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机制。充分了解退役士兵的就业意向,宣传安置政策。围绕全县的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人力市场需要,各部门加强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培训,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教育体系。
二是建立退役士兵就业机制。加强与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工作,为退役士兵提供及时、便捷、详尽的就业用人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以及法律援助工作,为退役士兵就业创造条件。
三是建立退役士兵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安置信息卡,更好地了解退役士兵的思想、工作、生产生活状况,对确实有困难的退役士兵给予帮扶救助,每年选择3户进行重点帮扶救助。
四是建立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机制。对因家庭困难无经济来源的给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由工商部门给予优先办理营业执照,三年内免收个体工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人所得税,并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优惠政策。
五是建立有偿帮扶机制。对创办产业资金周转困难的给予个别扶持,由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县民政部门将对具有强烈发展愿望和潜能的退役士兵户给予每户1000至2000元的有偿扶持。
六是建立退役士兵社会保障机制。采取社会捐助、集体帮助、政府补助等办法解决退役士兵无房或缺房问题。对农村退役士兵患大病给予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政策,遭受自然灾害时给予重点救助。