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政征预公告〔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五)条款的规定属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云自然资征成〔2022〕82号),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2.2253公顷,共涉及1个镇2个村1个居民小组,具体为勐董镇勐董社区芒那居民小组和永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