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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关于东丁水库工程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  作者:字萍  时间:2023-12-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南省审计厅审计组于2021年7月12日—8月26日对东丁水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发现的15个问题,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

(一)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

(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

(2)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332422元。

(3)支付依据不充分报销费用149664元。

二)建设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工程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建设。

(2)渠道测量服务应招标未招标。

(3)违规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4)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5)重复采购房屋建筑设计服务。

(6)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不到位。

(7)工程测量和施工误差造成新增投资549692.76元。

(三)征地拆迁移民方面发现的问题

(1)项目开工前未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2)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内容调整未取得原审批部门核准。

(3)未按约定执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

(四)环境保护方面发现的问题

(1)项目环评批复的部分内容未落实。

(2)项目水土流失治理不到位。

二、整改情况

针对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管理局已于2021年10月9日将2000000元履约保证金退还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原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前,该问题已按规定完成整改。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332422元。(1)重复发放工地驻勤人员补助315960元。(2)重复报销费用6360元。(3)超标准报销差旅费5002元。(4)挤占项目资金用于公用经费支出5100元。对于第1至3项的问题,管理局于2021年9月11日前已全部收回超范围列支项目的资金,对第4项问题进行了财务调整处理,此笔费用已如数归还项目,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支付依据不充分报销费用149664元。一是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原始凭证不齐全、支付依据不充分和不规范的财务支出账目,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补齐完善支付相关原始附件资料备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支付原始凭证、规范财务支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在今后工作中做到严格审核费用报销单据,确保费用支出真实合规,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针对建设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一)工程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建设。工程剩余渠系配套工程未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具体推进情况:灌溉渠系工程全长47公里,分总干渠、左干渠、右干渠3个干渠,共划分13个标段,截至目前,已完工12个标段,未完工1个标段(左干渠第13标段)。未完工标段建设情况:完成管槽开挖1.2km,泄水槽施工310m,I期镇支墩混凝土浇筑施工及部分‖期镇支墩混凝土浇筑施工,累计完成钢管安装654.2m,剩余545.8m未安装,该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二)渠道测量服务应招标未招标。一是云南木水缘投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7日原渠道退还了管理局先行垫付测量服务费;二是通过问题整改管理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自身工程建设管理及财务管理的业务水平有待学习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举一反三,汲取经验教训,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财务制度。今后的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三)违规评标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已出具《沧源县东丁水库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及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1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后继续评标的情况说明》。通过此次工作,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经贸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的相关规定,补齐短板,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二是依法依规进行评标活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管控到位、推进有力;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基本建设程序等有关规定,强化合同管理;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边学边改、务求整改工作实效原则,使整改工作有效推进。管理局今后的工作中,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五)重复采购房屋建筑设计服务。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已于2021年12月14日原渠道退还了重复采购房屋建筑设计服务费78100.00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六)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不到位。昆明博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完成阶段性报告,于2021年12月31日提交阶段性过程跟踪审核报告。管理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督促跟踪审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合同不到位管理局将进行追责,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七)工程测量和施工误差造成新增投资549692.76元。通过复核测量,六标段实际完成渠道平台开挖长度为3034.38m,不足施工合同总长度3138.5m,不存在新增136m的问题。组织管理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在下一步工作中管理局将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的合同履约行为的管理,强化各项规定执行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针对征地拆迁移民方面发现的问题:项目开工前未签订移民安置协议。对于项目开工前未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问题,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5日向县水务局党组专题汇报,同时,编制完善东丁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协议,并于12月6日向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示,请求尽快签订移民安置协议,2021年12月底管理局与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移民安置协议,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二)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内容调整未取得原审批部门核准。2023年3月21日,获得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临沧市沧源县东丁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变更请示的批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未按约定执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对于未按约定执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的问题,工作组对东丁水库工程建设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内容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警示,于2021年11月30日赴云南省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对接落实问题整改事宜,被委托方已于12月底向管理局提供了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两期监督评估报告,管理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项目,督促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合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同时,承诺按约定方式支付监督评估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针对环境保护方面发现的问题:(一)项目环评批复的部分内容未落实。通过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全面实施了工程项目环评批复内容,完善了运行期水库环保管理计划和风险应急预案。在下一步工作中管理局将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批复内容实施完善,认真落实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杜绝类似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二)项目水土流失治理不到位。1.已按相关要求补充实施部分弃渣场的截排水措施,并对部分料场进行削坡减荷、丢台,并种植水冬瓜树、皇竹草等,植物措施的成活率、覆盖率已得到有效提升;2.东丁水库风化料场、石料场共23.03公顷及5#弃渣场于2019年9月20日完成验收,后续交由国道G219线二级路建设单位继续使用,该段水土保持防治责任由国道G219线二级路建设单位承当,已签订移交协议;3.通过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目前水土保持防治各项指标值均得到有效提升;4.待水土保持变更方案获批后,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变更方案完善属于管理局责任范围的水土保持措施工作,并积极把批复及时报送省审计厅。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回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发现的1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1个问题,剩余工程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建设问题未完成整改。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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