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规范全县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全面做好“国内通办”相关准备工作。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办发〔2023〕12号)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撤销岩帅等3个乡(镇)婚姻登记点的请示>的批复》(沧政复〔2024〕32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4年12月1日起,撤销我县岩帅镇、勐省镇、班老乡3个乡(镇)婚姻登记点,相关婚姻登记职能同时终止。
二、撤销后,原辖区居民婚姻登记事务由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承办,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摸你黑广场),联系电话:0883—7127602。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