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沧源边境管理大队清理了一批因所有人无法通知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涉案车辆,其中汽车12辆,摩托车6辆(详见附件),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特进行公告,请相关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到沧源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办理认领事宜。
逾期不认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
公告期限: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
联 系 人:何警官 陈警官
联系电话:0883-7121223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边境管理大队
特此公告
沧源边境管理大队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