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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班洪乡班洪村上班坝组 小卖部 卖假烟假酒问题以及销售临期食品问题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6-24
联系人姓名
李**
身份证号
5335**********1717
手机
190****5173
性别
男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我举报 我们寨子有人卖假烟假酒 无烟草专卖许可证 倒卖临期食品问题 影响极其恶劣 请有关部门领导处理.
回复单位
沧源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5-06-26
回复内容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予以高度重视,随即将您的留言转至班洪乡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沧源分公司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一)无证无照经营及临期食品问题调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25日联合班洪乡政府工作人员,对班洪村上班坝组2户小卖部开展检查。经查,2户小卖部均未办理《营业执照》,涉嫌无证无照经营。执法人员已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其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关于“销售临期食品”问题,现场检查未发现涉事小卖部存在销售临期食品的情况,后续将进一步跟踪核查。 (二)烟草销售问题调查 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沧源分公司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24日到达涉事商店,发现该店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无营业执照。现场查获84mm红塔山(硬经典)2条、84mm云烟(紫)1条、84mm云烟(软珍品)1条,共计4条卷烟。经勘验,卷烟识别码显示为真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对经营者开展警告及法律法规教育,后续将依法处理。您举报的“无证售卖卷烟”情况属实,“售卖假烟”情况不属实。 二、后续监管措施 县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持续跟进案件处理进展,并要求: 班洪乡政府联合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加大对辖区经营场所的检查频次和范围,重点排查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安全及烟草专卖等问题; 强化对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规范经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烟草部门已向您反馈卷烟问题处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向您反馈无证经营处理进展,您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若您对回复内容还有疑问,或有其他新的需求,欢迎随时向我们反馈,可联系班洪乡政府0883-759100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83-7121390、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沧源分公司0883-7121112。祝您生活如意!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