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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人民政府  作者:戈体睿  时间:2024-08-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芒卡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83—745603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箱:mkzzhb@163.com

通讯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人民政府

邮编:677412

二、芒卡镇2024年党政班子成员花名册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分工情况

11

芒卡镇

杨华

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四个一”建设、主题教育、“三大经济”建设、意识形态、强边固防、“清廉云南”建设工作。兼任青年人才党支部书记。挂钩指导湖广村党总支、焦山村党总支、南腊村党总支、海牙村党总支,挂钩芒卡镇初级中学。联系云矿金腊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全镇林长制林长,南汀河芒卡段河长。

2

芒卡镇

李金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四个一”建设、强边固防、“三大经济”建设、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审计、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沃柑产业等工作。挂钩指导芒岗村党总支、扣勐村党总支、白岩村党总支、莱片村党总支、南景村党总支,挂钩指导芒岗村党总支、芒卡镇非公企业流动党员联合党支部、芒卡镇中心完小。联系博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腊下酒厂、万力实业有限公司等芒岗村企业。担任全镇林长制林长,小黑河芒卡段河长。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芒卡镇

王哲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千万工程、征地拆迁、移民、人居环境、创卫、厕所革命、集镇街道治理、南腊农贸市场管理、茶叶产业等工作,对接县人大。分管镇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居办。联系中国电信芒卡服务点、中国移动芒卡服务点、芒卡加油站、清水河边境检查站芒卡分站、天宏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南腊变电站等南腊村企业。挂钩指导南腊村党总支、南腊村小学。担任南腊村林长制林长。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4

芒卡镇

白京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强边固防(卡点设置及人员力量调配、卡点执勤值守规范、卡点设施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矛盾排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信访、人民调解及行政调解、综合行政执法、统战和民族宗教、群众工作、禁毒、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教育、重大项目建设纠纷调解,打击走私偷渡、行政执法、外事、核桃产业发展等工作,对接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司法局、外事办。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群众工作室、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强边固防办公室、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清水河边境检查站芒卡分站、芒卡边境派出所,芒卡镇佤乡沃柑种植示范基地(莱片片区)、莱片石灰岩矿业公司等莱片村企业。挂钩指导莱片村党总支。担任莱片村林长制林长。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

芒卡镇

王开勇

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挂钩指导湖广村党总支、湖广村小学。负责驻村工作队员管理、花椒产业发展。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

芒卡镇

赵学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芒卡镇监察室主任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预防腐败、“清廉云南”建设等工作。分管纪委办、监察室。担任扣勐村林长制林长。挂钩指导扣勐村党总支、扣勐村小学、芒卡镇佤乡沃柑种植示范基地(扣勐片区)等扣勐村企业。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

芒卡镇

肖娅泉

党员委员、宣传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对外宣传、文化氛围营造、网络舆情、妇联、科协教育、政协、妇儿工委、关心下一代、残联、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管理、文物保护、橡胶产业发展等工作。对接县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宣传办公室、妇联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联系县红十字会、政协活动组、广电网络公司、海牙村企业。挂钩指导海牙村党总支。担任海牙村林长制林长,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

芒卡镇

朱禹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乡村治理、森林防火、气象预警、防汛抗旱、农林水综合工作(农业生产、农经、农机、畜牧兽医、重点产业发展,林业、林权管理、林下种养殖、水利水土、水利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公路管理,道路交通、林园绿化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双拥工作、信用村户建设、冬春蔬菜、花椒、蜜蜂、坚果产业发展等工作。对接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分管村级代理、人民武装部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水务服务中心、产业办公室、公路管理所、应急办等。联系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2部队51分队,芒卡供电所,湖广村企业。挂钩指导湖广村党总支。担任湖广村林长制林长,恭勐河河长、南令河河长。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

芒卡镇

王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兼任共青团芒卡镇委员会书记。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四个一”建设、主题教育、“四个一”建设、组织人事、人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群团、老干部管理、保密、档案、机关事务、工会、人才建设、物资统筹、驻村工作队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乡村振兴中活动场所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镇级企业、边民互市、村级合作社,百名党员带千户群众创业等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联席办。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团委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工商联合会、网格办公室、工会办公室、沧源佤族自治县芒投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供销合作社、芒卡通道、顶峰进出口有限公司、焦山村企业。挂钩指导焦山村党总支。担任焦山村林长制林长,焦山河河长。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芒卡镇

石健强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负责项目管理、“三大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经济统计和农业统计方面)、财政、审计、企业管理、经营主体培育、山羊产业等工作。对接统计局、审计局、工信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分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联系信用社芒卡分社、白岩村企业、南令河电站。挂钩指导白岩村党总支。担任白岩村林长制林长、白花树河河长。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

芒卡镇

李忠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民政、自然资源、村镇规划、生态环保、防震救灾、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肉牛、魔芋产业等工作。对接县卫生健康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分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联系芒卡镇中心卫生院、芒卡自然资源所、邮政、快递服务点、市场监督管理所、南景村企业、孟定农场第五社区、第五作业区,担任南景村林长制林长。挂钩指导南景村党总支、南景村小学。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沧源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沧发〔2024〕25号)等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芒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统一领导本镇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芒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在辖区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条 芒卡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芒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群众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芒卡镇综合设置下列9个工作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乡村治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公路养护、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强边固防、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

(六) 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与技能培训、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八)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工作。承担产业发展、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

(九)兴边富民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承担兴边富民、边民服务管理、发展边境特色产业、服务边境贸易、参与边境管控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促进、城乡规划建设、财政、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等工作。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镇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制度机制,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进一步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

第五条 规范各类平台建设。依托镇现有机构,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力量,构建指挥调度平台,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形成指挥顺畅、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治理格局。重点是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建设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便民服务平台,依托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等。各平台由镇领导班子成员任召集人,定期筹备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推动跨层级、跨行业、跨领域、跨机构的重要工作落实。

第六条 芒卡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7名。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用于配备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镇长1名,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用于配备党委副书记2名(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1名、专抓政法工作的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2名,副镇长、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鼓励在规定领导职数内交叉任职。具体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

核定事业编制37名(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具体是党群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1名、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主任1名。

第七条 芒卡镇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采取岗位制,明确岗位名称和具体职责。根据实际需要,人员可安排在合适的工作岗位,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人,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确保人员力量与岗位任务均衡匹配。加强岗位履职监管评估,完善岗位考评机制,压实岗位工作责任,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在现有机构中明确承担相关职责。按照党中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镇党委意见。

第八条 本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方案自2024年7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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