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遗体火化收费标准的复函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3-12-3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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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你局《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申请调整遗体火化收费标 准的函》(沧民发〔2023〕1 号) 已收悉。按照《关于我省殡葬 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 673 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 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 号) 文件:遗体火化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区间。火化费收费标准拣灰炉为每具 500 元 至700 元,12 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政策。各殡仪 馆在火化遗体时,应向丧属提供免费的休息场所或设施等相关规定, 复函如下: 一、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火化费执行省定收费标准区间的 700 元/具,12 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政策。 二、持续落实好沧发改价费复〔2019〕8 号文件关于殡葬服 务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等相关要求,保障群众明白消费。 抄送: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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