出在同一限制区域内两名达到合理化布局规定和许可证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受理一人后另一人则达不到合理化布局规定要求的情况,如何体现受理的公平性方面的问题。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一)对锁华东代表提出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是否可以申请地址变更的问题: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新办申请”。第十三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据此可以看出,能否申请地址变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对黄伟红代表提出颁布新的合理化布局后,原先持有零售许可证的客户进行延续时,是否需要按新的合理化布局的限制条件进行审核方面的问题:不需要,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第十五条规定,“本规定生效之前取得的许可证,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是出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除外,例如: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中、小学校周围;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等。 (三)对曾鹏提出符合本规定(草案)条件的能不能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问题: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那么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提出申请后便可进行办理,但在本规定(草案)未颁布实施前,必须符合现行的合理布局规定要求。 (四)对李聪代表提出在网络平台上能不能买到真烟的问题:由于烟草制品属于特殊商品,在网络卷烟经营、烟草广告等方面国家法律法规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就卷烟零售业务来说,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 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另外,目前全省只有持证卷烟零售户能通过以下两种网络平台从各级烟草批发企业进行卷烟的合法订购,一是中国新商盟卷烟订货商务平台(网上订货),二是临沧烟草物流服务平台(微信订货),除此之外,其他网络平台面向消费者售卖卷烟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且无法保证质量。 (五)对赵学新代表提出新的合理化布局规定颁布实施后,对现持证户延续会不会产生影响,以及农村较为偏远和分散的区域,距离较远、人口较少,是否可以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问题: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第十五条规定,“本规定生效之前取得的许可证,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第五条第二项第四目规定,符合条件的偏远农村区域至少能办理1个以上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六)对王敬莹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市场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及对销售、运输假冒卷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的建议:今年来我局在加大农村卷烟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搭建打击边境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络体系建设,在监管和打击效果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沧源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因素“农村市场无证户死灰复燃、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打而不禁”的情况还是存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高农村市场的监管频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农村市场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农村市场卷烟经营秩序,同时联合公安、边境管理、检查站等职能部门提高对边境通道的管控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设立流动联合执法卡点,对售假贩假违法活动进行源头打击。 (七)李枚珊代表提出在同一限制区域内2名达到合理化布局规定和许可证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受理一人后另一人则达不到合理化布局规定要求的情况,如何体现受理的公平性方面的问题: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审批零售类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所限,无法都给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六、听证机关对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参加听证会的20位代表的观点鲜明、问题明确,并对《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内容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零售点合理布局关系到各方利益,特别事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是关注民生、展望未来及规范卷烟市场的具体体现。同时,还为广大持证户零售户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通过合理布局零售点,有利于我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利于烟草专卖局对卷烟零售户的管理与服务,更有利于维护国家、消费者和持证户三方利益,势在必行。 20位代表对《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内容无意见。对锁华东、曾鹏、李聪、及李枚珊4位代表提出的问题,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既定内容,不再增设;对黄伟红、赵学新2位代表提出的问题,属于《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规定内容,不再增设;对王敬莹代表提出的问题不在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范围内,不予采纳。故不对《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决定形成《沧源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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