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定点医疗机构向工伤职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3月22日,县人社局考核组深入辖区内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县人民医院,就2023年度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通过查阅资料、查看联网结算系统、到点查看宣传栏内容等方式开展,对标对表对组织管理、就医管理、结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康复机构条件变化等项目进行评分。
考核组提出对配备的专业信息管理人员要加强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确保信息系统权限设置合理、信息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我省工伤保险“三目录”的相关规定,不得将“三目录”外的自费项目、药品、医用材料串换为“三目录”内项目收费。
本次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的服务管管理,为医疗协议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标准,强调要切实向工伤职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