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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防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的风险提示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李枚珊  时间:2023-12-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3年第17号)

临近年关,自办宴席也随之增多,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误食醇基燃料导致人员中毒事件发生,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一、什么是醇基燃料

醇基燃料,是以甲醇、乙醇、丁醇等醇类物质为主体通过不同比例配置所生产的一种新型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销售、标识等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醇基燃料产品是以甲醇为主要原料。

二、为什么会误食醇基燃料

液态醇基燃料的颜色、气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被误当成散装“白酒”。多数情况下,醇基燃料与食用酒精均是透明无色液体,从视觉上不易区分。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醇基燃料的气味类似酒精,根据成分配比的不同稍有差异,有时会带有些许刺鼻气味,但对气味不敏感的人群从嗅觉上亦难分辨。加上部分采用甲醇为主体的醇基燃料,可能在口味上也和酒精类似,因而容易发生误食。

三、如何避免误食醇基燃料

(一)生产防范须把关

使用甲醇、丙醇等醇基液体作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包装物要贴好“有毒燃料”“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此外,可在醇基燃料中添加可产生醒目颜色的有色化合物,以便在外观上与白酒和药酒的颜色产生明显反差,以防止误食。不得在食品加工、就餐场所放置醇基燃料,严格执行专人专位管理,严禁与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

(二)购买白酒有讲究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白酒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散装白酒,切勿私自勾兑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白酒流向餐桌。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发现经销管理不严密的散装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尽量不购买食用。

(三)生产经营要规范

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百货店、餐饮单位等严禁销售提供无生产许可证和小作坊登记证生产的白酒,禁止销售自制泡酒。

(四)宣传指导要到位

要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常识,引导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饮用白酒并索要票据,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来源不明、无合法合格证明的散酒,严防酒精中毒和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等事件发生。积极宣传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相关常识,告知白酒安全防控风险和预防醇基燃料中毒应对措施。

(五)误食醇基燃料识别与救治

误食醇基燃料会导致甲醇中毒,甲醇中毒初期症状包括头晕、头痛、呕吐、腹痛、全身无力等,同时,视神经受损是最典型危害。消费者聚餐饮酒时,尤其是喝散装白酒且酒水来源不明的,若发现有醉酒症状的同时伴有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尽快送医。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广大群众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牢“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珍爱生命健康。



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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