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声明遗失,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沧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证书补办手续。
不动产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沧国用(2004)第051号、沧源房权勐董镇字第5312500001541号 | 鲍志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阿佤山歌舞生活区 |
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摸你黑广场3号楼)
联系方式:0883-7122608
沧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