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5·12”活动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23-05-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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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防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内开展一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10:15。 二、防空警报信号种类 (一)预先警报: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四)解除警报:一声长鸣,连续鸣放3分钟。 (注: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解除警报各信号间停1分钟,鸣放时间约15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鸣放防空警报是依法组织开展的鸣放活动,无任何空情灾情发生,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二)为保证完成任务,县人防办将于5月9日至5月11日检修设施设备,试鸣防空警报,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工作,不能因试鸣、鸣放警报而影响正常学习、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三)任何人不得乘试鸣、鸣放防空警报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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