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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沧源佤族自治县乡镇及部分县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16:08
作者:赵晓萍
信息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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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政办发〔2023〕64号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办发〔2023〕9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沧市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80号)、《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沧政发〔2023〕90)、《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赋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组织10个乡镇全面承接《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82项、《临沧市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4项(市级公布的乡镇法定职权事项中有2项涉及南汀河流域,我县只有芒卡镇、班洪乡属于南汀河流域,所以比其他乡镇多承接2项)、《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132项,以上三个目录共同构成乡镇权责清单。13个县级部门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相应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

调整完善后,乡镇及部分县级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如下:一是10个乡镇:岩帅镇216项、勐省镇216项、单甲乡216项、糯良乡216项、勐来乡216项、勐角乡216项、勐董镇216项、班洪乡218项、班老乡216项、芒卡镇218项;二是13个县级部门:县交通运输局375项、县教育体育局28项、县林业和草原局147项、县农业农村局262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项、县水务局199项、县文化旅游局211项、县民政局58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71项、县自然资源局123项、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8项、县消防救援大队115项、县应急管理局285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镇及部分县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于2023年12月28日经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对外公布。公布后,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部门(乡镇)的权责清单开展工作,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违法实施。

附件:1.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镇及部分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

2. 沧源佤族自治县乡镇及部分县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



2023年12月28日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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