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的部分面积(1.1643亩)予以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沧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注销该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不动产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云(2025)沧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458号 | 沧源县芒卡镇莱片村胶队组 | 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 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莱片村胶队组 |
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摸你黑广场3号楼)
联系方式:0883-7122608
沧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