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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沧源县蓝月亮娱乐中心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第6号)
日期:2026-06-18 10:31
作者:陈卫清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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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沧源县蓝月亮娱乐中心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听证会邀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班老乡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出席。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到人数为20人(含会议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记录员、审查人员、行政审批人员、申请人),实到人数为19人,请假1人,参加听证会人数已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召开听证会法定人数的规定。

听证会上沧源县蓝月亮娱乐中心法人代表就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基本情况进行了阐述;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人员就申请人的资料提交、实地勘察情况进行了说明;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班老乡人民政府等部门结合监管职责,6人对沧源县蓝月亮娱乐中心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异议。4人对沧源县蓝月亮娱乐中心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存在异议。

二、听证会建议意见

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班老乡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的听证代表,就娱乐场所合法规范经营事宜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出具体要求,综合意见为: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规范经营;严禁接纳未成年人,招用未成年人,做好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警示标语。

(二)在经营过程中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严格遵守营业时间,不得在规定时间段外营业。

(三)加强噪声监管,控制音量,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不得影响周围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沧源县蓝月亮娱乐中心负责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要求,就如何加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噪声扰民、守法合规经营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表态。

三、听证结论

结合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对沧源县蓝月亮娱乐中心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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