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务公开
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7 15:42
作者:田海生
信息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136
字体:【

2024年6月22日至7月29日,沧源自治县公安局在辖区内查获157头涉嫌走私的无主活体牛(其中活体水牛115头,活体黄牛42头),在饲养过程中因病死亡3头(均为水牛),还剩154头。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该批无主活体牛公告如下:

1.2024年6月22日8时28分,班洪乡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边境巡逻中,途经160界桩附近的树林查获无主活体水牛5头,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

2.2024年6月30日14时18分,班洪乡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班洪乡公抗村芒外二级联防所往巡逻道的树林里查获无主活体水牛2头,均无佩戴检验检疫耳标,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

3.2024年7月4日3时许,芒卡镇边境派出所民警在芒卡镇湖广村蚂蟥沟附近的树林里查获30头活体水牛,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

4.2024年7月7日2时许,勐董边境派出所民警查获3辆微型车(车牌号为:云S50Y18、云SF8195、云SH2269),在车上查获活体黄牛7头,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经询问英旺丙勒、王鸿杰和赵赛龙等3名驾驶员。经询问,该批活体牛为无主活体牛。

5.2024年7月12日7时11分,班洪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班洪乡公抗村委会往芒外一组的路上22公里桩旁的地里查获无主活体水牛5头,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

6.2024年7月16日10时20分许,班老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班老乡新寨村旁的树林里查获无主活体水牛15头,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

7.2024年7月19日9时许,班老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班老乡新寨村旁的树林里查获无主活体水牛15头,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在饲养过程中于7月20日因病死亡1头,还剩14头水牛。

8.2024年7月25日,县公安局在办理“2024.2.22”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一案中,在勐角乡控角村一组沧源华明饲料加工有限公司查获53头活体牛,其中8头活体水牛在犯罪嫌疑人的辨认下,认定为缅甸佤邦走私牛,已由公安机关扣押处理,剩余44头(水牛9头,黄牛35头)无人认领,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以无主牛案件处理。

9.2024年7月26日6时40分,班洪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班洪乡公抗村委会芒外二组后山的树林里查获无主活体水牛30头,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

10.2024年7月29日9时26分,班洪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班洪乡公抗村的边境巡逻道旁查获无主活体水牛4头(母子牛两对),均未佩戴检验检疫耳标,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因病死亡2头,还剩2头水牛。

以上查获的154头活体牛现场无货主,无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疑为走私货物,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7121214。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