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沧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的首次登记手续。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沧源佤族自治县商务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沧源县勐董镇刀董村 | 530927101003GB00001W00000000 | 9131.12 | / | 特殊用地 | / |
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摸你黑广场3号楼)
联系方式:0883-7122608
沧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