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政办字〔2020〕42 号
各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基层 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 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 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53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机构,精心组织:一是登录 http://www.yn.gov.cn/ztgg/jczw/ ,借鉴国务院 26 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结合我县实 际,细化本单位责任目录清单。二是各乡镇制定的目录清单要结 合实际工作,责任主体要具体到各站所。 三是 26 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须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编制完成,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县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邮箱:cyzwxx@126.com;联系电话:7122060(传真同号);联系人:严蜀君。
附件: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53 号)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