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的公示 |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罗忠 时间:2023-04-2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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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沧政复〔2023〕40号)、《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沧政复〔2023〕41号)等文件安排,经报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已将项目计划下达到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下达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批复文件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的批复 资金批复文件文号:沧巩固振兴组办〔2023〕16号 资金下达规模:1485万元 附件: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明细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县民族宗教局联系。 联系人:罗忠 联系电话:0883-7121469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4月20日 |
附件【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明细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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