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持续推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根据《云南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云林规〔2025〕2号)、《临沧市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21〕6号)等规定,2024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启动岗德梅山省级森林公园申报论证工作,先后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县级专家组评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涉及乡镇审核,并按程序完成前期公示。2024年12月4日,经第十四届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申报设立沧源岗德梅山省级森林公园,设立总面积7080.5194公顷,涉及勐董镇、糯良乡、单甲乡3个乡镇及南撒国有林场。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对自然保护地申报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现通过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园申报设立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0883-7124724
联系人:龚耳林
电子邮箱:cylyzjh@126.com
附件:1.沧源岗德梅山省级森林公园设立申报书
2.沧源岗德梅山省级森林公园设立论证报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