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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办  作者:肖冬芹  时间:2024-08-0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主要职责

(一)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四)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市、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六)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七)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八)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九)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沧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十一)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十二)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十三)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四)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十五)负责查处破坏自然资源刑事案件的职责。研究全县林区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林区社会治安情况,对全县林木采伐、加工、运输、经营活动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指导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中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现有24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包括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科技信息化办公室;执法勤务机构13个,包括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监所3个,包括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基层派出所4个,岩帅派出所、勐省派出所、勐来派出所、勐角派出所。

三、办公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司岗里大道8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杜金荣;联系电话:08837122696;传真号码:08837121214

通信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司岗里大道85号,邮政编码:677499

邮箱地址:cyxga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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