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沧医保处罚字〔2025〕第3号
被处罚人
沧源佤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20日
违法事实
超标准收费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298.2元(贰佰玖拾捌元贰角整)。
处罚金额(元)
298.2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处罚机关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