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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定价类相关事项定调价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日期:2025-10-24 16:50
作者:刀红霞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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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第21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价综合〔2018〕13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732 号)有关规定,县发展改革局将召开沧源自治县政府定价相关事项定调价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地点:沧源县政府5楼视频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结论

遵照定价成本的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调查或监审项目前三年(运营期)运营成本、费用构成情况进行核增和核减,确定审核结论。

(一)垃圾处理费:民洁城市综合服务(沧源)有限公司2022

至2024年三年垃圾平均定价总成本为315.36万元,三年平均垃圾处理总量为1.44万吨,三年平均单位垃圾处理成本为219.62元/吨。

(二)景区门票

1.崖画:2019、2023、2024年平均运行总成本为34.03万元,三年平均接待游客19230.67人次,单位成本19.18元/人.次。

2.天坑:运营时间为2024年,总成本为214.87万元,年接待游客102153人次,单位成本21.03元/人.次。

3.司岗里溶洞:2017、2018、2019年平均运行总成本为45.6万元,三年平均接待游客12390人次,单位成本36.81元/人.次。

4.翁丁:2023和2024年平均运行总成本为629.63万元。年平均接待游客218503人次,单位成本28.81元/人.次。

(三)县城乡供水(县城供水):2022年至2024年平均供水定价总成本为420.26万元,单位供水成本2.20元/立方米。

(四)勐省供水公司(乡镇供水):2022年至2024年平均供水定价总成本126.91万元,单位供水成本2.08元/立方米。

三、调整方案听证要点

对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垃圾处理费:经测算并综合全市近三年调整县区现行标准,拟调整如下。

1.城镇常住人口及暂住人口(含统一集中收集处理垃圾的村、组居民户),按10元/户.月收取。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和驻沧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办公区,按实际在职在岗人数确定(学校不含在校学生),按7元/人.月收取。内设食堂单位按10元/人.月收取,对外经营食堂的单位按经营面积,根据餐饮业标准计算等。

(二)景区门票价格:按照既有利于增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又兼顾补偿运行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结合《云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十四条:原门票价格在50元以内(不含)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的规定,拟调门票价格:

1.崖画景区:现行标准20元/人.次,拟调标准27元/人;

2.天坑景区:现行标准25元/人.次,拟调标准34元/人;

3.司岗里溶洞:现行标准35元/人.次,拟调标准47元/人;

4.翁丁景区:现行标准35元/人.次,拟调标准47元/人;

(三)县城供水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方法,统一上调10%基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到角)。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成本+上调10%+水资源税)、其他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则(现行价+10%+水资源税)。

1.居民生活用水:现行标准2.2元/m3,拟调整标准2.60元/m3(2.2+0.22+0.2);

2.非居民用水:现行标准3.2元/m3,拟调整标准3.7元/m3(3.2+0.32+0.2);

3.特种用水:现行标准5.2元/m3,拟调整标准5.9元/m3(5.2+0.52+0.2);

4.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居民、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类别

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标准2.70元/m3。

(四)城乡供水一体化:统筹当地供水事业发展需要、促进节约用水和社会承受能力、兼顾城乡差异等因素。按照居民生活用水覆盖成本+保本微利(幅度7%)+水资源税,其他用水参考略低于现行县城标准和区域用水需求分类核定。

1.居民生活用水:现行标准1.5元/m3,拟调整标准2.4元/m3(2.08+0.15+0.2); 

2.非居民用水:拟制定标准3元/m3(2.8+0.2);

3.特种用水:拟制定标准4.5元/m3(4.3+0.2);

4.二次加压供水区域,制供水价格标准上浮50%。

(五)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集中式供水

根据云发改价格〔2025〕353号相关规定,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综合工程建设投资大,年度供水总量小的实际,参考政府定价类(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成本情况提出县域统一指导价标准。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供用水双方在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执行水价标准。

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导价标准2.3元/m3(不含水资源税),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10%;

②非居民用水:指导价标准3元/m3,上下浮动比例度不超过15%;

③特种用水:拟制定标准4.5元/m3,上下浮动比例度不超过

15%。

④二次加压的供水区域,根据确定制供水价格上浮50%。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集中式供水价格收费标准,由供水主管部门依据单个项目实际是否收取水资源税,计扣终端水价收费标准。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一)听证主持人(1名)

杨红梅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3名)

刀红霞 县发展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赵茜草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段映涛 云南凌云(临沧)律师事务所

(三)听证参加人(50名)

1.消费者29人

田 军 勐董镇政府兴边富民事务中心负责人

吴承远 勐董社区监督委主任 

李建平  白塔社区监督委主任

李勇金 永和社区监督委主任       

李世杰 勐省镇政府副镇长

田爱伞 勐省镇振兴社区监督委主任    

李 焱 岩帅镇政府副镇长 

保国美 岩帅镇班奈村副支书

唐德才 芒卡镇政府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 亮 芒卡镇自营产业企业负责人

周益敏 糯良乡政府副乡长 

李学明 糯良乡糯良村村民     

肖文忠 单甲乡政府水务干部

钟墩明 单甲乡单甲村支书      

李玉龙 勐角民族乡政府经济发展办

周江莉 勐角乡勐角村副支书

魏福星 勐来乡政府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李利辉 勐来乡民良村副主任      

李茂斌 班洪乡政府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主任

白中华 班洪乡富公村副主任     

赵建强 班老乡政府副乡长

肖新华 班老乡营盘村监督委主任           

赵正红 沧源辰鑫大酒店总经理

袁慧莲 沧源民贸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政协委员)       

李小林 川渝商会会长

李跃华 沧源县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家旺 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沧源分公司副经理

肖英梅 沧源县人民医院总务科主任  

金 灿 沧源县司岗里幼儿园副园长 

2.经营者6人         

董启云 民洁服务(沧源)公司经理

王振宇 县旅投公司景区策营管理部副经理

   陈胜东 景兰旅游有限公司景管部经理

  杨媛媛 县城乡供水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娜 县华源自来水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李 杰 县水投公司副总经理

3.相关领域专家或学者2名

罗应荣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站站长

李云祥 县水务局干部

4.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2名

赵丽萍 县人大代表  

尹金明 县政协委员

5.政府相关部门11人

赵建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     

李军荣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欢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志云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红英 县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

  鲁湘军 县财政局干部

李静雄 县税务局办公室干部

符梦吉 县审计局干部

周 兵 县市场监管局四级主办

石晨晨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李永文 县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四)新闻媒体人(1名)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一名

以上各类听证会参加人员共计55人。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请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请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听证事项书面意见。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严格遵守听证会相关纪律要求,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 

(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以上政府定价相关事项定调价问题建言献策,我局开通了意见征集邮箱(123968634@qq.com)和电话(7125970),时间截止到11月14日下午5点。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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