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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职能信息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作者:王建玲  时间:2024-08-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传真):0883—712167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箱:cyxczjbgs@163.com

通讯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来希路28号

邮编:677400

二、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严崇武 党组书记、局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全面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人才建设等工作。

赵丽花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日常工作,工青妇、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网格管理、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创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资产管理股、综合与研究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办公室。

肖光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具体分管机关安全生产、挂包帮日常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营商环境、绿美建设、“两新”等工作。

分管财政监督评价与会计管理股、法制税政与政府采购管理股。

李进萍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具体分管日常预决算、金融工作、提案议案、审计整改等工作。

分管预算股、金融管理股、债务管理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

李兴英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具体分管日常国库管理工作,河(湖)长制、双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等工作,

分管国库股、农业农村股、经济建设与对外合作股、资源环境股、社会保障股。

三、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国资委)牌子。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财政局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预算股、债务管理股、法制税政与政府采购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国库股、经济建设与对外合作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金融管理股、资源环境股、财政监督评价与会计管理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办公室。县财政局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其中:副局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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