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易莉 时间:2024-08-0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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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与县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医保基金欺诈等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机构设置 沧源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 三、相关信息 办公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金旺路13号(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学军;联系电话:0883-7127725;传真号码:0883-7127725。 通信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金旺路13号(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677400。 邮箱地址:cyxylbzjbb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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