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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不动产继承赠与公告(李凤仙029号)
发布日期:2025-04-28 05:53
作者:李员仙
信息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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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赠与公告

BDCGG2025029

申请人李凤仙因继承被继承人李元昌,赠与人李继兰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李元昌于2003年3月29日死亡。 赠与人李继兰健在。

2、被继承人李元昌,赠与人李继兰的不动产坐落于沧源县勐董镇勐董社区芒那组茶队,土地使用证NO:355006、沧源县城镇房产所有证NO:001266。

3、被继承人李元昌,赠与人李继兰的不动产权由李凤仙继承。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办理不动产权转移手续及产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摸你黑广场3号楼)

联系方式:0883-7122608



沧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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