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负责人姓名:陈军华
2.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公司内设机构由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安装组、水费收费大厅、净水厂、达董水库管理站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收办。具体职能如下:
(1)董事会职能职责。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根据股东会批准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和隶属关系;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职能职责。负责检查公司财务,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材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经理层职责职能。①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议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拟订需提交董事会决策的投资方案;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大额款项的调度和财务支出款项进行审批;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处理业务,签署合同和协议;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②副总经理。负责协助、配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日常行政、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编报年度工作、生产、经营计划及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等;执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决定;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研究公司经营、市场开发方面的发展规划;协助董事长、总经理拓展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的各种规定、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按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公司日常运作情况,每月经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负责协调营销管理科与财务室、行政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协作关系。
(4)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组织协调公司日常工作;负责公司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工作督办督查、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值班、对内(外)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做好外事服务;负责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综合性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承担公司的法律事务及法治宣传工作,接待群众投诉及来信来访;按照公司《业务车辆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管理、调度、使用和考核工作;负责公司劳资、人事、绩效考核和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牵头开展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牵头开展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草拟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牵头承办各种综合性会议和会务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室职能职责。一是负责公司财务制度建设。编制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账款管理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等;制订财务考核办法及财务控制措施;实施和维护公司会计电子化系统;二是负责财务规划与设计。制订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与年度财务计划;制订公司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监督落实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分析,上报董事会;三是现金出纳。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与调配,完成日常收支及记账工作;办理各种支票、汇票等收付款业务;负责库存现金、发票及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的管理;负责公司现金、银行结存工作及日记账的编制与管理;四是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负责公司会计账务处理工作;负责编制、解释和分析公司统一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体系,分析与报告公司经营指标和经营业绩;负责公司日常税费申报工作;公司各类资产的核算及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财产及债权、债务的清查工作;五是负责财务分析与报告。定期进行财务综合分析和预测,提供财务分析报告;针对问题,及时提出财务控制措施和建议;对公司新的业务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六是负责财务审计。对公司经营成果、效益状况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对违反财务纪律的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内部审计、专案审计、管理审计、外部审计做好审计工作;七是负责投融资管理。根据董事会及公司主要负责人指示,做好公司项目投资的成本和盈利分析,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根据董事会及公司主要负责人指示,认真做好资金筹集、供应和使用管理工作;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拓融资渠道,为公司建立有效的融资途径;八是负责税务统筹。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税务政策,搜集相关信息;规范、组织公司依法纳税工作,掌握和检查公司的纳税情况。
(6)安装组职能职责。负责供水业务维修类信息的收集与及时处理工作;按照公司部署,承担对内对外承接承包工程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市政供水管道安装,管网改造(含小区管道和一户一表)安装、维护、抢修等工作;推行管理流程规范化达到目标责任明确、工艺工序流程科学、管理流程先进,确保施工质量;加强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安装工程的预算、决算、成本核算,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搜集、建档等工作;负责县城供水管网的巡查与日常维护工作,监督纠察城市违规用水行为;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水费收费大厅职能职责。执行公司的经营方针与决策,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在公司的领导下,切实做好水费、污水处理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收缴及服务管理工作;向用水户提供供水销售、信息管理、表计管理、抄表收费、二次供水、业务报装、水损等方面的服务;根据水费、污水处理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收缴要求,制定年度收缴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管理网络,认真做好协调、服务、调度、检查、考核等工作;编制销售统计报表。做好销售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和规范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报表的编报程序,并汇总年、季、月度销售统计报表;负责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积极、合理地开拓新的客户,努力拓展业务渠道,不断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大力推行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回复率要求达到100%,处理率要求达到100%,争创文明岗荣誉;抓好营销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工作。关心宣传人员的生活及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建立健全水费、水量及城镇垃圾处理费考核机制,保证抄表率达到100%,水损率控制在14%以内。加强水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收缴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欠费催缴力度,确保水费收回率达到99%以上,城镇垃圾处理费收缴目标100%完成;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净水厂。执行公司的经营方针与决策,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目标任务;负责进水口至出厂水口表内的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净水厂生产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净水厂安全生产运行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县城供水水量需求;负责对化验室、供水水质化验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抓好制水水质管理,出厂水水质达标率为100%;负责抓好区域内环境保护和监测管理工作,保障供水安全、水质安全;负责对危化物品、特种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负责员工的岗位管理,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规程,全面、正确履行其岗位职责;负责厂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按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9)达董水库管理站。组织开展达董水库库区的运行、维护及管理事务性工作,全面负责净水厂原水供水任务;负责达董水库保护与管理的中长期目标、任务及对策的制定与实施;负责达董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取用水管理相关技术性事务工作;协调开展达董水库的水文监测与预警、水质监测等技术性事务工作;协助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达董水库库区水事执法,维护库区供水安全;负责达董水库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节约及管理事务工作;协调开展达董水库库区的信息化、现代化管理与实施工作;负责达董水库有关涉水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按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收办。受国家税务总局沧源佤族自治县税务局委托,严格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相关事项的批复》(沧政复〔2022〕69号)、《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辖区内(乡镇府所在地)垃圾处理收费事宜的通知》(沧发改价发〔2022〕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沧源佤族自治县税务局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的通知》(沧税发〔2022〕 86号)等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和要求,负责沧源县勐董镇(芒回村除外)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医疗机构、学校、城镇居(村)民、暂住居民等的垃圾处理费代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